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觀眾楊德喜打來電話説,他80多歲的老母親一直跟弟弟一起生活,自己平時經常看望母親並每月都給200元的贍養費,哪曾想在2000年10月弟弟突然提出今後再也不要二哥的贍養費,楊德喜幾次送錢並想看望母親都被弟弟拒之門外,從那時起楊德喜再沒有見過自己的母親,也不知道母親至今是否還健在。
和母親同在一個城市裏生活卻一年多的時間見不到自己的母親,想儘自己的一片孝心卻被兄弟無情的阻攔,如果碰上這樣的事情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在採訪過程中我們和大家一樣都對這樣的事情感到有些疑惑,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出現了這種局面呢?記者和隨行律師在西安找到了楊德喜,他告訴我們説,自從弟弟不讓他進門到現在他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母親,與母親相依的情景只能在回憶中尋找。
楊德喜:“2000年以前的時候,關係好的時候逢年過節我給老太太一些東西給些錢,反正是我憑我良心。”
楊德喜介紹説,由於父親去世早當年是母親一人將這個苦難的家頑強的撐起,雖然那時生活很清貧,但是幸福的笑聲卻充滿了家中每個角落。然而飛逝的時光不僅將和睦的那段日子埋在了記憶當中,也使過度操勞的母親病痛纏身。由於母親病重需要有人在身邊照料,最後三兄弟商定由已經退休的楊德喜的大哥來伺候母親,楊德喜和弟弟按時交納贍養費,但弟弟卻因此記恨在心。一次,楊德喜在送錢看望母親的時候,弟弟終於按捺不住對二哥的不滿。
楊德喜:“不要你錢,要你的錢做啥,我有的是錢,不要。你走以後再也不要來了,老太太以後死了我也不會通知你的。”
楊德喜説,他萬萬沒想到弟弟能如此對待自己,他希望弟弟能理解因為他也有一個家庭實在是分身無術,但他可以經常去看望母親加以彌補。出於一貫對母親的孝心楊德喜還是想盡各種辦法去看望母親並交納贍養費。
記者:“錢送不出去麼?”
楊德喜:“我通過他廠委會、廠工會、居委會都不敢接他狀子。再想見我母親也見不到,這一年多我也不知道我母親還是在世不在世。他已經剝奪我的這個贍養權。”
楊德喜説他始終無法解脫見不到母親的痛楚,而對於眼下發生的這一切他又無可奈何,本想著更好地孝敬母親而如今卻落了個不贍養的名聲。
隨行律師:“楊師傅做為兒子來説呢,贍養老人是他應盡的義務。那麼反過來做為老人來説呢,享受到在自己這個老年的時候享受到子女對她的贍養,在經濟上予以幫助,在精神上予以慰藉呢,這都是法律規定她享有的權利。那麼任何人如果阻撓了你做為兒子對母親的贍養的義務的話,他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對的。”
律師提示: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
儘管隨行律師依據法律對此事做了充分的解答,但我們還是對楊德喜的説法有些懷疑。果然我們在楊德喜的弟弟那裏得知這起糾紛的原因卻與母親的房産有關。
楊德喜的弟弟:“俺老母親當時的話在96年4月份就提出給弟兄們分家細産的話,就説總共三間門面房。”
老人名下的三間門面房分別交由三兄弟經營管理,租金收入十分可觀,但母親卻分文不取。為了更好地孝敬母親,當時三兄弟在經母親同意後簽訂了一份協議,每人每月交200元的贍養費以備老人看病所用,否則將房子收回並放棄繼承權。
楊德喜的弟弟:“我們有個協議,就害怕誰不給老人(贍養費)。當時的話就寫個協議,任何人不能拖欠。他從99年10月份給到2000年10月份,給了13個月 1年零1個月,他現在已經管理了是這個兩年半了,後來他是不給了還是咱們不要了,他就不來了麼。”
楊德喜的弟弟認為是二哥不履行那份協議沒有按時交納贍養費。由於母親患有多種疾病所以經常住院治療,自己和大哥也並不富裕,給母親看病也時常捉襟見肘,幾次給二哥打電話商量此事但二哥始終沒掏一分錢,並有錄音為證。
楊德喜媳婦:“你找誰?”
楊德喜的弟弟:“我找楊德喜。”
楊德喜媳婦:“你找楊德喜做啥?”
楊德喜的弟弟:“這是他媳婦。”
楊德喜的弟弟:“他老娘他還管不管?”
楊德喜媳婦:“我管她是誰的先(老)人。”
楊德喜的弟弟:“當時他給了一年之後。”
記者:“是什麼原因他不給了呢?”
楊德喜的弟弟:“我説啥你對老人多盡點義務,你兒女也都結婚了,都大了,給你兒女多這個樹立個榜樣。當時他説的啥,我一把老鼠藥一喝了完了。後來他媳婦和他娃來這找我,找我和老大説是這個要卸我和老大的腿,當時把俺老母親氣的是一晚上我搶救了兩回。”
一氣之下母親由弟弟代理,將二哥楊德喜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産,而此時二哥楊德喜的做法讓弟弟更加氣憤。
楊德喜的弟弟:“今年的元月29號咱去法院立的案,過了年然後是到車子棚打聽一下老母親還在不在,我對這句話相當生氣。
為了將事情真相調查清楚,我們找到二哥楊德喜曾經幾次送過贍養費的地方,也就是弟弟所在的廠工會了解情況。
廠工會:“就是今年過後春節我們上班的第一天,他説他今天要送錢不讓進門,後來我説你(讓)家委會去協調一下。協調過程中他就説你們能把這錢收下,給我打個條子,然後呢讓楊德雲要並給你們打個條子,所以一説到這個我就覺得不是太那個什麼。”
記者:“就在今年春節之前以前的時間楊德喜有沒有來找過你,就他們家老二有沒有來找過你?”
廠工會:“沒有。我們從來哪個部門,我們工會也好或者是家委會從來沒有見過。”
在廠工會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可以充分説明,二哥是在被告到法院之後才來送的贍養費。而弟弟平時對母親的表現如何他的鄰居也許會略知一二。反正許多人都感到他挺孝順父母的,有時候推著車子(去醫院)。
記者:“他二哥你不知道是誰?”
鄰居:“不知道,從來沒見過。”
律師:“通過咱們各方面的了解呢,楊德喜確實沒有很好的盡到這個贍養的義務。那麼做為老人來説可以收回自有的這個房屋,而且同時老人可以向這個楊德喜呢追索贍養費同時呢,楊德喜這種行為也應當受到大家的指責。
律師提示: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産權關係,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財産。
弟弟認為二哥楊德喜是在被告到了法院後為了保住房子才來送贍養費的,二哥的行為早已使贍養變了味。目前對於房子的事他期待著法院的判決,而不讓二哥進門看望母親則是為了母親安全起見。
楊德喜的弟弟:“他要是把老人如果氣的一口氣上不來咋辦?誰承擔這個責任?”
弟弟説由於老人目前有病在身而且情緒極其不穩定,不敢對母親過多的提及此事,所以我們主動放棄了對其母親採訪的計劃。弟弟告訴我們以前他們家裏確實非常和睦,至於將二哥起訴到法院也是他並不願意看到的。現在老母親已經86歲高齡,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還是希望二哥能夠像以前一樣真正帶著對母親的一片真誠,常回家看看。
(編導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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