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洪志的罪行,按中國法律夠死百八十次的了,可是這樣一個罪惡深重的人卻偏偏逍遙法外,被某國以所謂人權、宗教自由的藉口保護起來。某國政府可以對大衛邪教不惜動用坦克大炮,其態度之堅決達到逼迫大衛與眾教徒自焚而死的程度,可是恰恰這樣一個政府卻為了某種政治目標,甘心情願地保護中國這個邪教罪魁禍首的人權不受“傷害”,而對那些身受李洪志歪理邪説毒害的中國老百姓的人權“傷害”事實卻視而不見。這些人的人權被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嚴重損害,這樣的損害如果出現在某國公民身上,按某國的法律也不會讓李洪志逍遙法外呀!可事實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卻成為某國政府的保護對象,因為他們傷害的不是某國公民,對某國來説只有傷害某國利益的行為才是犯罪,才受到打擊,除此之外就算在中國犯下十惡不赦的罪行,它也可以根據需要用冠冕堂皇的藉口保護起來。
中國老百姓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傷害程度不會比美國受到的“九 一一事件” 低,面對中國老百姓受到這樣的傷害,我們很遺憾看到的是自己最痛恨的罪犯及其邪教組織被保護起來,逍遙法外。雖然李洪志及其邪教組織沒有在某國做一些實質性破壞活動,但它們的保護結果卻使李洪志及其邪教組織有條件四處流竄,現在居然跑到台灣地區肆無忌憚地發動攻擊中國電視通信衛星的干擾破壞活動。
罪惡深重的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可以逍遙法外,而且還可以氣焰囂張地繼續從事破壞干擾中國人民平靜生活犯罪活動,中國人民除了表達憤怒以外卻無可奈何。我們暫時還沒有力量改變這種現狀,但每一個中國人都要牢記我們民族在不同階段因不夠強大而受到的傷害,而那些傷害我們的國家總是特別“好心”地關注所謂中國民主、人權、自由,對中國社會制度指手畫腳、説三道四。面對任何社會制度都會有問題缺陷的事實,卻恬不知恥地把自己的社會制度説的完美無缺,中國社會制度再差勁也不會做包庇在別的國家犯罪的事情,中國人不會把沒有傷害中國人的犯罪不當犯罪來看待。只要作出損害人類利益的行為來,我們的態度都是堅決地反對。(央視國際網友:瀋陽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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