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孩子們都能有一個快樂、安全的暑假,下來,我們再來關注一下大學生在暑期打工要不要交稅的問題。
暑期到了,很多大學生又開始利用這段時間,去打一些短工,一是增加社會經驗,二也是為增加一些經濟收入。而今年大學生在打工的時候卻聽到了這樣一種聲音,就是打工要納稅了,這個消息在大學生中引起了不小的的反響。學生們對履行公民的義務都表示贊同,但同時又對如何正確的履行義務有很多疑問。國家稅務總局提醒大學生們打工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學生:怎麼交稅?
學生:起徵點和稅率是多少?
學生:打零工該怎麼交稅?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採訪了稅務部門的有關同志,對大學生的疑問做出了解答。
個人所得稅處處長商尚:學生交納個人所得稅按勞務報酬計稅。
學生通過打工取得的勞務報酬和有固定職業的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也很大不同,在收入總額的計算上,也有不同的規定。
記者:交納稅款是按每一次所得還是按月總收入交納?
個人所得稅處處長商尚:按次徵收。
比如一個大學生一個月分別在3家不同的餐廳打工,獲得3份收入,因打工項目都屬於餐飲業,在計算所得時就這3份收入總和就算做一次打工收入。如一個月內從事多項不同內容的打工工作,在計稅時就按多次不同收入分別計算。
勞務報酬如何計稅?
每次收入在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按照3%的稅率全額計稅;每次超過1000元在4000以內的,先減去800元後剩餘部分按照20%的稅率計稅。每次取得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減除按收入20%部分的費用後,剩餘部分再按20%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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