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自家的新房,當然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情,可是對於四川省簡陽市長盛街350號的12戶人家來説,新房卻讓他們整天提心吊膽,煩惱不斷。四川省簡陽市長盛街350號的1號和2號商品樓,從2001年的8月份開始,住戶便陸續入住,可是過了不到一年的時間,這裡的平靜生活被打破了,因為他們的房子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裂縫。
裂縫有水平的也有斜的,有橫的豎的預製板和地板上的裂縫,也有大樑上斜的裂縫,總之家裏到處裂縫。在詹先生兩室一廳的家裏,就有大大小小近20條的裂縫,並且據詹先生的觀察,這些裂縫是逐漸增加增大的,住在這樣的房裏,詹先生的擔心也與日俱增。據了解,家裏出現裂縫的有1號的第三單元和2號樓的第3單元,共14家住戶,在一位王先生的家裏,大梁的地方有很多裂紋,當把裝修的水泥層剝掉時,一道很明顯的裂縫出現在大樑上,承重的大梁已經斷成了三截。在其他裝修過的住戶家裏,表面上看起來雖然是小的裂紋,實際上墻體裂縫已經很大了。而一位鍾先生在夜裏還聽到過地板破裂的聲音。
房子裂縫的不斷出現,給住在這裡的人們帶來了一種恐懼的心理,十幾家住戶自發奔走在房産商、監管部門、設計單位之間,要求解決問題。可在他們多次找了有關職能部門和建築商後,仍沒有解決問題。
據了解,在樓房出現裂縫之後,簡陽市的有關部門曾經到現場進行過專門的研究,關於裂縫出現的原因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汪桂林告訴我們:在經過多次的分析和研究後,他們發現,主要問題在於設計上的基礎選形方案不恰當。按照這位站長的介紹,長盛街350號的這兩棟樓分別是從2000年8月和9月開始動工修建的,都是3個單元,兩棟樓第三單元的邊墻的地基都採用的是打樁形式,由打到岩層上的4根混凝土基柱來承重,其餘的地基採用的則是條形地基,由坐落在黏土層上的條形混凝土結構來承重。由於兩種地基形式的沉降差別很大,樁基礎的沉降遠遠小于條形基礎,這樣就導致了樓房的沉降不均勻,從而造成了兩棟樓房第三單元14戶人家的房子的裂縫。按國家設計規範規定,一個結構單元只能夠採取一種基礎形式,而這裡卻是一個結構單元採取了兩種基礎形式。
出現這樣明顯的設計失誤,難道設計者就沒有意識到嗎?這兩棟樓房的勘察設計工作是由中國冶金建設集團成都勘察研究總院設計分院承擔的,對於樓房地基基礎的設計方案,他們是這樣解釋的,中國冶金建設集團成都勘察研究總院副院長章宗仁説,當時搞的基礎設計是一個基礎形式,但是後來因為這個地方牽扯到地界的問題,便發生糾紛了。因為地界的糾紛,最初設計的是要建成4個單元,現在只能建3個單元,地基基礎原來的設計方案因為地形需要進行了變更。研究院被施工單位和開發商要求做設計更改,而當時的設計人員沒有注意這個問題,在圖紙審查和校對審查都出現了疏漏。
在城建檔案裏,我們記者發現了這份圖紙會審記錄和設計變更通知,從上面可以看到,參加設計方案變更會審的單位除了設計單位,還有工程質量的監督部門和施工單位,而面對這樣失誤的設計,各方居然都聽之任之。監督部門沒有及時發現問題,而施工單位也沒有意識到問題有多麼嚴重。
成都市都江堰灌溉管理處建築工程公司項目經理吳世明説,因為這種基礎也曾經按照施工過,也並未出現過這種房子的裂紋。也正是在這些疏漏與僥倖心理之下,兩棟存在質量隱患的樓房分別於2001年3月、2002年3月竣工了。 在驗收時,1號樓驗收了,2號樓卻沒有驗收,但竟然也一起都出售了出去。
這位站長的回答讓我們很是糊塗了,同樣有質量隱患的兩幢樓,為什麼一幢驗收合格了,一幢根本沒驗收就住人了呢?如果是設計失誤的責任,有關管理部門為什麼沒有把住關呢?
令人欣慰的是,我們的採訪引起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簡陽市市委組織召開了專門的協調會,達成了三點意見,第一,對兩棟樓房採取進一步的加固措施,確保樓房住戶的安全,第二,如果住戶不願意繼續住這兩棟樓房,房産商可以給住戶調換條件相當的其他樓房,第三,如果住戶不願意住這兩棟樓房也不願意調換其他的樓房,房産商可以給住戶無償退房,並對已經裝修過的住戶進行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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