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電視指南 |  體育頻道 |  財經頻道 |  文娛頻道 |  國家地理 |  生活頻道 |  視聽在線

生活首頁     編輯手記     主持人     來來往往     關於生活         



行李夾帶現金被盜走了……


  五一將至,又到了一個出門旅游的好時候了,有的人已經開始盤算着如何利用五一這個長假到國外去游玩,出門旅游呢是圖個心情愉快,可是有時一點小小的疏漏,便會使原本快樂的旅游走了味,安徽省的祁先生便碰到了這樣的事。

  安微省的祁先生2001年11月21日參加了安微中青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十日游”的旅行團,在11月25日由新加坡乘飛機前往泰國曼谷的途中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改變了祁先生原本快樂的旅程。

  祁先生到曼谷下飛機後,在大廳裏面取行李,行李箱一拉整個就散開了,發現裏面的物品全部都散落在地上。

  同團還有八個人的行李箱被撬,被撬的行李箱中,有三個發現了被盜的現象,其中有祁先生的行李箱,而這次被盜讓人覺得有些蹊蹺。因為箱子裏其他的東西都在,像我的物品,照片,買的紀念品,全部都在,丟的只是現金,總共丟了折合人民幣大概總共是兩萬元左右。

  另外兩人丟失的也是現金,折合人民幣近2000元。發現被盜之後,旅游團便在曼谷機場報了案,曼谷機場和新加坡航空公司都出示了報失單。而旅行社的導游也答應回國後再處理這事。

  然而,到現在回國已經四個多月的時間了,祁先生也多次來到旅行社交涉,卻一直沒有結果。看著時間一天天的過去,祁先生真不知道自己還要等多久,對如何解決丟失的兩萬元現金的問題,祁先生認為被盜的錢應該由旅行社先期賠付,以後的問題由旅行社和國外的航空公司他們交涉,

  對祁先生提出的這種説法,旅行社並不認同。他們認為,旅客購買了機票,真正的法律關係和契約關係發生在持機票的人和航空公司之間的關係。旅行社只是做一種仲介服務,如果説旅行社有責任,那就是領隊沒有提醒客人,沒有提醒客人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好。

  在祁先生和旅行社所簽的出境旅游合同的第八條的第二項中有一個約定,游客在旅行中發生被盜的情況,旅行社無賠償的責任,那麼,旅行社到底有沒有先行賠付的責任呢?有關人士認為,游客財産丟失了,應該説是一種運輸合同關係,應該由運輸公司對財物丟失了承擔賠償責任,旅客旅游合同,僅僅是一種服務合同,它主要的義務是在組織中旅游這種活動,所以不應該承擔這種賠償責任.

  航空公司是不是應當承擔責任呢,記者與承運的航空公司取得了聯繫,航空公司認為,按照《國際航空運輸規則統一條約》的規定,在托運行李內夾帶現金等貴重物品,發生丟失現象的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這一條在乘客所持的機票上都做了説明,航空公司所承擔的只是對祁先生所撬行李的修補和賠償。記者也詢問了國內的幾家航空公司,都得到了類似的答案。看來,在祁先生現金丟失一事上,旅行社和航空公司都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而對祁先生的現金為何會被盜,旅行社的負責人認為,以前由於國際結算方面不是很方便,很多中國人出行,不管到什麼地方,不管是出去旅游,還是商務、公幹,往往攜帶大量的現金。而一個治安環境再好的國家,都不可避免出現一些小偷,他們針對中國人的這種習慣,往往會專偷中國人,西方人他不偷,因為西方人往往人身上帶的錢不多,都用卡。

  對此,有關專家提醒説,出國旅游的人最好持卡消費,這樣可以不但減少麻煩,也防止了現金丟失的情況。目前,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廣發銀行等一些商業銀行都推出有卡等國際信用卡,可以進行國際結算業務,像中國銀行推出的卡可以在全球250多個地區的酒店和商店進行消費結算,持卡消費對國人來説應該是非常方便的了,前些天,記者來到中國銀行北京分行卡辦理中心,看到辦卡的人排成了長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許多人都意識到了用卡進行國際結算的便利,五一齣國旅游的人都紛紛來此申請卡,一般申請一個卡需要兩周的時間,但是由於目前申請的人過於集中,一些申請人在五一前是拿不到卡了,因此,出國的人應該提前申請卡,同時,工作人員還建議説,沒有辦到卡的出國旅游人員也可以辦理旅游支票進行國際結算,這樣也可以避免帶現金的麻煩。

  (記者 程基偉)(2002年4月24日)

- 返回 -
中國中央電視台版權所有
地址:中國北京復興路11號(100859)
站長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議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顏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瀏覽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