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干部的《北京奧運行動規劃 》,奧運比賽場館及相關設施建設部分提出了場館建設的“原則、內容和佈局”。
基本原則:第一,場館的規劃設計,既要有利於奧運體育比賽,又要充分考慮賽後利用。在滿足比賽期間國際奧委會技術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發揮奧運場館的社會效益,使之與廣大市民日常健身的需要相結合,並便於賽後開展文化、體育、會展、商貿、旅遊、娛樂等活動;第二,堅持勤儉節約,力戒奢華浪費。所有場館設施建設的規模、位置、數量逐一進行論證,能夠利用現有場館進行改建、擴建的就不新建,能搞臨時性場館的就不搞永久性場館;第三,創出體育建築精品。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努力探索建築技術、藝術與環保的有機結合,為首都留下獨特的奧運遺産。
建設內容:奧運會比賽計劃使用場館37個,其中北京地區32個,京外地區5個。在北京32個比賽場館中,新建19個(含6個臨時賽場),改擴建13個。此外,還要改造59個訓練場館及配套建設殘奧會專用設施。京外地區的5個場館項目中,青島國際帆船中心、天津體育場、秦皇島體育場為新建項目,瀋陽五里河體育場、上海體育場為改造項目。
佈局方案:呈“一個主中心加三個區域”的分佈格局。“奧林匹克公園”是舉辦奧運會的“主中心區”,內有13個場館;“西部社區,有9個場館,其中新建五棵松文化體育中心,賽後將成為市區西南部群眾文體活動場所;“大學區”安排首都體育館等4個場館,賽後成為大學及社區文化體育活動的場所;“北部風景旅遊區”,安排北京鄉村賽馬場等2個場館,便於賽後發展郊區旅遊業。此外,在其他地區,改擴建工人體育場等4個場館,為相鄰地區群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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