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有事找我的律師”是我們在一些進口大片裏經常聽到的一句話,現如今在我們的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也越來越多,但是找律師需要花錢,對於經濟非常困難的人而言,律師費則成了不小的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於是為幫助經濟上有困難的人,使他們能打得起官司,法律援助制度應運而生。
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四川農民代雲學2001年春天在廣東佛山南海一家工廠做工時被機器軋斷了右臂,工廠老闆不但一分錢藥費不給,還把他趕出了工廠,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他只好求助於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
代雲學(四川民工):我來了以後,來找到他們,他們接待了我,4月18號就立案了。
據廣東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就是符合法律援助的兩個規定即:第一有充分的理由證明為保障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第二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廣東省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經過認真細緻的工作,最終幫助這位外來的打工者告倒了他的工廠老闆,打贏了這場官司,法院終審判決工廠賠付代某工資、醫藥費、傷殘補助共10000多元。
代雲學(四川民工):作為一個受害者,現在能得到法律援助,對外來打工者,都是一種幸運。
在這個典型的工傷勞務糾紛案例中,當事人代雲學成為法律援助的受益者,那麼什麼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呢?
宮曉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是由國家或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那麼為那些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減免費法律幫助,以保證他們能實現法律賦予權利的這麼一種制度。
專家指出,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機關為社會貧弱群體撐起的正義保護傘,對確有困難需要幫助的人實施免費的法律幫助。司法部於1994年提出建立和實施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援助制度,目前我國已組建法律援助機構2207個,法律援助專職人員已發展到7000多人,法律援助機構自建立以來,1996年,共承辦案件4萬多件,1997年6萬多件,1998年8萬多件,1999年11萬多件,2000年17萬多件;全國各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共解答法律諮詢約400萬人次,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50多萬件,受益人數達60多萬人。
專家介紹,我國由於經濟條件的限制,目前各級政府還拿不出足夠的資金來滿足每一個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的需要,目前法律援助只能採取優先向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和特殊當事人提供。
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與通常的律師事務所辦案收費不同的是,法律援助是為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幫助,那麼怎樣才能申請法律援助,它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吳楠輝,廣東佛山南海市羅村鎮人,三年多前,因交通事故造成左腿股折後臥床不起,經當地交警部門勘察認定:由對方負全部責任。吳為了治病至今已花去醫藥費14萬多元,家裏債臺高築,一貧如洗。
吳楠輝:我借啦,我哪有錢啊,我現在吃飯都要靠借,你説現在借了10多萬塊去了,現在人家債主還要我還債,我哪有債還,兩個孩子讀書,都沒錢交學費,那校服費都沒有得交。
吳楠輝的情況由駐村幹部反映到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後,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對吳家的情況展開調查。而對於法律援助中經濟是否困難的認定,是參照當地民政部門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或達到當地勞動部門制定的失業救濟標準。比如,一般民政部門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約為月收入250元,而廣東珠江三角洲等地由於經濟較發達,他們制定的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標準是月收入低於450-480元!而吳楠輝一家人自從他出車禍後就失去了經濟來源,全家人靠僅救濟和向親朋借錢度日,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決定受理此案為他提供法律援助。
楊永然(廣東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專職律師):受理以後,就幫他提起了訴訟,標的是12萬多,後來一審是基本打贏官司了,有幾百塊錢的差別我們都不管它了,這個被告人,兩個被告不服這個判決,又提起了二審,二審我們(法律援助中心)又代理了他二審審理,審理以後發生法律效力,二審就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以這個案子為例,律師介紹,通常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到法律援助機構填寫並遞交《法律援助申請表》;交驗身份證和戶口簿或暫住證;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而在這個案例中,由於當事人殘疾臥床不起,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親自登門迅速為他辦理了法律援助的有關手續。並在此後的庭審中二審終審勝訴,肇事方被判賠償吳楠輝12萬多元。
司法部門介紹,在這個案例中,如果是找律師事務所則至少要收3000-5000元的代理費,而且由於擔心當事人的支付能力,社會執業的律師事務所可能會拒絕接受這類案件。
另外,想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也可以先撥打當地的法律援助專線電話148進行諮詢。
法律援助的困惑
這裡是廣東佛山監獄,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們定期到這所監獄為在押的服刑人員提供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等法律援助,
不僅普通人,甚至服刑人員也可以接受到法律援助,以保障其依法享受的權利,據司法部介紹,廣東省由於當地經濟比較發達,經費充足,法律援助的確走在了全國的前列,然而,從目前法律援助開展的情況看,還存在一些障礙和不足。
宋會勇(廣東省法律援助專職律師):一個方面是人員緊張,這裡的人員是指法律援助的專職人員緊張,第二個方面是法律援助的經費還遠遠不夠,不足以滿足讓所有(需要法律援助的)人都得到法律援助這樣一個目標,其三就是社會對法律援助的認識還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此外,法律援助在機構設立和相關部門的配合上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宮曉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還有三分之一的縣區級沒有建立法援機構,那麼這三分之一主要集中在西部和貧困地區,在法律援助有些調查取證啊,這個需要相關部門的配合上,這些政府執法部門可能給予的幫助還不太夠,有的還,我們法律援助機構去調查取證不是很配合,有的還要收費。
司法專家指出,法律援助的確是一件聖者所為,哲者所思的高尚義舉,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從人、財、物等方面大力支持捐助法律援助機構。北京等地的司法部門還要求將法律援助承辦情況納入北京法律律師事務所的年檢註冊的要求,規定每位註冊律師每年至少辦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如沒有辦理的,則須交納1000元作為法律援助的代償金。而全國已有廣東等9個省直轄市已經對法律援助進行了地方立法,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確保法律援助的開展。
我國一位司法專家説過這樣一句名言,“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權利而不是乞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職責而不是施捨,”有關部門透露,通過廣大司法工作者的努力,我國的一部專門的《法律援助法規》將最遲在2002年年底前出臺,相信到時,將會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法律援助帶來的幫助
相關鏈結:
1、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多種?
比如法律諮詢、民事調解、刑事辯護和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以及辦理公證等,從事法律援助的人員有專職法律援助律師、社會執業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工作者。
2、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有何不同?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給予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或被告人實行訴訟費、執行費的緩交、減交免交;而法律援助是司法局下屬的法律援助中心給予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的免費法律幫助。
3、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如果敗訴還需要交付訴訟費嗎?
看具體情況而定,人民法院可以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給予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敗訴方減收或免收訴訟費。(記者 姜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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