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鹽湖城冬奧會出現了已經發出去的獎牌又“改變顏色”的新鮮事:國際奧委會決定為加拿大花樣滑冰雙人滑選手追加一枚本屆冬奧會金牌。組委會提供的資料表明奧運會歷史上曾經出現了7起獎牌易主事件。
第一件發生在1912年奧運會,當時美國運動員吉 索普獲得了十項全能和五項全能的冠軍。但1913年,有人揭發索普在1909年和1910年曾經參加棒球比賽掙錢。國際業餘田聯對他處罰很嚴厲,從奧運會紀錄表上刪除了他的名字。當時的美國奧委會還向國際奧委會提出了正式的道歉。索普1953年去世,國際奧委會在1982年決定將兩枚金牌授予他的家庭,並在1983年將金牌交給了他的孩子。
1924年冬奧會挪威人托 豪格獲得跳臺滑雪銅牌。50年後,一位挪威體育歷史學家發現當時比賽在計分時出現錯誤,美國選手安 豪根應獲得銅牌,豪格應該獲第四名。在奧斯陸舉行的一個特別的典禮上,豪根從豪格女兒手中接過了銅牌。
瑞典拳擊選手因 約翰松1952年奧運會上因被判“消極比賽”而沒有獲得銀牌。後來獲得1959年世界冠軍的約翰松終於在1981年得了那枚銀牌。
德國花樣滑冰選手瑪 基柳斯/漢 鮑姆勒則經歷了銀牌得而復失,又失而復得的戲劇性故事。他們在1964年冬奧會上獲得雙人滑銀牌後,因被指控已經簽署了職業滑冰合同,于1966年交回了他們的銀牌。1987年,他們又重新得到了這枚銀牌。
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美國選手阿 羅賓遜因被判犯規而沒有參加金牌決賽。經過美國官員抗議後,羅賓遜獲得了銀牌。
法國100米欄運動員米 夏爾多內在洛杉磯奧運會上已經準備走上領獎臺,但被告知根據照片顯示她不是第三名,銅牌被授予美國運動員金 滕納。3個半月後,國際田聯推翻了原來的決定,又授予夏爾多內銅牌。她與滕納的成績都是13秒06。
最近的一起發生在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上,加拿大花樣游泳選手西 弗雷切特因為打分錯誤而與金牌失之交臂。當時其中一名裁判(巴西人)安 西爾維拉給弗雷切特的分數為8 7分,實際上她想給9 7分,但當時她沒有被允許改正她的評判。最後克 芭芭——斯普拉格獲得冠軍。加拿大隊提出抗議。1993年10月,國際泳聯授予弗雷切特一枚金牌,芭芭——斯普拉格也被允許保留了自己的金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