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 1號批准了微軟公司與美國政府和9個州達成的、反壟斷和解協議的主要內容,同時駁回另外9個州對微軟採取更嚴厲處罰的提議。這意味著長達四年多的微軟反壟斷案將可能宣告結束。
負責此案的法官科拉爾 科特利在判決書中稱,和解協議符合公眾利益,法院對此表示滿意。她同時要求微軟必須嚴格履行協議。 根據協議,微軟將面對至少5年的懲罰性措施,包括:不能與製造商達成損害競爭對手的壟斷交易;允許製造商除去視窗桌面上的一些微軟圖標;公佈部分技術數據;禁止向那些選擇非微軟産品的廠商進行報復等。
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當即對裁決表示歡迎。他説:“今天(的裁決)是全美國消費者的一個偉大的勝利。” 微軟公司也歡迎這一裁決,認為協議“嚴厲但公平”。 微軟公司總裁比爾 蓋茨説:“(這個裁決)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我們知道微軟將受到政府和競爭對手的密切監控。我們將竭盡我們的時間、精力和資源去遵循這些新規定。”
市場認為,這一結果意味著微軟公司的勝利,微軟的股價當日上漲了3.70美元,漲幅達7%。 目前,被駁回要求的9個州尚未決定是否繼續上訴。如果它們不再上訴,這場歷時4年多的官司將宣告結束。
新聞背景:微軟壟斷案 信息時代最重要的案件之一
在微軟壟斷案中,一方高舉反壟斷的大旗,一方則辯護這是技術發展的趨勢。這一案件被稱為信息時代反壟斷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這場歷時4年之久的案件始於1998年10月。當時美國政府對微軟提出了反壟斷訴訟,認為微軟捆綁銷售視窗操作系統和網絡瀏覽器是一種壟斷行為。2000年6月,聯邦地區法院裁決,將微軟公司拆分為分別經營操作系統和應用軟體的兩家公司。但這個判決在第二年7月被聯邦上訴法院駁回。 2001年11月,微軟和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但是仍有9個州表示堅決反對,要求微軟把網絡瀏覽器和媒體播放器從視窗操作系統中剝離掉。
微軟壟斷案因為涉及技術創新與壟斷這一信息時代的焦點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反對微軟的一方認為,拆分微軟會給軟體産業的其他公司以喘息機會和更大的發展空間,促使這些公司更加積極地進行技術革新,併為消費者帶來更為質優價廉的産品;而支持微軟的一方則表示,微軟公司將多種産品和功能集成一體的做法不僅給消費者帶來實惠,而且是軟體業乃至整個信息服務業發展的一個潮流。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案件將深刻影響到信息産業未來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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