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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當局放寬兩岸保險業務往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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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日前核準兩岸保險業務往來許可修正辦法,進一步開放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包括開放兩岸再保險業務直接往來,准許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到大陸設辦事處等。這是繼2000年3月開放台灣保險業在大陸設立辦事處,及2002年8月再開放台灣地區保險業赴大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後,台灣當局第三次放寬兩岸保險業務往來限制。
目前台灣對兩岸再保險業務仍只限於間接往來。在開放直接往來後,台灣保險業與大陸保險業、大陸地區保險業海外分支機構、外商及台灣保險業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等,將可直接以再保險方式,互賣保單、分散風險,對未能到大陸設點營業的島內保險業而言,同樣可以透過這種方式,承保部分大陸保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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