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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保護》


  主持人:“觀眾朋友大家好,您現在收看的是《為您服務》的《法律幫助熱線》,今天我們還是繼續為您播出成長路上有法同行系列節目,那麼首先要為大家介紹的是今天到場的兩位嘉賓,這位是岳成律師事務所的岳成律師,那這位呢是我們欄目的記者也是本期節目的記者田晶。我們為什麼會把田晶請到我們的演播室呢,主要是因為今天我們談到的是一個關於收養的話題。她去拍攝了一個男孩子,這個男孩非常的不幸,在他剛剛降生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他就被人遺棄了,有一個好心人救了他,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17年,情同父子,應該説是勝似父子,但是十幾年來他們的父子關係始終都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確認,用這個孩子的話説難道我想認個爸爸就這麼難嗎,咱們先去看一看這個孩子的遭遇。”

  陳小亮:“我是一個棄嬰啊,又是一個殘疾,就是沒有人要的那種,我這條命是我爸給的。”

  陳小亮生於1984年,他先天唇腭裂,出生後不久就被人扔到了廁所裏,就在他奄奄一息的時候他現在的爸爸陳丙福發現了他。

  陳丙福:“在昏暗的燈光下我就發現在那尿槽放了一包東西,我細細一看,哎呀,是個小孩,抱出來以後呢看見鼻子這裡裂有兩處裂的,有的説這個小孩那麼醜,人家都丟了你還去撿,我説怎麼樣就怎麼樣,反正先救活他。”

  就這樣,從此這個孩子的命和陳丙福連在了一起。最初他曾想方設法幫小亮尋找親生父母,但都沒有任何消息。不得已他只好賣掉了自己在鄉下的房子,先後兩次為小亮進行了整型手術。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最終陳丙福竟成了小亮生命中惟一的依靠。1986年他便向當地民政局提出申請要求正式收養陳小亮。

  陳丙福:“他説你要辦收養啊要50歲以上,沒有生育能力的人才符合條件。我説現在我剛剛37歲,要等到50歲去要好長時間,再説你説有沒有生育能力這個我不懂了,反正我還沒討老婆,我怎麼知道有沒有生育能力呀?”

  轉眼幾年過去了,陳丙福成了家也終於等到了50歲。

  記者:“你從來也沒有反對過他收養這個孩子?”

  陳丙福的妻子:“我沒有反對,反正既然他都跟我們一起了,我們沒有什麼説的。”

  記者:“你父親現在一直要辦理你們父子的收養關係,你願意去做嗎?”

  陳小亮:“願意啊,起碼有個爸爸可以叫啊。”

  記者:“你從心裏面還是很愛你爸爸,是嗎?”

  陳小亮:“嗯。”

  陳丙福説一直以來他們都迫切地需要解決孩子的收養問題,一來可以讓小亮成為家中正式的一員,二來自己可以以養父母的名義為孩子申報戶口,因為十幾年來小亮一直沒有戶口,這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了孩子的學習。

  記者:“喜歡唸書嗎?”

  陳小亮:“以前喜歡現在也喜歡啊,不過沒錢啊,沒有戶口,讀書要交贊助費。”

  交不起錢,小亮勉強讀完小學後就一直呆在家裏,如今他已經無法像同齡的孩子那樣正常的生活。

  陳小亮:“活著太無聊了,在外面被人看不起啊,還有在家裏面又沒有什麼事幹。”

  為了讓小亮從黑人黑戶的陰影中走出來,2000年陳丙福夫婦再次向民政局申請正式收養陳小亮。

  陳丙福:“他説孩子已經超過14歲了,又不能辦。當時我就跟他吵起來,我説以前你們説50歲沒有生育能力才能辦,現在我夠50歲了你又説小孩又超過14歲了又不能辦,他説反正不能辦就是不能辦。”

  主持人:“看了這個片子之後首先我是有一個疑問,我想請教一下岳律師,1986年的時候陳丙福去找過民政部門,那麼民政部門給他的答覆是必須要年滿50周歲並且不能有生育能力,這個有沒有法律依據?”

  岳律師:“這個解答是不正確的,沒有這個法律依據,當時《收養法》沒有頒布,《收養法》是1992年才頒布實施的。當時的收養一般情況下是辦收養關係,雙方都同意了的話,收養人、被收養人或者是送養人達成協定了,只要不違背我們當時的法律政策就是可以的。那麼到公證處公證就可以,收養關係就成立了。”

  主持人:“那這樣看起來的話,1986年的時候其實陳丙福是找錯了地方了,按説他應該找公證處,但是找成了民政部門,而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呢又給了他一個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這樣一個理由,所以我覺得對於他來説這事怪自己,誰叫他當年沒找到公證處呢?

  田晶:“我覺得這個也有點讓咱們心裏面接受不了這種説法,據我們了解他找到過這個派出所,找過這個居委會,找過民政部門,這麼多的單位為什麼就不能有一個聲音告訴我應該去找哪兒?因為這個孩子他不是我的,我在做的這個事情不僅僅是我個人的事情,所以因為這樣的情況讓陳小亮在法律上成為陳丙福的兒子這個過程就拖了這麼多年,一直到了2000年那麼問題又出來了,就是陳丙福再次找到相關部門又被拒絕了這個收養關係的確立,原因是説孩子已經年滿14周歲了,這一條在法律上有規定嗎?”

  岳律師:“有規定,因為1992年頒布實施的《收養法》就明確地規定一般收養對像是不滿14周歲,那就説現在是因為有了《收養法》的這個條件上的限制所以這個事情就卡在這兒了這麼多年,這個收養手續都沒有辦下來對這個孩子的心理我想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的。”

  主持人:“對,確實是這樣,他説的兩句話讓我特別的沉重,可以説第一句話是活著太無聊了。”

  田晶:“對,我也聽到這句話了。他只有17歲,另外一句話就是我問到他我説你願不願意去做這個收養登記,他説當然願意,我説為什麼,他説可以向社會告訴大家我是這個家里正式的一員,就是他非常希望得到法律上的確認。他是伴著這種歧視和嘲諷長大的一個孩子,永遠都是被人罵你是野種,你是野孩子,他希望他的這個爸爸給他的這種愛能夠讓更多的人知道,他不是只有一條命的這麼一個簡單的人。”

  主持人:“我覺得陳小亮和陳丙福之間這17年的父子感情也是非常的深厚,我特別希望他們的收養關係能夠成立,但是陳小亮已經過了14周歲,是不是他們的這種父子關係的確立在法律上的確立就走到絕路上了,就是不可能了呢?”

  岳律師:“那是不是的。《收養法》頒布前他們這個收養關係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收養關係,1993年我們司法部就頒布了關於收養子女一個公證通知,這個通知裏頭明確地規定了《收養法》前已經形成了事實的收養關係應該給予公證,所謂事實上的收養關係就是他們以父母子女稱謂共同生活多年了,被收養人和他的親生父母已經消除了權利義務關係的這樣就形成了事實上的收養關係,就應該給予公證,公證處一公證這個收養關係就被證實下來,按照有關政策向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

  服務提示:根據司法部《關於辦理〈收養法〉實施前建立的事實收養關係公證的通知》:凡當事人能夠證實在《收養法》實施前已經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事實上的父母子女關係且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消除的,可以到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

  主持人:“那現在我們回到片子裏面去看一下陳小亮和陳丙福之間的收養關係的確立到底能不能辦的下來。”

  2002年7月的一天我們隨同陳丙福一家來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證處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

  公證員:“接到這個當事人申請以後我們就經過審查立案以後我們就由主辦的公證員到實地進行調查。”

  幾天后主辦的公證員開始了調查取證的工作。

  記者:“你這次去調查主要是了解那些內容?”

  公證員:“主要是了解陳丙福具體收養陳小亮的時間。”

  幾天的調查中公證員找到了老陳的鄰居和親眼見到他救起小亮的朋友,走訪了居委會和當地派出所,多方情況表明老陳與小亮之間早在1992年以前就形成了事實收養關係,符合公證條件。

  公證員:“這個公證書我們已經給你製作好了,你就憑著我們這個就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我們給你出具了公證書,在《收養法》之前今天把這個事情都辦完了。”

  陳小亮:“我感到好高興。”

  陳丙福:“以後你要認認真真地做人了,不要搞那亂七八糟的事了,你要不聽話那你就白費我的心血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陳又忙不迭地趕到了老家南寧馬山縣為小亮申報戶口。

  工作人員:“你自己填這張表,你填完了等一下我們辦手續給你。”

  陳丙福:“18年沒有戶口,今天有了,有戶口意味著你是名副其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那你告訴叔叔阿姨你有了戶口你都想幹點什麼?你不説你還有好多事要做嗎?”

  陳小亮:“我現在高興説不出話來。”

  主持人:“看到這兒呢我想很多觀眾都會覺得非常的高興,替小亮感到欣慰,田晶,你知不知道現在他們過的怎麼樣?”

  田晶:“他爸爸就跟我説一定要供他再繼續讀書,不管自己有多麼困難,小亮特別喜歡電腦,我覺得他現在一定在學習,真的是替他感到非常高興。”

  主持人:“今天我們談到的這個收養的問題是一個個案,是非常的特殊的一個案例,因為它是在我們的《收養法》頒布實施之前的一個事實收養關係,那麼我現在想請教一下岳律師,就是如果現在想要辦收養關係的話條件是什麼?”

  岳律師:“第一個必須是無子女。第二個那就是要有撫養能力,你不能把這個孩子收養過來之後你無能力去撫養他,這是不可以的。不但要有經濟上的撫養能力,而且在道德品質上他應該是説能夠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你不能讓那些盜竊犯其他一些犯罪分子説我來收養,這是不可以的。第三個就是説收養人不能有醫學上患有這種疾病,不能撫養這個被撫養人,比如説一些傳染病、一些傳染病啊、或者是精神病啊,你就是不可以去收養。第四個得年滿30周歲以上。”

  主持人:“如果要辦收養的話具體的程序是什麼樣的?”

  岳律師:“根據《收養法》的規定要辦理收養必須到民政辦理登記,登記後這個收養關係才成立,收養關係一旦成立了就是擬制血親,它相當於親生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是一樣的,我們知道這個親生父母子女的這種關係是不能夠解除的。”

  主持人:“對,那麼養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是否可以解除?”

  岳律師:“是可以解除的。”

  主持人:“解除是不是也要進行一個登記?”

  岳律師:“也得登記。解除的時候必須雙方都是同意的,如果是被收養人達到10周歲以上還要徵求他的意見。”

  服務提示:

  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應當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為保護被收養人的利益收養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主持人:“我們的《收養法》真的是基於保護我們的這些孩子能夠讓這些不幸的孩子重新再找到家庭的溫暖,讓他們再享受到幸福的生活。那麼今天我們非常的高興,小亮懸了17年的問題得到了解決,我感覺到田晶在拍這個片子的過程當中事實上已經傾注了自己的很多的這種情感,那你現在有沒有什麼話想要跟小亮講?”

  田晶:“我想也許他正在看電視,讓他努力做一個男子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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