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從今年9月份實行以後,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負責對醫療事故做出鑒定,鑒定主體改為醫學會了。大家都知道,醫療事故鑒定的結論,是事故處理時最重要的依據。算不算醫療事故,患者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賠償,與鑒定結論有很大的關係。不久前,山東省醫學會就接到了一起醫療糾紛的鑒定申請。
山東省臨沂地區農民李堂花今年4月11日腹部疼痛到鎮衛生院就診。醫院確診為腹部包塊為她做了手術。第二天,醫院又從平邑縣請來專家為患者做了第二次手術。連續兩次手術,醫院都沒有與患者簽定書面協議。李唐花一家認為,醫院手術中自作主張造成了醫療事故。
李堂花一家認為鎮醫院在手術中犯有醫療過錯。而臨澗鎮和臨邑市兩級鑒定都認為醫院在手術中的醫療行為沒有構成醫療事故。於是,一家人向山東省醫學會申請重新鑒定。
山東省醫學會接到這起鑒定申請後,按照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要求重新進行了鑒定。為了保證醫療事故鑒定的公正性,山東省醫學會還設計了一個醫患雙方隨機抽取鑒定專家的電腦軟體。為李堂花醫療事故做鑒定的專家組成員就是用這個電腦軟體隨機選出來的。
李唐花的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學學科是婦科,電腦便會提供專家庫中近百名婦科專家的名單供醫患雙方選擇,這個時候雙方可以把自己認為需要回避的專家從名單中刪除。然後電腦對這些專家隨機進行編號,為此事做鑒定的專家就産生了。像這樣,醫患雙方每方抽取三位專家,醫學會再抽取一名,由7位醫學專家組成的事故鑒定組就産生了,最後把編號打印出來蓋章封存。
在打印出來的名單上列出的只是專家的編號,並沒有真實的姓名。也就是説在醫學會通知這7位專家開鑒定會之前沒有人會知道這7位專家到底是誰,這樣一來醫患雙方就都不可能在鑒定之前與專家進行私下接觸,也就使鑒定結果更加客觀公正。這樣的鑒定程序也消除了李堂花一家人的顧慮。
這樣,由醫患雙方共同選出的七位專家經過合議,對李堂花的這起醫療糾紛做出了鑒定。專家組以六比一的絕對優勢將這起醫療糾紛定為四級醫療事故。也就是説,醫院將對患者做出賠償,患者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説到這裡,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醫院看病時應該注意保存病例以及醫院開出的各種單據,一旦有什麼問題的時候,這些病例和單據是患者最直接也最有力的證據。在李唐花的醫療糾紛中,患者複印的原始病歷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患者有權要求複印病歷,醫院不能拒絕這一要求。
可醫療事故鑒定的價格會不會成為一個新的門檻呢?據我們了解,目前全國許多省市醫療事故鑒定的收費標準還都在制定之中,山東省醫學會也在等著物價部門的批文。由於考慮到李唐花事件的特殊性,醫學會先為他們墊付了部分費用。不過,他們也表示, 醫療事故的鑒定收費標准將會限定在患者能夠接受的範圍之內。
其實無論是醫院還是患者都不希望醫療事故的發生,在這一點上醫患雙方利益其實是一致的。在我們記者的採訪中發現許多醫院都開始在醫療事故的預防上做文章,大夫們主動的加強了與患者和家屬的溝通,對病情病理詳細解釋,遇到疑難病情時,大夫們集體研討,反復會診拿出最好的治療方案,力爭做到治療過程萬無一失。
在採訪中一位老外科專家對我們説,醫生和患者絕不應該是對立的雙方,而應該成為真正的同志和朋友,因為我們有共同的敵人那就是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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