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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2002.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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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第一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通告,第一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共32項,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證監會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的具體體現,是證監會轉變和規範職能,努力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證券市場審批制度的重要舉措。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審批取消後的工作銜接及後續監管,集中有限的監管資源,通過制定管理規範和標準,完善監管手段,加大事中檢查監督、事後稽查處罰的力度等措施,搞好對投資者的保護和各項證券業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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