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中國報道》。歷時六年的反復調研,幾易其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日前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代表的表決,正式出臺,明年9月1日起實施。它的頒布和實施對中國落實科教興國戰略,推動整個教育事業發展,對確立中國民辦教育的法律地位,維護民辦學校、教職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民辦教育的辦學行為和管理行為,都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有關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詳細情況,稍後我們將在演播室採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管教育的副主任委員汪家求,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陶西平。兩位都親自參與起草了民辦教育促進法。首先請看記者的相關報道。
天津工商聯技術學院是建校才一年多的一所民辦學校,董事長郭富良最近正為擴建學校資金不足發愁,開春就到了招生季節,學校必須擴建學生宿舍、食堂和教師公寓,以迎接新來的學生。董事長郭富良和幾家有意投資教育的企業接觸,都因為不能明確國家是否支持投資者從中取得回報而最終放棄。28號在北京閉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給郭富良吃了一顆定心丸,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民辦教育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農業法、修訂後的草原法、刑法修正案四、關於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民辦教育促進法是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法律,民辦教育促進法經過六年的反復調研,幾易其稿,最終四審通過人大常委會的表決,而通常中國的法律三審既可通過。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解決了中國二十幾年來民辦教育發展中一些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其中就明確規定,允許出資人在堅持民辦教育是公益事業的原則下,取得合理回報,將有利於調動辦學者的積極性,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這一規定被認為是中國民辦教育理論的重大突破和創新。而過去正是因為這一點不明確,堵住了很多投資渠道。天津工商聯技術學院董事長郭富良對此有痛切的感觸。
天津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董事長 郭富良:在我們這個學校當初籌建的時候,也確實遇到了這方面的情況,是和我一個比較好的朋友,也相當有實力,由於我有了這個想法,幾次和他談,他非常感興趣,對這件事幾乎就是想和我共同發起這件事,在我們談到比較默契的時候,他讓我提供一些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我就把現有的關於民辦教育的資料提供給他。他通過研究,認為國家沒有明確的允許民辦教育可以有所回報,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很不好意思,也很可惜回絕了我這件事,所以造成了我在這個學校籌建過程當中1000萬資金沒有及時到位。
民辦學校何時能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待遇,也是民辦教育者最關心的問題。天津工商聯技術學院作為辦學人代表的陳志成院長,去年就曾為一些貧困學生向銀行爭取助學貸款時碰了壁,原因就是銀行不願意為一家名不見經傳的民辦學校承擔風險。
這種不信任同樣來自受教育者,正在籌備來年招生工作的陳院長,提起去年招生時的情形顯得憂心忡忡。
天津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陳志成:這樣我們在招生當中,尤其在外地錄取的學生流失的情況大概有70%,能夠錄取到學校的只有30%,這樣一個流失率是相當大的。
當然這種來自社會的不信任並不是沒有根據的,中國的民辦學校辦學質量良莠不齊,少數民辦學校為牟取暴利犧牲教學質量,影響了民辦教育的聲譽。民辦教育促進法專列一章對教師和受教育者的權利做了規定,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資、教齡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受教育者同等的權利。同時民辦教育促進法做出明確規定,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政府的行政行為,以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記者: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總結了中國20幾年來民辦教育的有益經驗,從法律上鞏固了中國教育改革的成果。
中國民辦教育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再度興起至今,經歷了20年的發展歷程。據統計,2001年全國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有56274所,在校生923萬人。其中民辦高等教育機構1202所,註冊學生113萬人。截止到2002年8月經教育部或教育部授權批准的具有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有89所,在校生15.1萬人。民辦學校的辦學規模與公辦學校相比,比例雖小,但已具有相當規模,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辦學力量,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形成了一批質量高、有特色的民辦學校。
座落在北京昌平的匯佳教育機構成立於1993年,是北京市教委批准的第一批民辦學校。匯佳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各階段以及職業技術培訓教育。辦學有特色,基礎設施好使匯佳在北京的眾多民辦學校脫穎而出。
記者:你喜歡在這裡上學嗎?
匯佳小學三年級學生:喜歡。
記者:為什麼呢?
匯佳小學三年級學生:因為這裡面玩中學、學中玩都特好,教育也特好。
高昂的費用也使這些學校拒絕了大多數學生,被人稱作貴族學校。以匯佳小學為例,五年制讀完,僅贊助費和學雜費就要花去至少十六萬元人民幣。民辦學校的存在為受教育者提供了另一種選擇。高天一的爸爸這樣説他為兒子選擇民辦學校的理由。
學生家長 高長春:私立學校的收費可能是稍稍貴一些,但是留給孩子和家長的時間都相對寬泛了,孩子沒有那緊張地天天上學呀、中午吃飯呀、晚上接送呀,家長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當中。我想雙方,孩子、家長和學校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都能夠更好地發揮。
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教育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未來將逐步形成以公辦學校為主體,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共同發展的格局。
記者:改革開放以來,儘管中國的民辦教育從辦學規模和辦學範圍上都在不斷擴大,但是在整個教育體系中所佔的比重仍然偏小,急需通過立法推動它的發展,民辦教育促進法歷時六年今朝出臺,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它的實施不僅將翻開中國民辦教育歷史新的一頁,還將對中國的整個教育事業都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中國報道》記者王冬妮綜合報道。
民辦教育促進第七章第51條: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節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27條:民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30條:民辦學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權利。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33條: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民辦教育促進法
修訂後的農業法
修訂後的草原法
刑法修正案(四)
關於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1年全國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有56274所,在校生923萬人。其中民辦高等教育機構1202所,註冊學生113萬人。截止到2002年8月經教育部或教育部授權批准的具有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有89所,在校生15.1萬人。
主持人:歡迎繼續收看《中國報道》。針對中國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問題,我們現在開始採訪汪家璆女士和陶西平先生,兩位好,歡迎兩位來到我們的演播室接受採訪。寒假就要到了,很多民辦學校的學生也開始要回家了,有可能由於種種原因,他們不能像國立學校的學生那樣,享受半價火車票等等這樣,這是不是跟民辦教育沒有在法律上有相應的地位有關係呢?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是不是明確了民辦學校的這種地位?
汪: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了民辦學校享有同工辦學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你剛剛説到的關於學生享受半價火車票優待的問題,這個可能比較多的是高等學校的學生,我們這次出臺的法律有一條規定,關於火車票優待大概也屬於社會優待,社會優待民辦學校享有公辦學校同級同類學校同等的待遇。
陶:《民辦教育促進法》要從明年的9月1號開始實施,從明年9月1號開始,應該説公辦學校的學生所享受的全部的待遇,同級同類的民辦學校也都可以享受。
主持人:中國的法律一般實行的是三審制,而這個《民辦教育促進法》是經過了四審才通過,其中一個爭論的焦點就是民辦出資人,民辦教育的投資人能不能得到合理的回報,在三審稿中刪去了,後來在四審當中又給加進去了,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民辦教育的出資人可以獲得合理的回報?
汪:我們的民辦教育從總的辦教育的目的上來講,跟公辦教育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培養學生,它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為了培養學生作為目的,但是民辦學校跟公辦學校有一點不同,就是它財政的來源不一樣,公辦學校是政府出錢,民辦學校它是由集資或者是企業、個人投資來辦學,在我們國家屬於捐資的行為也是存在的,但是數量比較少,大部分人辦學都是投資的行為,對於出資人來説,多數人希望能夠取得相應的、一定的收益,就是説他希望能夠收回成本,而且能夠取得相應的、有一定的收益,這個就是回報,但是我們也考慮到,立法的時候也考慮到一個問題,就是説回報,因為它是辦學校,跟企業追求最大利潤是不一樣的,所以這個回報一定要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就是説這個回報是有限度的。
主持人:應該怎麼樣區分出資人得到合理回報和辦教育當中的盈利行為呢?
陶:現在給出資人以合理回報實際上第一是有條件的,一個是要在它扣除了運行的經費,提取學校發展的費用之後,如果有節余的話,他可以取得回報,第二個也是有限制的,應該是個合理的回報,而且要由國務院來制定這個回報的具體辦法,因此它不同於盈利、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那種行為。最後就是我們把合理回報的性質現在是定為一種鼓勵和獎勵。
主持人:現在中國普遍存在著對民辦教育不夠重視的現象,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民辦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不能像公辦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一樣享受評聘職稱、職務,還有評優評先進這樣的權利和機會,這次《民辦教育促進法》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定呢?
陶:新出臺的民辦教育法對於教職工,對於受教育者,都規定了相應的權利,比如説教職工,民辦學校的教職工,他有相應的取得任職資格的權利,比如説聘任的權利、接受培訓的權利和公辦學校同樣計算工齡和教齡這樣的權利,另外他也有相應的福利保障,比如説福利待遇等,學校要給他交保險費用等等這樣的一些規定,這樣就使得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可以和公辦學校享受相應的同等的權利,另外一方面就是學生,剛才已經講了,在民辦教育法的33條裏面就規定了,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等方面,都和同級同類的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待遇。
主持人:您這所指的民辦學校是所有的民辦學校都可以享受這樣同等的權利和機會嗎?
陶:和同級同類的公辦學校享受相同的待遇,如果公辦學校的學生比如説也沒有這種福利,當然民辦學校也就沒辦法享受了,和它同級同類的學校。
主持人:都有詳細地規定,非常詳細。
陶:不,就是這樣一條規定,這樣一條規定已經把同級同類界定出來了,將來所有的有關社會單位,如果比如説有相應的福利待遇的時候和優惠待遇的時候,那就應該是一視同仁。
主持人:觀眾朋友,在前面的時間裏,全國人大教科文衛主管教育的副主任委員汪家璆女士,和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陶西平先生,給大家介紹了中國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問題,在接下來的時間,我們將繼續就有關問題進行採訪,稍後見。
主持人:民辦教育的産權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這個産權不清使得好多民辦教育的投資人就不想加大對教育領域的投資,這次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在産權方面有沒有什麼詳細地規定?
汪:很多民辦學校它也是多元化的,它有國有資産,有受贈的資産,接受捐贈的資産,也有主辦人投入的資産,對於這些資産,産權應該是明晰的,他享有法人的財産權,但是辦學校有一條,就是你在學校存續期間,就是你在辦學校期間,這個資産的管理和使用,就由學校來管,就不是説我投入了這筆錢,我在學校辦學的期間,我不可以拿回這筆錢,在學校存續期間,所有的一切都由學校來管理和使用,只有等到學校比如説它由於各種原因,它不辦了,那個時候財産清算的時候,財産是明晰的,因為每個人哪個方面投入的,比如説國有資産的,就歸國有所有,投資人投入的,就歸投資人所有,這個我們也有法,《民辦教育促進法》上面就是説除了等到停辦以後,它要返還學生的學費、教師的工資,還有還清債務,完成這些以後,還有剩餘的資産,它就也要根據相關的法律來處理,因為我們對財産的處理是有相關的像《民法》、像《捐贈法》各種法,根據各種法來處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陶:舉辦者的投入或者是學校裏面的國有資産,或者是受贈的資産,它有最終的所有權,但是在學校舉辦期間,他不能夠行使這個所有權,這個叫作法人財産權是由學校來行使的,這樣好保證學校有正常的教學秩序,否則舉辦者説這座樓是我投入的,學生還在上著課,他説我把這座樓收回來了,那當然是不行的。
主持人:就現在的情況看,中國的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相比,有哪些優勢和不足?兩位分析一下。
陶:民辦教育它優勢一個是它有相對靈活的辦學機制,民辦學校它更加貼近市場的需要,更加需要了解廣大群眾對教育有什麼需求,另外一個就是民辦教育有比較寬鬆的辦學自主權,所以學校可以進行各種教學試驗,容易形成自己學校的辦學特色,所以民辦學校現在都講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因此有相當一部分民辦學校現在辦的是很好的,也非常適合廣大群眾需要的。但是因為我們國家的民辦教育畢竟再度崛起時間還是很短的,是80年代以後,特別是90年代以後才逐步發展起來的,因此它的辦學應該講模式不是很規範的,其中也出現了一些違反有關規定或者是不太合理、不太合法的辦學的這種模式,另外辦學行為也不是很規範,個別出現了一些違反有關規定,甚至違反法律的,有關的行為引起了群眾的議論,比如説在收費上,或者是在管理和保證教育質量上面,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我想這恐怕是一個過程,現在應該説民辦學校已經逐步地從初創向成熟前進。
主持人:最近幾年中國公辦的大學、高等院校在擴大招生,會不會影響到這些民辦學校的生源?
陶:它對於民辦教育的影響,我想最主要的就是要求民辦教育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質量,進一步辦出特色來,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民辦教育、民辦學校才可能有更多的生源,也才能更好地去滿足社會的需要,我覺得公辦教育跟民辦教育相互之間應該是一個相互競爭、共同促進、相互學習、共同發展這樣的一個局面,所以我倒覺得不能夠簡單理解成由於公辦學校擴大了招生,所以民辦學校招不上學生來了,把這個責任歸到公辦學校擴大招生,我看不能這樣來看。
主持人:隨著《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出臺,政府應該怎麼樣來規範民辦教育的發展?怎麼樣來鼓勵他們發展?
陶:這部法之所以叫促進法,那立法的宗旨是很明顯的,這個促進是除了明確了民辦教育跟公辦教育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之外,還採取了一系列的鼓勵和扶持的措施,包括政府應該設立專項資金來扶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各級縣以上的政府應該用一定的經費,同時還應該把一些閒置的校産,通過出借、出讓等等形式,提供給民辦學校,扶持民辦學校的發展,另外在稅收上對民辦學校國家要採取優惠的政策,在土地的使用上要按公益事業用地的辦法來給予優惠,特別是在民辦教育法當中明確要給出資人在一定條件下給他合理的回報。
汪:有的人也提出這個問題,説你們叫促進法,現在民辦教育問題也很多,你光促進、光發展,你怎麼管他們呀?實際上這個法裏還是有規定的,因為它規範了政府的行為,規範了民辦學校怎麼依法來辦學的行為,而且對於政府的管理職責也有具體的規定,所以應該説這個本身就是一個促進,所以規範跟促進也不是矛盾的。
陶:促進法裏面對於民辦學校的設立,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民辦學校的資産跟財務的管理,以及民辦學校的變更和中止等等,都作了非常明確的規定,而且明確了政府應該對於民辦學校進行督導,對於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廣告要進行審查,而且還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那就是如果民辦學校違反了有關規定,它同樣也要受到法律規定的處罰,如果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職責,那行政機關也要承擔責任。
主持人:法律規定民辦學校應該提高教學質量,培養社會主義的各類人才,民辦學校應該怎麼樣來理解這個規定呢?
陶:我想這個要求大概包含著這樣幾個意思,一個就是必須要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因為它還是我們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它必須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裏有這樣的規定,就是它要適應對各類人才的需要,因此民辦教育它的發展應該重視到國家對各級各類人才的需要,我想這裡面如果説有一定針對性的話,那就是説除了義務教育領域,它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補充,但義務教育以外,非義務教育領域,應該是民辦教育發展的最廣闊的天地,比如説學前教育階段,比如説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技能培訓和文化培訓。
汪:對民辦學校來講,它要提高教育質量是更為迫切的,當然從總的來講,民辦學校跟公辦學校一樣,它的目的就是要培養人才,要培養高質量的人才,另外民辦學校它是依靠自己自籌的經費來辦學的,如果你那個學校質量不行,你根本不會有很多的學生願意上這個學校,這個學校本身的存在也就存在問題了,所以質量確實是民辦學校的生命線,它必須要提高質量,才能夠是有競爭力的(學校)。
主持人:現在有很多是中外合作辦學的,這個中外合作辦學是不是也在《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調整範圍之內?
陶: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如果在中國的境內和中國進行合作辦學,這個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主要就是我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時候有一個承諾,這個承諾就是外國人可以在中國以商業存在的形式和中國進行合作辦學,所以將來國務院恐怕要根據《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再根據我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恐怕要對這個問題作出更具體的規定。
主持人:前面兩位給大家介紹了關於中國新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情況。感謝兩位來到我們的演播室接受採訪,謝謝。觀眾朋友,也感謝您收看今天的《中國報道》,明天同一時間我們再見。
主持人:趙俐婷 責任編輯:王冬妮 導播:滕雙雙 字幕:寧小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