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言人昨天就外資參股管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説明,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一點是,外資機構可以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最大持股人,這就意味着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已經為期不遠了,外資參股將給中國的基金業注入新的活力,促進中國基金業在管理理念、運作模式上與國際化靠攏。更重要的是,外資機構可以成為基金公司的最大持股人,這將使國有券商一股獨大的局面得到改善,從而也奠定我國基金業市場化改制的基礎。我們還注意到《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已經制定完成,基金業規範運作的法律環境也必將得到極大的改善。可以預見,國內基金業在開放促改制,法律促規範的雙重利好影響下,必將出現新的跨越。
檢索回音
原全國人大財經研究室負責人 王連洲
“一是解釋外資跟內資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二是應該逐步的對我們加入WTO條款的鄭重的承諾正在落實,三是我們解決了幾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外資參股你也可以成為最大的持股人,但是你這個股權權益在最近3年內不會超過33%,總的精神是我們的基金業朝着穩步健康發展壯大這個方向發展,這個是兌現了我們發展機構投資者。我們希望通過基金或者信託這個平臺讓專家去運作。機構對機構的搏弈,從客觀上對市場的穩定是有好處的。”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評價中心副經理 胡立峰
“監管者要創造條件來加速基金的發展,進一步增加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僅內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要增加,中外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也要實現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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