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的李蘭本是四川人,1998年男朋友稱通過自己的父親可以將她的戶口調入北京但需要5萬塊錢,李蘭如數將錢交給男友的父親用於辦理戶口,哪曾想李蘭並沒有拿到真正的北京戶口,而就在此時男友又與她分了手,李蘭落了個人財兩空。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戶口登記制度,公民必須在常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但像一些人事調動,大學生畢業分配,舊房拆遷等情況都需要遷移戶口,那麼大家對戶口遷移的程序又了解多少呢?
記者:“比如我想把戶口遷到別的地方去,您知道該怎麼辦這個手續嗎?”
被訪者甲:“不太清楚,是不是到派出所呀?”
被訪者乙:“因為我覺得這些方面的宣傳教育比較少,所以我不太清楚。”
在採訪過程中大家對戶口遷移的程序並不十分清楚,那麼究竟該怎樣正確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呢?
專業人士:“辦理戶口移動的過程應該是分兩步走,首先要到原居住地先把戶口登出,辦理登出的手續以後呢拿著所有的材料到遷入地再辦理戶口登記,這兩個步驟必須是要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説你不能拿著戶口本沒辦登出的情況下到遷入地派出所去辦登記。”
採訪中我們得知,正常的辦理戶口遷移首先應該將原居住地的戶口遷出後再辦理遷入,而更關鍵的一點是必須由本人或戶主親自到公安機關辦理。帶著戶口遷移的這兩點基本規定我們找到了李蘭,了解了她又是如何辦理的戶口遷移,雖然已經是4年前的事了,但一提起來李蘭還是記憶猶新。
李蘭:“我跟我男朋友交往了好幾年,也是關係非常好,然後當初是打算要結婚的時候,他父母,父親也想的比較遠,尤其希望以後孩子有一個上學比較方便,所以就説託人辦個戶口。”
記者:“當時誰跟你説的託人辦戶口?”
李蘭:“他父親。”
李蘭説當時正準備與男友結婚,為了長遠打算也為了今後的孩子和其它一些事情更方便,男友的父親主動提出自己認識人,可以用在郊區買房子方式託人將李蘭的戶口遷入北京郊區,這一消息對於在北京工作了很長時間的李蘭來説無疑是自己許久的願望,而且又是男友的父親託人辦理便毫不猶豫的答應了。
記者:“從什麼時候開始辦的?”
李蘭:“從1998年11月一直他父親,父親通過朋友辦。”
記者:“當時跟你要了哪些證件、材料或者原先的戶口檔案?”
李蘭:“他父親説要一個以前的身份證、暫住證、就業證,交照片就可以了。”
記者:“沒跟你要以前的戶口檔案?”
李蘭:“沒有。”
李蘭陸續交了5萬錢和其它證明後身份證和戶口本便很快辦了下來,這讓李蘭十分高興,即有了北京戶口又快成立自己的小家庭,直到這時她才找到了一種歸宿感。
李蘭:“當時沒有任何想法就覺得特別高興。”
記者:“拿著這個身份證和戶口本之後一共使用了多長時間?”
李蘭:“一共使用了三年的時間。”
在三年的時間裏缺乏法律知識的李蘭並不知道將戶口遷入北京之前應將四川老家的戶口遷出,這才是合法的程序。直到有一天李蘭的戶口問題終於暴露出來。
李蘭:“2001年5月份的時候我去乘坐飛機,在安檢部的時候被發現了我的身份證是偽造的。”
李蘭介紹説自從辦了北京身份證一直也沒怎麼用,而那次坐飛機被安檢人員將身份證扣住並當場銷毀她才得知這一切原來都是假的。而隨行律師指出偽造居民身份證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
隨行律師:“後來經實踐證明發現這個戶口和身份證都是假的話,這裡邊應該説有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法》,那麼《刑法》第280條規定偽造身份證這個構成犯罪也要定罪量刑的,是三年以下,情節也是很嚴重的。”
律師提示:《刑法》第280條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蘭本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1998年用5萬塊錢辦了一個北京戶口,但不曾想辦下來的卻是一個假戶口和身份證,但麻煩對於李蘭來説並沒有到此為止,因為在發現身份證是假的之前正準備與自己結婚的男友突然提出要出國,而男友出國的那天也就成了兩人的分手之日。
李蘭:“因為當時辦的時候吧我男朋友去國外了,一直我跟他也沒有聯絡。”
記者:“你見沒見過辦戶口這個人?”
李蘭:“就是給錢當天晚上見過一次,見過一面,就以後什麼細節是通過他父親轉交給我。”
據李蘭回憶説,當初辦理戶口時雖然把錢交給了男友的父親,但真正辦戶口的卻是另外一個人,也就是男友父親的同事,事情敗露後男友的父親稱自己已將錢全部交給了辦戶口的那位同事,自己並沒有責任。隨行律師認為如果這一切屬實的話,這個人將觸犯《刑法》涉嫌詐騙。
隨行律師:“我們國家《刑法》第266條規定,對詐騙罪做了解釋什麼叫詐騙,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一些事情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是要定罪量刑的。5萬塊錢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話應當屬於數額巨大,這個罪行應該是很嚴重的。”
律師提示: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律師解釋説,目前看來這是一起十分嚴肅的刑事案件,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李蘭此時更關心的是自己的血汗錢能否如數退回,律師指出像這樣的刑事案件在公安機關破案後追回的贓款肯定會退還給受害者,即便是犯罪嫌疑人將贓款揮霍一空暫時無法償還也不用擔心,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在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訴訟時李蘭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同樣可以挽回自己的損失,所以目前唯一的合法途徑便是報案。
在律師的指導下,李蘭拿著現有的證據到南苑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我們這個給你受理,現在我們開始調查。”
半個月以後記者得知公安機關已將此案破獲。
辦案民警:“我們接到這報案以後所領導對這事非常的重視,成立了專門的一個小組對這個案件進行偵破,最後在這個嫌疑人的單位我們將其抓獲。”
辦案民警介紹説,他們根據李蘭所提供的線索首先對李蘭原男友的父親進行調查,結果證實他確實將5萬塊錢全部交給了自己的一位同事,也就是公安機關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據犯罪嫌疑人交待,自己通過路邊的辦證電話以500元錢的價格買了一副假的北京戶口本和身份證,由李蘭男友的父親轉交給李蘭。
辦案民警:“通過我們訊問,這個嫌疑人承認自己利用假戶口進行詐騙的這個事實。現在我們根據我們的程序已經將該人移交到豐臺分局預審,進行進一步的工作。”
辦案民警介紹説,鋻於李蘭原男友的父親能積極提供線索而且並沒有分得贓款也是被同事矇騙,民警只是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而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而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李蘭的事情之所以能得到妥善的解決,主要是受害者李蘭能及時的進行報案,果斷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挽回了自己的損失,但縱觀這起案件起因還是在別人的勸説下以在北京郊區買房的方式託人辦理北京戶口,而在事實上這類廣告也時時吸引著一些想辦理北京戶口的外地人,為使李蘭的事情不再重演,為此我們專門採訪了北京市公安局戶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
負責人:“比如説現在有些媒體或是報刊登載的所謂的買房就可以辦戶口的説法這都是不真實的,這裡邊隱含著欺詐的行為。從我們北京市戶口管理的要求來説,目前大家知道的辦理小城鎮戶口的政策是由兩條來組成的,第一必須要在當地投資,第二要求再買房,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的。”
(編導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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