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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望而興嘆的遠程醫療(2001年11月23日)


  遠程醫療是利用遠程通信技術提供異地醫療服務的系統,據衛生部的統計,在我國,僅裝備這種系統的醫院就達到2000多家,社會上還有為數眾多的非醫療機構也提供此項服務,然而另據了解,真正投入使用的遠程醫療系統還不到30%,為什麼現實與人們的期望之間有如此巨大的差距呢?

  瓶頸之一 傳輸技術欠成熟

  遠程醫療實施過程中主要是請求會診的一方準備好患者的資料,會診一方根據這些資料進行選擇、分析,作出診斷,這一切都依賴先進的傳輸技術,但現有的傳輸手段難以滿足實際要求。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主任 饒克勤:由於我們現在的通訊網絡,包括衛星的傳輸在速度上還是比較慢的,所以,使遠程醫療會診的速度比較滯後。

  瓶頸之二 會診專家的管理

  目前參與遠程醫療會診的專家有兩類,一類是大醫院的會診中心直接利用本院的資源,這種情況下,專家的水平一般都能保證,另一種情況是社會上一些缺乏統一管理的公司也在提供這種服務。

  同仁醫院醫務部主任 丁永平:那麼,他們的專家就不一定是國家和醫院認可的專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讓社會上一些不法經營分子鑽了這個空子就會給病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瓶頸之三 資金問題的困擾

  醫療水平不高,特別是偏遠地區的中小醫院最需要遠程醫療服務。但安裝系統的費用過於昂貴,醫院難以承受。而安裝了遠程醫療系統的醫院由於成本高,患者使用它的費用也居高不下。大量設備閒置造成浪費。

  瓶頸之四 缺乏法律法規保障

  成功地完成一次遠程醫療是各方面協調努力的結果,而一旦出現問題,例如信息傳輸中的失誤,資料不全或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等造成不應有的後果時,誰來承擔其中的法律責任呢?

  谷遼海 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目前,我國關於遠程醫療方面的法津法規不是沒有,衛生部在1999年頒布了一個規章,就是關於加強遠程醫療會診管理的通知,這個規章規定遠程醫療屬於醫療行為,但是這個規章中,醫生和患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沒有具體的規定。

  總體來説,我國的遠程醫療事業發展還處於無序狀態,不管是帶寬條件、設備兼容性還是會診管理法律法規建設以及國家政策支持等方面都還存在很多制約因素,但廣闊的市場需求,必將促進遠程醫療向邊遠地區和中小醫院推廣。廣大社區和鄉鎮群眾將獲得更高水平的服務。

  相關鏈結:

  專家認為要使遠程醫療服務順利開展,應該:

  1、建立統一的醫生專家數據庫,供患者選擇。

  2、國家支持中小醫院裝備遠程醫療服務系統。

  3、儘快制定詳細具體的法律法規,保障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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