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佈的《北京奧運行動規劃》提出,要為奧運會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的有關規定,嚴格履行《主辦城市合同》,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全體市民的法律意識,為奧運會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加強對奧林匹克標誌的保護。認真貫徹國家《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綜合運用行政和司法手段,有效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各種侵權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環境,為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創造良好氛圍。
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在市政府職能部門,特別是執法部門中廣泛開展法律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法律素質,增強行政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在政府工作中,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定期向社會公佈關於籌備奧運會的有關文件和重大建設項目;建立行政權利的制約機制和責任約束機制,加強權力監督,防止奧運腐敗行為的發生。
深化法制教育。在“四五”普法規劃的基礎上,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特別要廣泛宣傳保護知識産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廣大群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的法律意識明顯提高,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和承辦奧運會提供良好的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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