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也許您對手機三包規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它的出臺將消費者和有關各方的權益規定的都很清楚,但是有些消費者是在手機三包規定前購買的手機,發生了問題,今天我們互聯故事的主人公説的是一位家在北京的—盛女士,從今年初買了一部手機之後她的煩惱就多了起來,不僅沒有享受到手機帶來的便利,經常出現的問題反而給她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
這位打電話的女士叫盛利敏,是一位個體經營者,她為什麼要給工商局打投訴電話,她遇到了什麼具體問題,這所有的一切還要從今年年初開始説起。
2月20日,盛女士在北京的一家手機商店花1600元買了一部手機,5個月後,手機開始出現不能關機、無法接聽的故障,於是她拿著手機來找銷售商。
盛女士:修的時候因為買之前承諾我給我備用機,可是當時他沒有,沒有呢我把手機也擱他哪了,他答應我過兩天來手機給我打電話,我把家裏電話號碼給他留下了,後來過了一個星期以後我就找他去了,手機一直沒給我,他説還沒有,我説沒有為什麼不給我打個電話,你們留我家裏電話不就準備通知我嗎?
兩天以後商店通知她來取備用手機,接著8月27日她又來到商店取回了修理過的手機,試機的時候一切正常。
9月1日就又出現毛病了,不開機也不關機,強行開機能使2小時,送回去以後沒有備用機,我説那我不能給你擱下,好歹最起碼誰給我來電話我能知道,找個公用電話能回,他們説什麼時候有備用機給您打電話,我就拿回來了。
幾天后,她又取回了另一部備用機,但在使用中經常出現不在服務區的情況,讓她和家人感到非常不方便。
盛女士:打電話打不出去,家裏有什麼事我這老出門,回來以後跟她聯絡不上我這心情更著急。
9月23日,盛女士取回了第二次修理過的手機,可每成想一個星期後又出現老毛病,這次她找到店方希望推掉這款手機。
盛女士:他説,三包法11月15日才實行,現在您的手機退不了,只能修,我就挺生氣的回來了。
一部手機讓勝女士跑了十幾次銷售店,她覺得本來買它是為了圖個方便,卻沒想到給自己添了這麼多麻煩,作為一名消費者她現在的感觸有一點無奈。
盛女士:買的時候他承諾的特別好,怎麼著都行,可是買完以後一旦手機出現毛病就不是那麼會事了,挺麻煩。
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她決定給北京市工商局投訴中心打電話,尋找處理的辦法。
盛女士:老百姓嗎,是吧,總歸有我們説理的地方,我想我能找到説理的地方。
帶著勝女士的問題,記者來到了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
盛女士:我們已經接待了盛女士的申訴,我們會繼續要求屬地的工商部門解決協調好這個問題,即便手機三包規定沒有出臺,依據消法和産品質量法,作為你的經銷商,你應該對你的産品負責任,應該承擔這個三包義務,也就是説修理更換和退貨。
在節目播出前我們又和北京市工商局取得了聯絡,他們正在和銷售商協調,儘快給勝女士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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