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都搬進了寬敞明亮的新房子,可是有些人在享受喬遷之喜的同時,卻要為物業管理方面的一些事情煩惱。現在,為了對物業管理的服務標準有一個檢驗,同時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會同建設部等部門草擬了《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現在這份草案已經在報紙上全文公佈,並開始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到底條例草案對哪些方面做了規定呢?
《物業管理條例(草案)》規定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享有的權利和負有的義務,對業主大會的權限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做出了規定。條例草案還規定了建設單位應承擔的義務;在法律責任上,《條例》草案規定了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和建設單位違反法定義務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一公佈就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有關部門收到了大量的群眾來信,報紙上也用大副版面對它進行了討論。原因很簡單,物業管理牽扯到千家萬戶,市民生活質量的好壞和物業管理的好壞有著直接的關係。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今年對京滬穗三地公眾的一項調查表明,在與購房有關的問題中,消費者最擔心的也是最關心的問題就是物業管理服務問題。近90%的受訪者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和業主交的物業費質價不相符,42%的被訪者對目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表示不滿意。
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的2002年上半年八大投訴熱點中,房地産位列第一。其中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就有1000多件,這些投訴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物業公司亂收費;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物業公司維修不及時;物業公司的防盜管理存在問題;公用設施不到位;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不好。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陳華彬教授認為:業主最重要的權利就是對他所買下的房屋的所有權,就是單獨所有權;另外就是對公用部分的共有所有權,這是一個物權性的權利,也是一個最根本性的權利。業主還有選舉權,也就是選舉管理委員會即業主委員會的權利,還有表決權。
説起物業管理,業主們有自己的看法,而物業公司也有他們的想法,為此我們專門採訪了物業管理商會的會長,來聽聽他的説法:欠費是讓物業最頭疼的問題,有20%到30%的業主不交費。
看來,業主有苦惱,物業也有難處,我們看到物業管理條例在保護業主權益的方面做了些規定,那麼業主是不是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呢?很簡單,業主最重要的義務就是向物業管理企業按規定交納各種各樣的費用。另外,他還負有遵守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所做出的各項決議的義務。
再過一段時間,《物業管理條例》就要正式公佈了,有法可依之後,相信物業管理的操作會更加規範,物業和業主的糾紛會越來越少,而要把物業管理作好,也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努力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