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對咱們中國人來講,婚禮應該説是一個人一生中最隆重最重視的一件事了,好多人都把自己的婚禮用攝像機記錄下來,以後慢慢地去回味,所以,這盤婚禮錄像就有着特殊的精神意義,而正是這盤具有特殊意義的婚禮錄像帶,給浙江寧波的一對夫婦帶來了特殊的傷害。
每一對婚姻幸福的夫妻都願意去回味自己新婚之喜,然而,當相親相愛走過了五年之後,當初婚禮上的這對主人公卻再也不願面對這盤記載他們幸福時刻的錄像帶了。
鄔佩紅:我不想看了,而且人家結婚或者親戚朋友辦喪事我已經不參加了,因為我參加一次,我看見那些場面我就會想起這件事情。
1996年12月,與男友相戀三年的鄔佩紅終於要當新娘了,婚禮前一個月,鄔佩紅來到她們家附近的群芳照相館,委託店主吳文魁為其婚禮拍攝製作錄像帶。
鄔佩紅:講好價錢是450塊錢,當時嘛,我也向他提出了,我説,大家都是很近的,十多米路嘛,十多米路,很近的,稍微價錢能不能便宜一點,他説一分也不能少,那我想,反正我一生之中只有一次嘛,只有一次結婚的事情,留下一個美好的永恒的回憶,貴一點就貴一點。
好日子就訂在12月31號,結婚前一個星期,攝像師吳文魁為小兩口拍攝了外景後,突然宣稱,12月31號自己另有拍攝業務,不能為他們拍了,但他可以推薦另外一名攝影師為他們倆記錄最幸福的一刻。
婚禮舉行得喜慶而又熱鬧,吳文魁推薦的另外一名攝影師,奉化市設夫影像店的毛設夫為他們精心拍攝了當天的場景,拍攝完畢,新娘子鄔佩紅將450元攝像製作費交給了毛設夫,幾天后,當鄔佩紅找到吳文魁索要婚禮前拍攝的外景錄像進行合成時,吳文魁卻要求將毛設夫製作的婚禮錄像帶拿回來自己將外景合成進去。
奉化市西塢鎮群芳照相館 吳文魁:我呢,為什麼這個片子要自己拷呢?我那個外景是技(術)拍(攝),拍呢,是拍進去的拍,這個外景是其他人沒有的,這個技術我不想讓同行看見的,同行看見的話,人家學學是最方便不過的事了。
帶子合成完畢,鄔佩紅在吳文魁的機房裏大致看了一下,便拿走了,由於家裏沒有錄像機,小兩口將錄像帶珍藏在抽屜裏,再也沒有看過。
一晃五年過去了,小家庭過得和和美美,並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今年二月份,鄔佩紅的公公袁安龍買了一台錄像機,這盤結婚錄像終於有了回味的條件。2月26號,袁安龍與他80多歲的老母親一起觀看這盤婚禮錄像帶,在婚禮錄像即將結束時,袁安龍起身上了趟廁所,然而,當他從廁所回來的時候,這位仍然沉浸在喜慶氣氛中的老人卻驚呆了。
鄔佩紅的公公 袁安龍:發現呢,錄像帶裏面,拖拉機轟隆隆地響,人們都帶着白帽子,我一看呢,這不是,結婚錄像怎麼會有這樣的事啊?
原來,在婚禮錄像結束八分鐘之後,磁帶上竟然出現了辦喪事的內容,而且,這裡面還有當地人為一對尚未結婚便死亡的年輕人搞的所謂“陰配”,時間長達十分鐘,見此情景,袁安龍馬上關掉錄像機,把電話打給了鄔佩紅夫婦。
鄔佩紅:第一反應我覺得不可思議,簡直不敢相信,心像針刺一樣的,我本來是想做一個美好的回憶,是吧,是不是?
結婚錄像裏竟然有封建迷信的陰配內容,鄔佩紅一家怒不可遏,就去找當初拍攝婚禮的毛設夫算帳。
奉化市設夫音像製作室 毛設夫:我後來看了一下,放了一下,這不是我拍的好像,後來看了一下,他(在)裏面説話的聲音也有,那裏邊有個一鞠躬,二鞠躬啊什麼的,陰配的場面,是吳文魁的聲音我聽得出來。
這時候鄔佩紅一家人才回憶起來,帶子最後的經手人是為他們拍攝外景並最後合成的吳文魁。
鄔佩紅:你作為一個專門從事攝像工作的,你不可能把結婚帶子跟喪事帶子放在一起,也不可能用,稍微有一點職業道德的人,不可能把舊帶子攢到人家的結婚結婚帶子上的,是吧,再説,毛設夫拿過來的帶子,是新的,我給他的是新的,原裝的新的,他為什麼把新的換下用舊的呢?
吳文魁:我説,我也是無心之過,無心的,粗心大意的,那我説,這樣好了,你也原諒我,比如説是我的(錯),我要你原諒我,我是無心之過,我把(它)擦了,另外呢,(為你)拷那個VCD。
而鄔佩紅一家所受的傷害卻不像吳文魁所説的,能夠簡單的一擦了之。
飯也吃不下,睡不成眠,有時好不容易偶爾睡着了,也會被噩夢驚醒,看見棺材,死人場面,人家在結婚死人場面,我先生既要安慰我,又要承受他巨大的心理壓力,本來可以一個月完成的工程,拖拖拉拉要兩個月才可以完成。
結婚、死人都是很經常的事,紅白喜事,白也是喜事,是嘛,如果你有什麼想法,那是迷信了。
突如其來的打擊讓鄔佩紅一家實在忍受不了吳文魁的輕描淡寫,除了要求吳文魁賠禮道歉外,還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
吳文魁:我想這個事,他們好像有點欺詐(我)的感覺,因為本來就是,我們農村嘛,幫來幫去都是情嘛,比如説,法、情、理嘛,我幫你忙,你又要(我)賠兩萬塊錢,我肯定不理解的。
鄔佩紅:他説幫忙,那麼為什麼,當初我去跟他聯絡的時候,他不肯看在我們是同鎮上,而且是很近的份上,沒有給我少一分錢,他憑什麼平白無故地替我幫忙呢?再説,五年過去,不是剛剛結婚,那這個事好像有點接受不了,五年過去了,什麼事,再説,看也不會去看了,我們結婚,今天比如説,結婚以後看了一個禮拜就不會去看的。本來我是想留一個美好的回憶,結婚紀念日什麼的,拿出來看一下,播放還是挺有意思的,本來就是花450塊錢,按當時的價錢是最高價,我是想留一個美好的回憶,給我拍好一點,現在呢,現在反而是受到一個永恒的傷害了,是吧。
兩家人吵的是不可開交,這事怎麼也理不清了,於是共同找到了奉化市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但畢竟兩方面差距太大,在奉化市工商局調解了兩個月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協定。矛盾逐漸升級,鄔佩紅終於決定和娘家鄰居吳文魁法庭相見了。
本庭現在依法公開審理原告袁哲偉、鄔佩紅訴被告吳文魁名譽權糾紛一案。
6月22號,奉化市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結婚錄像帶引發的官司,法庭進一步明確了吳文魁對喪事內容的責任。
奉化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長 江佩陽:錄像帶經過當庭雙方的辨認,確實是吳文魁合成的,而且,裏面的喪事內容經過吳文魁辨認以後,他也沒有否認這個這個喪事是他拍攝的,而且,從常理來説,原告將自己的婚禮錄像帶裏夾雜喪事內容去欺詐被告,這個不合常理,也不符合一般人的心理。
經過法庭的協調,最後,雙方都做了讓步,以吳文魁賠償精神損失費5500元達成協定。然而幾天后,當法院送達協調書的時候,吳文魁卻拒絕接收。
吳文魁:為什麼要給她五千五呢?她沒什麼精神創傷,沒什麼後果的,她本來就是很健康的人,那有什麼呢?是不是,已經過了五年了,再説他家裏也是平平安安的,沒出什麼事。
那麼,對於是否造成精神傷害,法律上有沒有明確的規定呢?
並不是説她受到這種傷害一定要造成了精神失常或者死亡這種特殊的表現形式才能作為賠償的依據,不能這麼認為,因為精神是無形的,它(是)不能用外在來衡量的,它只有內心的體驗,那麼內心體驗的標準呢,只能從平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作為衡量標準。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妨來聽聽其他人的感受了。
結婚,這是一件大喜事,中國人是非常重視的,一個人的一生可能就有一次,如果在一個大喜的日子,本來是件好事,結果出現了這種喪葬的鏡頭,我覺得這是太不可思議了。
作為我吧,我剛剛結婚,本身結婚對每個人來説,都是一生中可以説最快樂、最幸福的一件事情,弄一種錄像帶,將來,結婚的錄像帶對我來説是一個永久的珍藏品,但是,我突然間放出來有一個葬禮,那麼就,在喜事中出現葬禮,肯定就是説,絕對説,我心裏頭特別難過,我在那兒辦婚事,他在那兒辦喪事,那我心裏頭肯定是承受不了。
這種情況我想一般人不會接受,為什麼,新郎新娘家屬不會接受,還有什麼呢,喪事的人家知道了這種情況也不會接受,因為我們的東西,我們的喪事(錄像),到人家家裏去放,你説我接受嗎?
律師 王建平:你把兩個截然不同的,兩個性質的事情,放在一個錄像帶裏,組合在一起,那顯然它違背了咱們民眾當中的一些風俗道德,那麼,違背了大家的一種生活習慣,那麼,這個是構成傷害的一個很重要的社會標準,社會特徵,換句話説呢,這種事情,不管發生在誰身上,那麼,用社會公眾的眼光來看,都應當説是不好的,是有損害的,所以,這個時候的損害存在呢,應該用這種社會標準來加以確定。
最後,這起案子以判決的形式塵埃落定,由於吳文魁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起訴,5500元的精神賠償成了這起錄像帶官司的最終判決。
主持人:婚禮錄像帶真的與片子中的當事人開了個不小的玩笑,人的精神真的是特別寶貴。就在前幾天,我們還聽到這樣一件事,北京的一位蘇先生請一家專業公司為他拍攝婚禮全過程錄像,結果這個全過程只錄上了6分鐘,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婚慶公司除了退還700元的服務費之外,還要賠償蘇先生5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