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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暴力説“不”(2003年8月6日)


  最近,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項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決議中明確提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至此,我國已經有十五個省市出臺了“反家庭暴力”的相關法規、條例。那麼,為什麼那麼多省市競相出臺相關法規呢?法律究竟如何介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能否走出暴力的陰影和傳統觀念的束縛呢?

  劉女士在北京一所著名的高等院校讀書,畢業後認識了一個年齡比她大12歲的教授。劉女士與他相愛並同居了。

  同居到第二年3月份的時候,劉女士感覺身體不對勁,就去醫院檢查,發現自己懷孕了。當時,那位教授説自己正在讀博士,讓劉女士拿八萬塊錢就走人。

  劉女士感到十分的傷心,她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正當她沉浸在痛苦之中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的時候,教授卻突然告訴她要和她結婚,手足無措的劉女士選擇了火速結婚,就按照教授的要求在領結婚證的兩天后去醫院打掉了已懷了三個月的孩子。可就在打掉孩子的當天,教授便對她吐出了心裏話。

  教授説,只要打掉了孩子,他就不用承擔責任了。然後教授準備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現在他一分錢不用花,而且對前途事業也沒有影響。

  劉女士流産時曾大出血,出院時尚未痊癒,丈夫的話無疑是雪上加霜,使劉女士的病日益嚴重,一個月後便因腹部積血過多發展到子宮穿孔,渾身抽搐,無力行走。然而即便如此,她也沒有得到丈夫的關心和同情。

  挨打成了劉女士的家常便飯,這更加劇了她的病情,內傷加外傷,再也沒有一個好的時候了,劉女士是換了一家又一家的醫院。

  但劉女士對這些,誰也沒有給説,一直都沒有跟同學説,給父母跟任何人誰都沒説。她覺得自己是一個有文化的人,不能把這樣事告訴別人。對於自己的遭遇,劉女士不但羞於啟齒,也沒有留下自己被打的有力證據。然而她的丈夫卻向法院起訴離婚了。而且被判離婚了,原因是教授跟法院説,劉女士已經失蹤了,他給法院提供了三個假手機號,法院怎麼也找不到劉女士。

  無奈之下,劉女士選擇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卻發現無法以家庭暴力控訴她的丈夫,因為她沒有證據。

  其實,即便如此,劉女士還是可以通過其他的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有關專家介紹,受害人可以請求公安部門按照《治安處罰管理條例》,給施暴者以一定的行政處罰。在民事上,《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可以作為受害人訴請離婚的法定理由。如果嚴重的家庭暴力還會構成犯罪,首先可以考慮虐待罪,如果情節和後果已經超過虐待罪的範圍,還可以按照殺害、殺人來處理。

  劉女士目前正通過法庭起訴來向她的丈夫討回一個公道,而當前像劉女士這樣遭遇家庭暴力的人還不是個別現象,我們這裡就有一個全國婦聯的調查數字。

  據上報到全國婦聯的數字顯示:2001年全國到婦聯來投訴的家庭暴力的個案是26萬件,到2002年達到了36萬件,上升的幅度提高了28%還要多;從調查數據最後的分析來看,有16%的女性反映他們曾經被配偶打過,有14.4%男性反映他們打過配偶;調查還涉及到公安、司法等相關法律機構,這些機構有三分之一的基層負責人把家庭暴力列為當地婦女權益受侵害的突出問題。

  有關專家認為,家庭暴力現在反映的個案在上升,不完全體現這種程度在強化,而是體現了公民、社會。特別是婦女本人,維護自己權益意識的提高,也是我們法制進步的一個表現。

  雖然針對“家庭暴力”的法制正在進步,但傳統的家庭觀念還在影響着這些受害者走出家庭暴力陰影,據統計70%-95%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都是婦女,她們當中的許多人都把家庭暴力當成一种家庭隱私而難於啟齒,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

  家住東部某沿海城市的鄭先生多年以來一直在經受不幸婚姻帶來的痛苦。

  鄭先生説,雖然婚後他一直包攬所有家務,洗衣做飯,但即便這樣,他和妻子之間還是摩擦不斷,他的妻子總是對他又咬又掐又擰。一次,鄭先生要燒開水喝,他的妻子非要用來洗頭,鄭先生讓她用熱水器,他的妻子就拿開水燙他。

  鄭先生如今已經和妻子分居,他一直不願意把自己家裏的事情向外人講述,但最近他開始求助於律師和媒體,這主要是因為他的孩子。

  在我們的採訪過程中,一提到孩子鄭先生就淚如雨下,分居後孩子和媽媽住在一起,鄭先生和孩子見面成了一件難事,一年多的時間,和孩子的相聚寥寥可數。

  鄭先生説,現在每當看到別人一家三口幸福美滿的樣子,他就會忍不住傷心,這種精神上的痛苦比以往肉體的折磨更讓他難過。

  鄭先生説,他曾經有過與妻子拼命的念頭,但冷靜下來一想,這樣會對孩子傷害更大,他希望不管大人怎樣,都不能傷害孩子,他希望孩子在健康的環境裏生長。

  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研究中心主任榮維毅介紹説,像辱罵、遺棄、不理,甚至貶低,説你沒有價值什麼等等都是屬於精神暴力。據國外的一些研究,精神暴力的傷害不亞於身體暴力,也就是肢體的暴力,如果肢體暴力不是那麼特別嚴重,打一下就好了,但是精神上受到的傷害是永遠的,就是説比較難以癒合的。

  在採訪中,記者很明顯的能夠感受到目前鄭先生對女兒的那份割捨不下的情感,如果不是因為想和孩子見上一面,也許他會把自己的經歷永遠埋在自己的心裏。據一項統計數據表明:現在,我國只有不到50%的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公害,而在國外認為家庭暴力是公害的佔到了90%以上,有一部叫《刮痧》的電影,裏面就講到了這樣一個故事:

  爺爺給孫子刮痧,在孫子背後留下了幾道紅印,結果被人們認為是家庭暴力,父親面臨着被起訴的局面,當然雖然人們發現這是一起誤會。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誤會,但是我們從中看到:在國外,人們對家庭暴力的重視程度和那種強烈的公眾參與意識。那麼現在國內外解決家庭暴力的主要途徑是什麼呢?

  家庭暴力,特別是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問題在70年代就已成為世界上的一個熱門話題。目前世界上已有44個國家和地區有了專門禁止家庭暴力的立法,並對反對家庭暴力的理論及對策進行了深入、廣泛的研究。

  而在我國“反家庭暴力”也是首先從立法開始的。自90年代初,特別是95年中國主辦“世婦會”提出家庭暴力問題以來,迅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2000年6月,由中國法學會主持的《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對策研究與干預》正式開始啟動。三年多來,這個項目在有關部門的積極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一個反對家庭暴力的網絡組織已初步建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陳明俠説,通過這樣一些活動來達到推動我們國家的有關於反對家庭暴力的社會措施以及國家立法工作的完善。讓人們認識到,認識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家庭暴力是一個公害。

  事實上,家庭暴力不只存在於夫婦之間,在有的家庭,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孩子和老人,父母和孩子之間,我們來看看的小張羽遭受的暴力便來自於他的父親。如果説劉女士還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來向她丈夫討回公道的話,那麼對於一個還受着父親撫養的孩子來説,就面臨着法律與親情的兩難選擇。

  小張羽經常遭受父親的毒打,左手傷殘,臉上也被火鉗燙了一個大傷疤,為此,他出逃到外地,乞討為生。在有關部門的幫助下,他又回到了父親的身邊,雖然有關人員對父親進行了教育,但小張羽的眼裏依然充滿了恐懼。但是,小張羽唯一的監護人就是父親,不回到父親身邊,他能去哪呢?

  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研究中心主任榮維毅教授説,這是家庭暴力和社會暴力之間複雜的一個點,是非常難處理的。比如説夫妻之間,把丈夫給抓走了,然後妻子的生活來源可能就沒有了,所以妻子有的時候,雖然不願意忍受暴力,但是也不願意丈夫被抓去處理。這恰恰説明家庭暴力不是法律一種措施可以解決的,它需要全世界的各種的方式,比如説法律援助、庇護所、援助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療單位等等。

  有一句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雖然家庭暴力已經不僅僅是“家務事”,但是由於它的特殊性使法律介入家庭暴力還真會遭遇尷尬。反家庭暴力需要受害者主動拿起法律的武器,更需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參與。目前在我國除了反家庭暴力庇護所之外還有一些新的機構也參與到反家庭暴力的行列中來。

  北京市豐台區鐵營醫院是全國首家反對針對婦女暴力的定點醫療機構。在鐵營醫院五層,有一間佈置的非常溫馨的“診室”,這裡就是“受害者救助中心”。如果遇到受家庭暴力的婦女,醫生會把受害婦女請到這裡,在治病的同時,還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機構。

  從受害者救助中心成立以來,已經有200多名婦女在這裡得到了幫助,醫院對其中72名患者做了完整的介入和分析。現在, 像鐵營醫院這樣的社會救援機構已經逐漸成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第二個家園,許多受害者從這裡重新開始了新的生活。吳翠蘋就是其中的一位。  

  自從有了第三者後,吳翠平的丈夫就變了一個人,經常毒打吳翠平,丈夫的暴力,終於讓吳翠平走上了法庭。95年,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決他們離婚。

  離婚後的吳翠平,在自家樓下開了個早點攤,原本想著日子從此能平靜下來,可是風言風語卻總是放不過這樣一個剛離過婚,就出來拋頭露面的婦女。滿肚子的苦水,只能埋在心裏,而此時心愛的女兒,在學校又受了委屈,吳翠平再一次面對內心崩潰的邊緣。那段日子,吳翠平開始失眠了。

  吳翠平這時想到了婦聯,她開始隔三差五的就往婦聯跑,把自己的苦悶傾吐出來,漸漸地,吳翠平想通了。她説,她不需要任何人來替她指指點點,自己要有自己活的生活方式,如果走不出去,就永遠在那個陰影裏面,永遠痛苦、鬱悶,如果走出來了,就海闊天空。

  讓大家知道自己的經歷,吳翠平不為別的,就是想讓那些已經不幸的人,能儘快地從家庭暴力的陰影中,走出來。

  在採訪吳翠平的過程中,最讓記者感動的就是她面對生活的那分勇氣。這也許就是您在拒絕家庭暴力過程當中最需要的。其實,命運就掌握在我們每一個人的手中,無論是何種情況,都要請你記住:任何人都不可以用家庭暴力傷害另外一個人。在人格和尊嚴上每個人都是平等的。

  面對家庭暴力,如何保護你自己?

  ●在遭受暴力時,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被打傷後一定要去醫院就診,留下必要的受傷證據,並到法醫門診進行傷情鑒定。

  ●把你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告訴你最信任的人。

  ●在遭受暴力時,盡可能讓鄰居聽到。

  ●撥打110報警電話,或到婦聯、社區等機構尋求幫助。

  相關救助機構熱線電話

  ●全國婦聯權益部諮詢熱線:010-29899199

  ●北京市豐台區鐵營醫院醫療諮詢熱線:010-67646101

  ●北京大學婦女法律援助中心:010-62635318/62566337

  ●紅楓婦女熱線:010-64033383

  ●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法醫門診:010-68668183--8283

  ●《中國婦女報》社權益部:010-661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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