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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三包”新規定即將實施(2002年8月6日)


  就在昨天,人們呼喚多年的電腦“三包”規定終於浮出水面。這是繼去年的手機“三包”規定出臺後,又一個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規,至此,我國明確進入三包規定的産品達到了23個。

  8月5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信息産業部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依據這一規定,當消費者購買的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産品質量管理部門申訴;還可以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據介紹,這一電腦“三包”規定將和家用視聽商品的“三包”規定一起,於今年的9月1號起正式實施。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法規司的劉兆彬司長和國家信息産業部科技司的韓俊副司長,都參與了制定電腦“三包”規定的具體工作,那麼制定這個法規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呢?

  劉司長説:出臺這個法規,主要是三點考慮,第一是為了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單個消費者跟廠商相比,他所獲得的信息是不對稱的。所以政府要保護弱者;第二,是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規範生産者、銷售者、修理者的行為;第三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産品質量法》雖然規定了銷售者、生産者和修理者,他們要進行三包,但是有些規定不很具體,不便於操作。所以要出臺這個法規。

  而韓司長告訴我們信息部這次是和質監局合作出臺這個規定,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我們作為信息産業主管部門,為了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提高企業的質量和競爭力,從而增強消費者的信心這個角度。另外,在技術方面和信息産業這塊呢,我們對故障的判據,系統的構成等等方面都有配合。所以會合作出臺這個規定。

  前不久,一家媒體和一家網站聯合就即將推出的電腦“三包”規定,做了一項調查,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如果您的電腦壞了,您第一個想到要找的是什麼?

  
選項人數比例
經銷商75.78%
維修商13.41%
生産廠商10.82%


  調查中顯示,大部分人在電腦出現問題之後要先找經銷商,那麼新的“三包”規定中,對負責“三包”的責任人方面,有沒有明確的規定呢?

  劉司長告訴我們:是的。這個新法規非常明確地規定了誰銷售,誰負責,這是依據我們國家新出臺的叫《新産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做了這樣明確的規定,這樣消費者就可以一旦出了問題,馬上就去找銷售者,非常明確。

  大家都知道,“三包”的內容也就是包換包退包修,調查的下一個問題就是:

  您認為電腦“三包”最難實現的承諾是什麼?

  
選項人數比例
包退59.56%
上門服務26.21%
包換14.23%


  在這裡,選擇“包退”的人數最多,佔了59.56,在我們以前的經歷中,好像也很少聽到有人把電腦退掉的,那麼,電腦“三包”能解決包退的問題嗎?

  劉司長説:新的法規對包退的問題,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就是在購買産品,從你開據發票當日起的七天之內,如果發生了性能、主機,主要的故障吧。那麼可以依據有效發票去退貨。

  現在國內的電腦市場上,消費者除了可以選擇國內外不同的品牌機,還有一些消費者通過電腦零售廠商購買兼容機,也就是大家常説的“攢機”,那麼這樣的電腦商品是否在“三包”規定範圍之內呢?

  韓司長告訴我們:這個不是,不適合這個範圍。有關的零部件,他將按照有關《産品質量法》的規定來保護。我們這次這個三包規定針對的是整機系統。

  但如果把顧客“攢機”,看成是一種銷售商對客戶的服務,情況就又有所不同。嚴格説,也是不受保護的。主要看經銷商生産的是不是合格産品。因為我們這次保護的是合格産品。因為大家知道,微機石油生産許可證的,如果它沒有這些手續的話,他攢出來的本身就不能認為是合格的,合法的産品。那麼也同樣不可能得到保護。

  這裡有一份觀眾發來的傳真,他直接説,“三包可以休矣!1995年出臺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四條説,“本規定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産品的三包責任”,也就意味着包括了當時沒有列入三包規定的手機和電腦這樣的産品了。還要一個個地出三包規定,這不是和原規定矛盾嗎?新産品層出不窮,總不能有一個新産品就出一項三包規定吧。”這位觀眾提出的問題很尖銳,兩位司長又是怎麼解釋的呢?

  劉司長説:這個規定跟現行的法律法規是一致的,不矛盾的。《産品質量法》規定所有的産品都要實行三包,那麼為什麼我們對這些像電腦這類的産品搞特殊的規定,主要是三點考慮,一個是這類産品的價值比較高,價格比較貴;第二個呢,它的技術含量比較高;第三個,就是消費者在市場上的投訴、抱怨比較多。這個時候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制訂一個具體的規定,可以説能夠更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使我們的《産品質量法》的規定更加具體化,可以操作化。

  由此看來電腦産品的“三包”規定確實有它推出的必要,“三包”的主要內容在於要求經銷商對售出的商品包修、包退、包換,其實,這些責任都是對經營者比較基本的要求,據我們了解,一些正規的電腦廠家自己的售後服務規定已經部分超出了“三包”規定的範圍,確實,時代在進步,消費者的需求也趨向了多元化,我們希望,産品經營者不止“三包”,而是“多包”,使我們消費者能夠享受到更加全方位的服務,好,感謝兩位司長來到演播室接受我們的採訪,最後,讓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政府列入三包範圍的都有哪些産品。

  目前實施三包的商品目錄:自行車、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鐘錶、摩托車、農業機械、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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