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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童車再傷孩子(2002年7月9日)


  2002年元月20日,對於四歲半的小韋韋來説,將成為他今後生活中一個特殊的日子。

  這一天,一切都像往常一樣,韋韋在媽媽的陪伴下騎著他心愛的自行車。這是媽媽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沒有了媽媽的陪伴,小韋韋只好一個人蹲在地上擺弄起自己的自行車,可就是這樣的擺弄使小韋韋的右手的姆指永遠的從他的手上消失了。他的手指被車子的樣夾斷。

  斷了手指的小韋韋再也不像原來那樣活潑可愛了,而那輛曾經喜愛的自行車也從此也被永久的鎖了起來。

  就在一例例的兒童手指受傷事件發生的同時,廣東省消委會在5月20日接到了首例兒童自行車傷害兒童手指的投訴。

  不知是不是一種巧合,從受傷的孩子情況來看,都是與童車的鏈條有關,年幼的孩子對這花花綠綠的童車非常的好奇,禁不住用稚嫩的小手摸摸這碰碰那兒。於是裸露在外的鏈條便很容易會夾到孩子的手指。

  在演播室裏,我們的記者做了一個試驗,看看沒包鏈罩的童車殺傷力到底有多大?

  我們將筷子伸到轉動的鏈條與齒輪咬合處,結果筷子應聲而斷。相信筷子要比孩子嬌嫩的手指堅硬許多。

  在廣東消委會對廣州市場上的童車進行了調查後發現,市場上銷售的童車基本上都與受傷孩子騎的自行車相類似,鏈條不同程度的裸露在外,而94年頒布的國家兒童自行車安全標準也並未對兒童自行車是否必須加裝保護鏈罩做出明確的規定,而只是在要求工貿雙方協商確定是否安裝保護鏈罩。

  國家標準委劉唐書副秘書長説:“當時制定這個標準中為了給企業一個緩衝期……”

  可從眾多的投訴來看,從孩子們的哭聲中來看,這個緩衝期似乎是長了一些。一晃就是八年過去了,我們不知道在這八年的時間裏,有多少輛童車賣到了消費者手裏,我們也不知道有多少孩子的手指被鏈條夾住過,總之在我們的採訪到的幾例被夾傷手指的案例都是在看到了有關報道之後,才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的,雖然有的受傷是發生在半年前,而最早的一例是發生在二年前的事情。就像在開頭看到的小韋韋一樣,斷指的傷口早已癒合,斷指時的疼痛已經快要被孩子漸漸淡忘了一樣,家長才會想到向童車廠去討個説法。

  在廣東的這家童車廠見到這位有著近三十年童車生産經驗的廠長,他的一番話也不得不引起我們所有的童車生産廠家深思。

  記者:您現在是否承認存在安全隱患?

  廠長:你説隱患就是很難説的啦,你説哪樣東西沒有隱患,什麼東西都能夠挑出來,你大人騎車有的時候把這個褲腳都絞進去,插到前輪裏支,大人都有的。

  記者:那你們在設計童車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

  廠長:你這個説話有些離譜,我是在一個範圍裏面去設計童車,我沒有這個思考。這裡有個前提,我這個是兒童車,不是成人車,必須在成人的看護下,我的警告語寫在上面,家長買去有義務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記者:那都是在看管之下發生的,看管之下怎麼能發生的,我的車是用來騎的,不是讓你用手指去玩車。

  這樣的話真的讓我們是無從評論了,看來,我們現在購買童車的媽媽們是只能依賴於自己細心的看護了。

  對於廠家的態度,我想要説的是:對還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你們要提供給他們的究竟是玩具還是兇器。

  看來存在安全隱患的童車,無疑屬於缺陷産品,而對於缺陷産品國家將會有越來越嚴格的制度予以控制。在沒有正式的制度制定的時候,廣東省消委會發出了一份勸喻通知書,它明確提出希望童車廠家應將銷售出去的童車召回,加上鏈罩後再還給消費者。據了解,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中,就對“商品召回”作了細化,草案第36條明確規定了什麼樣的商品應該召回。也許不久以後,不管廠家是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會有法律來強制其收回有安全隱患的産品。不過眼下我們還是要提醒家長,趕緊檢查一下您家孩子的童車鏈條有沒有完全包上鏈罩,如果沒有,在廠家作出補救措施以前,一定要告訴孩子小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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