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11號通過法案,正式決定推遲實施存款限額保護制度,並增設一種沒有利息的結算賬戶。
日本政府原定從2003年4月1號開始,實施存款限額保護制度。這項制度規定,金融機構一旦倒閉,政府的存款保險機構對儲戶負責賠償1000萬日元以內的本息,其餘損失由儲戶自己承擔。 隨著這個制度實施日期的臨近,儲戶紛紛將中小金融機構的存款轉移到大型金融機構,或信譽好的外國銀行。
日本一些中小金融機構由於存款大量流失,資金週轉失靈而倒閉。 為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日本政府今年10月初表示,將延緩實施存款限額保護制度。昨天,日本政府正式通過了推遲實施這一制度的法案,並決定新增設一種沒有利息的結算賬戶。這種賬戶內的存款雖然沒有利息,但金融機構一旦破産,政府將承擔全額擔保責任,賠償儲戶所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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