當事人顏先生
江蘇徐州彭城律師事務所 隨行律師趙強
滕州市房管局房地産交易所副所長 李慶詩
山東省滕州市荊莊居民小區裏,鱗次櫛比的小洋樓是它們的主人早在五年前購買的。雖然居室舒適又寬敞,但是這些購房戶在這裡住著心裏始終不踏實。
“已經入住五年了,這6萬多元錢的房款也交了,還是不給辦理房産證。”
顏先生告訴我們,當時和他一起買房的共有二十九戶,到現在也都沒有領到房産證。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這些購房戶至今不僅沒有領到房産證,而且當初連購房合同也沒有簽訂。
“交完房款後連張購房發票都沒有領到手,就給了這麼一個收據.”而記者和隨行律師發現,收據上蓋的竟然是滕州市城關鎮荊莊居委會的章。原來他們都是從居委會手裏購買的住房。讓我們感到疑惑的是,居委會怎麼成了賣房的房地産開發商了呢?
“聽別人説荊莊居委會的房子比較實惠,當時房子已經蓋好了,我就去看了,看了還比較可以,當時居委會説了給辦理房産證,一切手續很快就能辦好,先請住,我們就相信它交錢了。”
聽完顏先生的反映,隨行律師告訴他,當初就不應該找居委會買房居委會它是沒有資格作為商品房買賣主體的。因為商品房的開發企業應該具有嚴格的資質限制,還應該具有獨立的工商登記手續。居委會很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
律師提示:
根據《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規定,從事房地産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應當具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註冊資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設立房地産開發企業,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
居委會從事房地産的開發和銷售,這事聽起來讓人不免覺得有些荒唐。顏先生告訴我們,
荊莊居委會的前身是荊莊村委會。六年前荊莊村劃歸城關鎮後才改為居委會的。因此他一直以為居委會作為一級基層組織是不會食言的。於是顏先生就放心地付清了購房款,而最終卻沒有買來放心。
隨行律師進一步解釋説,作為居委會它雖然不能從事房地産的開發和銷售,但是它可以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後成立一個公司。以公司的名義辦齊相關手續後再來建房和賣房。而荊莊居委會現在是不是這樣做的呢?
在居委會辦公室,我們見不到任何營業執照和相關證明。這裡的工作人員承認他們至今沒有去辦理過工商註冊登記,都是以居委會的名義對外售房。對此隨行律師分析認為,連最起碼的工商註冊登記都沒有辦理,當然也就更談不上去辦好建房和售房的五項許可證了。那麼荊莊居委會就已經完全是違法銷售房屋。而對於顏先生這些購房戶來説,下一步該如何依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這時顏先生卻提出,如果能辦好房産證他並不想退房。對此隨行律師分析認為,這個要求在法律上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根據《合同法》鼓勵交易的原則,也是有補救的辦法。現在解鈴還須繫鈴人,要想使問題能得到解決還是要找荊莊居委會。知道我們的來意後,這位工作人員就打電話與居委會的負責人黃書記取得聯絡。黃書記也是躲而不見。
隨行律師分析認為,像荊莊居委會這種違法從事房地産開發和銷售的行為,還是有相應的對其進行管理的部門,也就是滕州市房管局。讓我們不解的是荊莊居委會與市房管局相隔也就幾百米的距離,難道他們對這近在眼前的違規建築和違法售房就毫無覺察嗎?
於是我們來到了市房管局,將所了解的情況反映給李副所長,而他的回答卻有點出乎我們的意料。“像荊莊居委會這種違法行為,按照我們的職能管理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但是我們這邊也沒法去採取一些措施,因為居委會沒有來申報,所以我們也不知道它們不符合規定,首先它如果來申報了,我們發現它不符合商品房的手續,那麼我們按照規定給它理順關係,或採取別的什麼辦法。
在李副所長看來,他們的職能管理範圍只限于那些來房管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産權登記手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而像荊莊居委會這樣沒來申報過任何手續的項目,他們也就沒有職責去管理。
對此隨行律師解釋説,荊莊居委會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許可證和其他相關證書就對外銷售房屋,對這種違法行為市房管局完全有責任進行管理。
律師提示
根據《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規定,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就已經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經過隨行律師的一番法律分析,李副所長終於改變了自己的看法。
“根據你們今天説的這些情況,我們將逐級向我們的上級部門反映,如果該是我們辦理的業務,我們積極地配合,主動地協調,為這個居民在房地産管理方面做一些應該做的事情。”
既然這樣,下一步就有待於滕州市房管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此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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