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我們要跟大家探討的是關於房屋質量的問題。在做這個系列節目之前我們曾經就買房子的時候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做了一個簡單的調查,做出來的結果是這樣的,大家首先關心的是價位地段戶型,然後是周邊環境各種管理等等,那麼可能是出於巧合,很多的人幾乎所有的人都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房子的質量問題,而一旦房子的質量出現問題的話那是一件讓人太頭疼的事了,黑龍江的李廣繁夫婦呢就生活在這樣的一間屋子裏。”
1999年牡丹江的李廣繁先生在西安區住宅開發公司買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後不久發現 屋內墻面有不同程度的裂紋,而且越來越大。
李廣繁先生:“現在棚頂不是平的了,現在這半部分已經往下傾斜了,非常嚴重,現在已經連到底了,外墻已經裂了。”
在李廣繁家採訪時我們看到屋內的裂紋情況已十分明顯,由於裂縫如此之大、之多,又是頂樓,自然不能遮風避雨。到了雨季他們的麻煩事就來了,外邊下大雨屋裏就下小雨,順著墻體流到地板,整個的屋裏地板已經泡得不像樣了,地板嘎嘎直響,整個屋裏全是潮的。這棟房子共有20多戶都和李廣繁家情況一樣,存在嚴重的裂縫和漏雨情況。
鄰居:“這是最重的,目前來説最重的。我這房子我吊棚了,我分析裏邊還挺多,但看不見了。住這屋裏咱説話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對我這老太太來説倒無所謂,我説我兒子你住那屋我住這屋,我跟你説除了砸死在這地方能有人知道,不砸死在這地方根本沒人知道。”
一棟房子存在如此嚴重的質量問題,這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李廣繁投訴到牡丹江市房屋質量監督站。
姜站長:“當時我們看了什麼原因出現的問題呢,我們把圖紙拿來,他把設計意圖給改了,徵求原來設計者的意見這個設計者就把章給蓋了,同意他這麼辦了。”
姜站長告訴我們,房子産生裂縫的原因是施工單位當時為了便於施工,通過設計單位簽字變更了陽臺上部造型造成陽臺傾斜下沉,抗傾復不足,導致屋內墻體開裂。
李廣繁先生:“我要求退房,開發商説錢也沒有,房子也沒有,你去告去吧。”
房子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這是顯而易見的,開發商對此怎麼看呢?
開發商:“最後的責任呢是設計方跟施工方。”
開發商認為,根據房子的質檢結果,房子産生裂縫的原因是由於施工方和設計方造成的,現在出了問題他不應該負責。
至今將近三年了,李廣繁還抱著質檢站的一紙空文四處求援。另外李廣繁還告訴我們,在今年的6月份吉林省汪清縣發生了7.2級深源地震,牡丹江也有震感,屋內的裂紋情況明顯增大了。
李廣繁先生:“住在這個屋裏我的床上邊就是裂痕,所以説對人生命安全非常沒有保障,你説這個裂痕多會兒能下來,我也不知道。”
主持人:“看了這個片子之後我真是挺為這個李廣繁夫婦擔心的,因為我感覺這個房子好象隨時都會塌一樣的,張總,你覺得現在這個房子他是什麼地方做得不好?”
鋒尚國際公寓的總經理張在東:“應該是施工質量問題,再具體一下的話就是施工質量在施工的過程當中擅改設計,沒有按照原圖來施工,那麼最後就造成了今天我們看到的這個現象。”
主持人:“那您覺得現在李家的這個房子還有什麼補救措施嗎?”
張在東:“因為作為他這個普通的購房人來講的話他是沒有一點辦法的,不是説拿點水泥把這縫彌上就可以的事,不是這麼簡單的問題,沒有用,因為它結構出問題了的話,那麼靠表面的這種處理都解決不了問題,甚至還可以掩蓋了這些問題。反正如果是我開發這樣的房子的話我馬上就把業主全部遷走,免得出更大問題。”
主持人:“沒錯,出了大問題的話那就全完蛋了。”
張在東:“剛才看完這個片子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主體結構有問題的一個房子,按照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主體結構有問題的房子買受人也就是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開發商除了要接受李先生這種退房要求以外還要賠償由於這個房子造成李先生一家的其它的經濟損失和其它精神損失。”
主持人:“您剛才一直在談到一個主體結構出現問題,我請教一下張總這主體結構指的什麼呀?”
張在東:“主體結構現在講的話是指一幢建築能夠負責承受這個建築荷載的這些骨架部分,就好像人的身體的骨骼一樣,通俗點講的話主體結構有問題的話就意味著這個房子安全就出問題了,就非常危險了。”
主持人:“那非主體結構又是指什麼呢?”
張在東:“非主體結構比方説這個隔斷墻,它不是承受荷載的。”
主持人:“那我可不可以這麼理解,咱們作為普通老百姓這種比較簡單的理解,承重墻算主體結構,薄的那個墻,那隔斷墻屬於非主體結構,可以這樣理解嗎?”
張在東:“可以。”
主持人:“經常會有業主提出來説他們買的房子可能比如出現了漏水,出現了不隔音,然後或者是裝修差等等,他也不是主體結構有問題,但是它很嚴重的影響我們生活的這個舒適度,遇到這些問題的話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我先問一下徐律師。”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徐家力:“就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進行保修,要求開發商給我進行保修。這保修就有詳細規定,比如説什麼樣的保修期是多長時間,怎麼保修?就像您説的這個漏水怎麼保修,滲水怎麼保修?很詳細很詳細的。就按照這個保修的規定,按照你們倆合同的約定,保修至我這個業主滿意為止,這都是開發商應盡的義務。其實我覺得不管這個開發商他是願意怎麼樣主動的承擔責任,事實上沒有一個業主是願意住一個質量有問題的房子,最好什麼問題都別出。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讓我比較好的在入住前就有一個明明白白的這樣一種認識説這個房子質量沒問題,應該有一個北京市建委的一個房屋質量備案表,這個是經過質檢站組織四方驗收以後,通過了以後核發的這麼一個備案表。給大家看一下,這個是北京地區統一的一個叫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這個表對於業主來説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這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了,它的質量是合格的。”
主持人:“這樣一解釋我們就明白了,收樓的時候我們是應該向開發商索要關於驗收的一個文件,因為這個驗收文件對我們買的樓的質量有一個非常明確的,非常直接的一個證明作用,驗收的時候它遵循的是什麼樣的標準?”
徐律師:“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目前我國商品房質量的驗收標準遵循的是建設部頒布的關於工程質量的42項強制性規定,大到工程的基本設計結構的安全等級,小到室內裝修的材質選擇都做了詳盡的規定,這是判定一棟房屋是否合格的最低標準,也就是説只有達到這一標準的房屋才具備了基本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因此在商品房市場日益發達的今天,為適應購房者高品質的購房要求,許多開發商推出了自己的企業標準,每當工程竣工後便根據自己的企業標準組織施工方設計方和工程的監理方對工程質量評估驗收,進行企業自查,也就是我們常説的四方驗收。在這個過程中,四方相互協助、相互監督,嚴把工程質量關,一旦出現問題,根據責任大小由四方共同承擔責任,最終還要在房屋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審查下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因為這一切都是在開發商的組織下進行的,所以一棟房子質量的好與壞與開發商的實力、誠信緊密相連,那麼對於老百姓來説正因為我們無法控制房屋的質量,所以在買房時更應該在合同中約定一旦房子出現質量問題開發商要採取哪些補救措施,並承擔什麼樣的賠償責任。”
主持人:“現在我拿的這個合同的示範文本當中我看到關於房屋質量的有一個第16條,就是保修責任,這條應該怎麼簽?”
徐律師:“保修責任按照建築部的規定呢,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保修的條款,比如説正常使用下屋面防水保修是三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的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是一年。像這種有規定的,那麼就按照這些保修期。如果沒有規定的,那就雙方您剛才念的這些是不需要在合同當中再寫了,如果出現問題的話,就按這個辦了。”
主持人:“因為這是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嗎?”
徐律師:“對,這個可以不寫,可以作為合同的附件,當然寫上最好。”
主持人:“那麼除此之外你個人有什麼意見?”
徐律師:“就是在簽保修的責任的時候,我的觀點,你如果實在保修不了就退房我還是要求退房,開發商他覺得説我沒有修不了的東西,房子都蓋起來我怎麼修不了呢,他肯定是這種觀點。但是很多開發商是因為他不給你好好修,或者是他不認真修,或者是結構本身有問題他修不了,這種情況下大家都應該有個約定,比如説三次、甚至是五次實在修不好了,那我要求退房,開發商能不能給我這種承諾,這是第一條。第二條就是違約責任,比如説我認為這個産品不合格,開發商認為合格,那麼怎麼辦呢?我們委託第三方鑒定,費用應該由開發商進行交付,如果有質量問題,保修或者説加倍賠償或者賠償數額要提高,我想這些都應該在合同當中簽訂出來。”
主持人:“張總你覺得像徐律師這樣,比如我要去買您一套房子,然後我帶著徐律師去了,關於房屋質量這一邊呢提出了剛才的這些條款你可以簽字嗎?”
張在東:“可以。”
主持人:“可以?你是居於什麼對這個……”
張在東:“我居於對我産品的自信,如果説你作為一個發展商你自己都不敢把質量的問題寫到合同裏頭,那我想的話你根本可能就沒有能力把這個房子蓋好,這樣的房子的話他如果不簽你們就不要買它。”
主持人:“您給觀眾的忠告是如果提出房屋質量方面的一些協議對方不能接納的話,説明這個房子的質量可能要打上一個問號。”
張在東:“對。”
主持人:“一旦説你這個房子像你找的這個買家沒找對,結果出了很多質量事故怎麼來賠呀?”
張在東:“這個我想再賠也不如你買到一個好房子,那麼怎麼能夠選到一個好房子呢?我認為你一定要對這個發展商過去開發項目的業主進行調查分析,簡單也通過朋友一串,問問這個發展商原來蓋的房子行不行,質量,這個發展商有沒有能力控制房屋質量,到他們家看一看,説行,你就買了他的就行了,那合同你怎麼簽那房子都錯不了。”
主持人:“聽了兩位的討論之後,我覺得其實説起來房屋的質量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那麼徐律師剛才給我們提出了幾個補充條款呢是非常實用的,但是也只是其中的很小的幾個點,那麼像張總講的那樣如果你真想買到一個好房子的話必須最根本的就是要找到一個好的開發商,找到一個誠實信用的開發商這是最最根本的問題。”
(編 導 田 晶 高朝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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