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個問題:物業公司和業主是什麼關係?你會説,這個問題問了好幾年了。是好幾年了,但這個問題總有人搞不清楚,尤其是物業公司,時常弄不清自己到底是幹什麼的。5 月下旬,山西省太原市長風小區解聘了一家物業公司,結果,沒過幾天,小區來了一幫不明身份的人。
自從由東燕有限責任公司接管太原長風小區的物業管理以來,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就不斷有磨擦産生,累疾成患,小磨擦最終嚴重影響了小區的正常生活。後來,經上報區房地局,長風小區業主委員會決定解聘東燕物業公司,並先後三次下文,請物業公司撤出小區。結果是,小區接二連三地接到報復。
據長風區業主委員會的傅鋅介紹,先是全小區的自來水斷了,第二是小區的變壓器被破壞了,第三是把垃圾堆在小區內。連小區閉路電視全部斷掉。
居民們忍無可忍,最後,在公證處的公證下,他們將物業公司清除了小區。
就在物業公司撤出小區的當天下午,一夥不明身份的人闖入了小區,他們翻過圍墻,砸開小區防盜門,與業主發生了激烈衝突。目前警方正在調查這起事件。
總是有物業公司擺不正自己的位置。有人説物業公司是“管家”,也有人説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契約關係”,但無論怎樣,物業公司總不能淩駕於業主之上,打人、砸物總是不應該的。因為業主花錢買的是服務,而不是買了個“ 霸王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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