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建設銀行首家獲准介入企業財務顧問業務領域,使得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範圍又一次得到了擴寬。請看報道。
這次中國建設銀行獲准將企業財務顧問業務列入營業範圍,主要包括企業的改制上市、重組並購、債券和票據發行業務,由於企業財務顧問業務目前大都是證券等投資機構經營,這次銀行進入這一領域,是否會與證券機構的相關業務發生衝突呢?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中間業務部副總經理 高揚
銀行開展財務顧問業務對券商來説應該是有競爭的,但是這種競爭並不是説衝突很大,應該是有競爭,也有合作。銀行從事財務顧問業務和券商從事財務業務,業務側重點是有一些差別的,當企業前期在籌建期進行融資的時候,銀行可能提供更多的一些服務,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後,可能它要上市或者採取其它的一些方式,資本運作的方式,可能券商又可以發揮它很多的優勢。
通過開展此項業務可以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上市做一些前期的準備工作,也會使上市公司成長得更快更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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