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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摧殘親生女(2002年4月24日)


  在日常的生活,一個12歲孩子正是在學校裏學習知識,在家裏被父母疼愛的年齡,生活應該過得無憂無慮。可在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卻有一個女孩,她的生活卻非常地不幸,經常要挨父親的打罵,以至於跑到了派出所去報案。

  4月9日上午,一個12歲的小女孩隻身一人來到大連市開發區大孤山派出所,她是為何而來的呢?原來她是來報案的,控告她父親毆打她。

  小婷婷今年剛剛12歲,10歲那年父親將她從河南老家接到大連市開發區大孤山村河南屯,和他們共同生活。親人團聚本應是高興的事。可對婷婷來説,這兩年的日子卻並不好過。因為她的父親並沒有讓她上學,而是讓她幹活。

  不能像同齡孩子一樣上學,已經讓婷婷十分痛苦。而更讓她忍受不了的是,父親稍不順心,就對她非打即罵。

  記者看到婷婷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疤就有十幾處。一年前她的左手腕被父親用鐵鉤子打折,由於沒有治療,現在手腕已經變形。就在一個月前,僅僅因為婷婷燒水時沒有及時添柴,他的父親就用滾燙的熱水潑她,使她右臂大面積燙傷。

  婷婷的父親王洪傑,是河南省清豐縣人,現在大孤山捕撈廠打工。婷婷報案後的第二天,他就被逮捕並關押在大連市開發區看守所。在他的訊問筆錄中,記者看到,他承認來自己多次打罵婷婷的事實。

  4月12日,派出所的同志帶婷婷去她家中進一步了解情況。可在離家只有五十米的地方,她説什麼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我們看到了婷婷的妹妹,今年六歲,是繼母張瑞琴所生。婷婷不能上學,也是為了要照顧妹妹。

  婷婷的繼母並不承認她夫妻二人虐待婷婷,對婷婷身上的傷,她也推説一概不知。

  雖然婷婷的繼母平時不讓她出來玩,也不讓她和外界接觸,但鄰居們對婷婷的遭遇也都有所耳聞。

  沒有人能夠理解婷婷的父親和繼母對她的所作所為,12歲的婷婷對這個家已經沒有一絲留戀。

  接到婷婷的報案後,大連市開發區婦聯非常重視,並委託了王會濤律師作為婷婷的義務訴訟代理人,幫助她打這個官司。據律師介紹,根據《刑法》第260條規定,小婷婷在家的兩年中,受到她父親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摧殘,已經符合虐待罪的特點,王洪傑已經犯了虐待罪。

  這些日子,婷婷一直住在大孤山派出所,由這裡的警察叔叔照顧她的飲食起居,漸漸的,她的臉上有了笑容。

  今年已經12歲了,婷婷卻只在河南老家上過一年學。對她來説,能夠重返課堂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現在小婷婷的願望快實現了,因為當地一家小學同意婷婷免費在學校就讀。據當地的警方稱,他的父親王洪傑也認識到自己打孩子的行為是違法的。同時,經過婷婷奶奶的調解,婷婷已經撤訴,他的父親也回家了,希望小婷婷從此能夠過上幸福的生活。

  最近,北京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發展研究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一次有關少年兒童人身傷害問題的社會調查。調查表明,目前家長在教育兒童時採取打或罵的方式,分別佔了60.9%和84%。家庭暴力傷害現象的存在,與中國的文化及教育傳統有着密切的關係。有一句老話叫做“棍棒底下出孝子”,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可以打罵的,這就忽視了少年兒童的人身權利,增加了兒童遭致暴力傷害的機會。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如何教育孩子,是每個家長,乃至社會都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者 白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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