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鐵路總公司長沙車站消息,鐵道部近日下發電報,規定學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間發售,其它時間不再發售學生票。
據悉,在普通大(中)專院校、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中、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簡稱學生票);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購買一次學生票。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但必須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院校遷移時同樣辦理。湖南省民辦學校中只有“湖南涉外經濟學院”與“華南大學(衡陽)”的學生可憑學生證購買學生票。
另外,凡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學生因休學、複學、轉學、退學時,學生往返于學校與實習地點時,都將不能購買學生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購買學生票時應以近徑路或換乘次數少的列車購買,且不得購買四個同一方向的單程學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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