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聯合國大會宣佈9月大會常會開幕之日“正式定為國際和平日,以資紀念,並應以這一天紀念和加強所有各國和各國人民中以及國際上和各國人民之間的和平理想”(第36/67號決議)。
1998年,大會重申應繼續在每年常會開幕之日紀念這一和平日(6月4日第52/232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在2001年9月7日第55/282號決議中決定,從2002年開始,每年的9月21日都應紀念國際和平日。大會宣佈,這一天應該作為全球停火及非暴力的日子加以紀念,並邀請所有國家和人民在這一天停止敵對行動。大會邀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各組織、區域和非政府組織及個人,通過教育和公共宣傳等適當方式紀念和平日,並與聯合國合作,實行全球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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