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總書記提出:青海要通過奮鬥,努力實現“山清、水秀、人富”。這個目標要求,既突出了西部經濟共有的增長方式生態經濟的重要性,又強調了青海作為江河源頭戰略地位的特殊性。青海人經過多年摸索,選準了特殊的生態經濟模式——源頭經濟。
青海在國家的位置很重:它是黃河、長江、瀾滄江的發源地,素有“中華水塔”之稱,對“三江”流域的生態安全和經濟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但青海的經濟總量很輕:GDP只佔全國的千分之四,僅相當於發達地區的一個鎮。如何處理好輕重矛盾,既保生態又保發展?出路就在於源頭經濟。
按青海人的具體界定:源頭經濟是以良好生態為前提,以水力發電、鹽湖工業、有色冶金、石油天然氣四大支柱和高原生物、高原旅遊産業為主要內容的特色經濟。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絡是:有了良好的生態,才有充足的水資源,才能發展高原生物産業、發展水電;有了充足廉價的電力,才能發展有色冶金和鹽化工;經濟實力增強了,才能反哺江河源的生態建設。這是一個良性循環,從生態回到生態。
青海過去長時期的發展模式,是以粗放墾牧為特徵的反生態經濟,進入了越窮越墾、越墾越窮的惡性循環。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青海明確提出了“扎紮實實打基礎,突出重點抓生態”的發展戰略,在源頭經濟上大做文章,實現了由穩步增長到快速發展的重要轉折,提前一年實現了翻兩番戰略目標,經濟增長連續四年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作為江河之源,青海源頭經濟的發展,利在青海,功在全國,這是青海經濟的特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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