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9月份新學期的臨近,學生安全問題又成為我們關注的話題。學生尤其是中小學生,由於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在安全和健康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風險。首先來看一個調查。
7月18日,上海一名3歲男孩因為偷偷尾隨母親過馬路,而被汽車撞倒,造成左大腿外皮剝離,動脈靜脈斷裂,尿道、膀胱、直腸、肛門全部損傷。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的這間重症監護室的16個重病孩子中,有6個是因為車禍、墜落等意外傷害而導致生命垂危的。同樣在外科病房,因意外傷害而受苦的孩子也不在少數。這位6歲的女孩是在二樓陽臺玩耍時,從破敗的護欄空隙中墜落的。同病房的其他孩子,則分別是被摩托車撞傷,和小朋友玩耍時互相打鬧而受到傷害的。據醫院統計,進入暑期僅20天,醫院就收治顱腦等嚴重外傷患兒10多例,外科急診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三分之一,其中主要是意外傷害。
據一項最新的抽樣調查表明,兒童期意外傷害已成為世界各國0-14歲兒童第一大“殺手”,有26.1%的中國兒童死亡原因主要為意外傷害,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除此以外,孩子自身的一些特點也決定了一些疾病發生率會比成年人高,如:孩子比較愛活動,同時自我保護的能力又比較差,這樣發生外傷和闌尾炎的概率就比較高。同時,由於小孩的抵抗能力較弱,患感冒等疾病後,如果不及時治療,就很可能會轉成肺炎等其他疾病。
兒童的身體健康關係着每個家庭的命運。由於我國現在並沒有專門針對幼兒到中學這一階段未成年人的社會保障體系,所以當學生遭受疾病和意外傷害時,可以考慮用商業保險來解決經濟補償問題。在我國,學生平安保險就是這樣一種特殊的險種。
最初,它是由政府指定保險公司承辦,是以建立患大病兒童醫療保障制度為出發點而設立的,上海於1989年首先開辦青少年幼兒住院醫療保險,接下來全國也紛紛建立這種保障機制。現在的學生平安系列險種,它的被保險人是在校學生以及所有未成年人,保險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傷害、意外急診、意外住院補貼、住院醫療保險以及定期壽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額度高的特點,一般都是每年幾十元的保費保障幾萬元的額度。如果是購買傳統的個人意外險,要想得到和學平險相同的保險保障,一年的保費大約需要400-500元。
其實以前,這一險種一直是以團險的形式由學校統一為學生辦理。近日,中國保監會出臺了《關於規範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經營的通知》,規定從今年8月30日開始,學校不得再以投保人的名義為未成年學生投保學生平安保險,學平險的投保人只能是未成年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保監會為什麼會出臺這一規定,這一規定的出臺,對學生和家長會有什麼影響?
8月12日,中國保監會發佈公告指出,為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學生平安保險。買不買學平險、買哪家公司的保險,學生及學生家長有權自主選擇。保監會還表示,歡迎社會公眾監督保險公司合法經營學平險業務。如發現保險公司有採取任何形式強制投保學平險,或利用行政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可以向當地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舉報。一經查實,將對違規保險公司依法進行處罰。
正是由於學生平安保險一直以團險形式辦理,所以各家保險公司只同學校打交道,並不直接向家長就具體條款進行説明。有一些負責任的學校會向家長詳細説明保險的情況,而有的學校則乾脆什麼都不説,只是把保險費跟每年開學時的各種學雜費一起收取了事。因此,每年因學平險引發的各種糾紛和質疑不斷,有的家長懷疑學校亂收費,更多的則是在孩子出險時不知道是否該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及如何進行理賠,學生的平安也就得不到相應的經濟保障。那麼由學生和家長自主選擇買保險後,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就能避免呢?
8月13日上午,北京市民唐先生花50元錢為上中學的孩子購買了一份學生平安保險,根據保險責任規定,在一年的保險期之內,如果孩子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生病住院,將得到最高5萬元的各种醫療費用補償。以前唐先生每年也都按照學校的要求為孩子交納保險費,但是他還是第一次拿到這樣一份保單。
和唐先生一樣,不少家長在花錢為孩子交納保險費之後並不清楚保的是什麼。解説學生平安保險直接面向家長銷售後,保險費用並沒有變化,而家長將得到保險公司更周到的服務。像家長將被告知保險內容,並清楚知道有哪些保障;出險後,家長無需再找學校,可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據了解,保監會的新規定也使學平險市場面臨重新洗牌。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各家保險公司都在醞釀推出新的更適合學生和學生家長需求的保險。
新規定的出臺得到了廣大家長的歡迎,自己買保險雖然麻煩點,可是心裏有數。也有的家長會有這樣的疑問,我把孩子交給學校,學校就應該為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如果孩子在學校發生意外,學校就應該作相應的賠償,我自己為什麼還要買保險呢?究竟孩子在學校的安全該由誰來保障,學校不再以投保人的名義為學生投保學生平安保險,是否意味着學校對學生在校內的安全不再負有責任呢?
2002年8月21日,教育部頒佈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只承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在這樣的規定下,學校如果在教育、管理和保護方面失責,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説學校設施的安全性以及對可預見風險的預見性等都是學校的相應職責。否則,即使是發生在校園內的傷害事件,學校也不必承擔過錯責任。比如,在學校確無過錯的情況下,學生因行為不當而對自己造成傷害,其責任要由家長來負;如果因其他孩子的不當行為給自己的孩子造成傷害,責任則由“肇事”孩子的家長來負。也就是説今後,家長應該有足夠的風險意識,不能再把孩子簡單地“交給學校”。在學校無過錯和無第三方過錯的時候,家長要自己為孩子的意外傷害負責。
而很多學校老師擔心,學生平安保險如果由團體購買改成學生分散購買,就很難保證大部分學生都能去買保險。據了解,僅在北京市,各類在校學生和幼兒就超過了200萬人,目前僅有約60%的學生和幼兒參加了學生平安保險。
根據一家保險公司推出的學平險,購買這種保險以後,若意外傷害造成孩子殘疾,保險公司將根據殘疾的不同程度給付保險金,最高1.1萬元;因意外傷害導致門診費用的支出,保險公司將按照80%的比例報銷,最高可以達到5萬元。孩子因為疾病或意外導致的住院費用,保險公司將按照50%至90%的比例報銷,最高可以達到4萬元。一年只要投保30-50元錢,就可以得到這樣的保障,其實應該是家長們不應該放棄的實惠。那麼有很多家長對如何購買學平險仍然會有疑問,那我們就給您幾點小建議。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學生平安險産品差異不大,價格也差不多,在選擇時要注意幾點:
儘量多比較各家公司保險責任的細微差別,選擇保障範圍儘量多的産品,比如常見的燒傷、燙傷等意外是否被列入保險責任等。這可到各家公司網站查詢比較。
選擇諮詢、理賠等售後服務好的保險公司。
不同年紀的孩子,保障的側重點應該不同。對於幼兒和小學生,要選擇住院醫療額度高的産品。
家長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購買新的學平險:
1.聯絡孩子所在學校的保險代辦員購買,這樣做省時、省事;
2.如果孩子的學校沒有設代辦員,也可以直接到保險公司的營業網點櫃臺購買;
3.對於提供上門服務的保險公司,家長只需撥打該公司客戶服務熱線,對方就會派專人上門辦理。
家長在購買學平險時,只需要填寫健康告知書和保險單,由保險公司核保後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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