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袁先生在圖書館借來的,因為是比較珍貴的外文圖書,在借書的時候袁先生按要求交了1000元的押金,圖書館給他開了押金條。袁先生的麻煩也就是從那一張押金條開始的,一天,原先生猛然發現他的押金條被小偷偷走了,這可怎麼辦?袁先生心急火燎的來到圖書館,工作人員的一番話令袁先生大吃一驚。
你的押金條丟了,他們就無能為力了。這就是説,押金條丟失不退押金,這究竟為什麼呀?
原先生趕快拿起其他的押金條一看:在押金條的背後上寫著:“退證時,憑此收據退押金,無押金收據一律不退款”。也正是因為這一條規定,工作人員拒絕了袁先生退押金的要求。圖書館為什麼要制定這一條款呢?工作人員説,這是防止有人退兩遍押金。
袁先生説,圖書館擔心有人揀到押金條後冒領押金的事根本不可能,因為圖書館明確規定,必須要先還清所借圖書,才能憑押金條退領押金,如今書還在袁先生手了,即使有人揀到押金條,也沒有辦法還袁先生的書,想領押金那是不可能的事,另外在我們的採訪中也發現計算機系統內對袁先生的情況有詳細的記錄,袁先生還沒還書一目了然。
在袁先生的爭取下,圖書館提出了變通的辦法。工作人員讓袁先生開證明。袁先生的單位已經發生了變化,證明根本開不來,而圖書館認為只要袁先生能夠有證明就可以了,哪怕是街道居委會的丟失證明也可以,袁先生有自己的見解。他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
袁先生的押金到現在也沒有退回,其實丟失押金條的不止袁先生一個人,因為交押金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那麼押金丟失後能不能退押金呢?我們為此進行了調查,發現對待押金條這件事情各家的做法也都不一樣,那麼押金條起到什麼作用呢?
袁先生遇到的押金條問題,只要向圖書館做了聲明,圖書館就應該退還押金。那麼在生活中當遇到押金條丟失不退的情況下,該怎麼辦呢?
原來這押金條就是一份擔保抵押的合同,如果押金條丟失,當事人只需向對方做一個聲明,就可能拿回押金了,對方也必須歸還押金,如果要是沒有書面合同,那我們就必須保存好自己的押金條,要是丟失,就很難蒐集有關的證據索回押金了。不管怎麼説,為了咱們的押金,咱這押金條還是看牢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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