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居民合法取得外匯,有如下渠道:1。專利、版權:居民將屬於個人的專利、版權許可或轉讓給非居民而取得的外匯;2,稿費:居民個人在境外發表文章、出版書籍獲得的外匯稿費;3,諮詢費:居民個人為境外提供法律、會計、管理等諮詢服務而取得的外匯;4,保險金:居民個人從境外保險公司獲得的賠償性外匯;5,利潤、紅利:居民個人對外直接投資的收益及持有外幣有價證券而取得的紅利;6,利息:居民個人境外存款利息及因持有境外外幣或有價證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7,年金、退休金:居民個人從境外獲得的外匯年金、退休金;8,僱員報酬:居民個人為非居民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外匯;9,遺産:居民個人繼承非居民的遺産所取得的外匯;10,贍家款:居民個人接受境外親屬提供的用以贍養親屬的外匯;11,捐贈:居民個人接受境外無償提供的損贈、禮贈;12,居民個人從境外調回的、經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各類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的本金。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國內居民如果投資B股,必須將外匯到證券公司指定的銀行保證金帳戶內。投資者切不可太過心急,而到黑市非法換匯。那裏陷阱多多,投資者很容易上當受騙。
居民如存款為美元或港幣現匯,可直接劃轉;如是現鈔,則需折成現匯,銀行收千分之一手續費,最高不超過40美元或300港元;如通過外匯寶兌換幣種,則鈔轉匯不再另收手續費;兌換幣種如5萬美元以下,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美元或港元;5萬美元以上等值外幣,按外匯寶報價折算。按國家外管局規定,私人之間不得進行外匯存款轉讓,銀行也不受理任何外匯存款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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