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是個不太招老師喜歡的小孩兒,準確説或者樂觀説,我可能是一個讓教師愛恨交織的學生,學習成績不錯,課堂紀律奇差。教師進教室時十次有八次能看到我説話,其餘兩次也不見得光榮。至少有一次是和同學滾在桌子下面打架,鞋都打飛了。所以有個班主任把我從第一排調到最後一排放垃圾筐和笤帚的“衞生角”前坐著,每週一次的換座位也沒我的份,還叮囑其他任課老師上課不要讓我發言,連挨個兒回答問題的那種都不行。讓我這個靠嘴取得競爭優勢和生活樂趣的人好不寂寞。
忽然有一天,這個班主任在課堂上公開、大聲、逐字逐句地朗讀了我的作文。題目好像起得有點大,叫“蘇州園林”。我的作文是很少被念的,一般就是批個“好”、“注意整潔”或“上課少説話”等等就發給我了。那天聽着自己的文章在全班發表,還真有點不知所措的飄飄然。但我沒想到班主任其實是有“陰謀”的。她念完之後説“樊登這篇文章寫的不錯……但是樊登,你告訴大家是從哪兒抄的?!”
我整個人愣在那裏,血像火一樣往臉上頭上涌,內心有一種莫大的受冤枉所引起的悲憤,後來我想那刻的心理感受可能就是一種悲劇美吧。“我自己寫的!”我大聲説。(因為我在最後一排,個子又低,只好站着大聲説)。老師早料到我會這樣説,因為我一貫理由多、腦子快。但這次她好像有很大把握:“那你告訴我,你什麼時候去過蘇州呀?”我簡直覺得她不是冤枉了我,而是冤枉了我的全家。沒錯,我父母都是教師,窮得響叮噹,可他們就是愛帶着我和我姐到處旅游,偏偏就在暑假裏去了蘇州,我不但去了,看了,還把門票帶回來了,要説抄,門票上的説明算是一部分,不行嗎?!我,一個12歲左右未發育的矮個男孩,沒有在這時“淚水奪眶而出,哭着跑出了教室”,而是清晰明了地告訴全班同學我們一家的行程:“我們從西安到武漢,然後到九江爬廬山,然後去了南京,然後去了杭州、蘇州、上海,從上海回到西安,這篇作文是我自己寫的。”“是嗎,那拿下去吧。”老師把作文扔給第一排,讓同學傳給我。以我現在的想象,老師應該很窘迫、很內疚,感到自己傷害了一個孩子,儘管是個頑皮男孩,也傷害了他。她應該不知所措地快速小聲道歉,然後很慌亂地開始講課。可是回憶中好像沒什麼,也就是回憶不起來什麼了。
這個故事説明什麼呢?
1、儘管我不是個什麼好學生,可我不喜歡克隆作文;
2、我的班主任雖然不喜歡我,可她更不喜歡克隆作文;
3、不是克隆的作文都有可能被老師認為是克隆的,勸你還是不要克隆作文;
4、老師對學生的影響甚於作文教學者。
做這期節目時,我時常想起這個不是克隆作文的作文故事,但不知道用在哪兒,所以就沒有用。(樊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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