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1928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4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41年3月參加工作,前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係畢業,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
1941年至1946年在延安自然科學院、延安中學、張家口工業專門學校學習。1946年至1948年任晉察冀電業公司技術員,哈爾濱油脂廠協理、黨支部書記。1948年至1955年在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係學習,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1955年至1966年任豐滿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程師,東北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阜新發電廠廠長。1966年至1979年任北京供電局黨委代理書記、革委會主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1979年至1983年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華北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電力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1983年至1987年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87年至1998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代總理、總理,兼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1998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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