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協會今天發出通知,對在甲A聯賽第一輪比賽中違紀的3名運動員作出處罰決定,每人停賽5場,並各罰款2萬元人民幣。
中國足協的處罰決定説,全國足球甲A聯賽3月9日第一輪第一場上海申花SVA隊與上海中遠匯麗隊的比賽進行到第八十八分鐘時,上海申花隊38號馬丁內斯用肘擊打上海中遠匯麗隊3號隊員,被裁判當即罰令出場;3月10日第一輪第四場北京國安隊與遼寧波導戰鬥隊的比賽,在上半時結束運動員退場過程中,北京國安隊11號蘭科維奇與遼寧波導戰鬥隊30號李鐵發生爭執並互相擊打,被裁判員當即罰令出場。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和第十六條規定,中國足協決定:給予上海申花隊的馬丁內斯、北京國安隊的蘭科維奇和遼寧波導戰鬥隊的李鐵分別停賽5場(第二輪至第六輪),並各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上述處罰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協希望各俱樂部要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對運動員,特別是外籍及主力運動員的管理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