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屯河等7家公司分別受到滬深兩個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同一天有如此多的公司被譴責,還是比較少見的。這一方面説明市場監管者加強了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表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確實存在嚴重的違規行為,並且較為普遍。自我國股市開辦以來,因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充分而遭譴責的上市公司屢見不鮮,有的公司甚至不止一次被譴責,大有火燒不盡之勢。因此,有必要將公開譴責納入整個信息披露制度、納入信用體系的建設之中。首先是建立信用記錄,將譴責與公司的再融資聯絡起來,同時,公佈相關人員的不良記錄,建立經濟組織和經濟機構任職准入制度,其次,是重復審計、重做年報,被譴責的公司中報必需經過審計;第三是實行問責制,引進訴訟機制。信息披露違規的會計責任必須搞清,並進入司法程序。如此,才能使被譴責者付出應有成本,才能讓譴責升值。我們希望,通過信用制度的完善,讓公開譴責促使上市公司公開操作。
檢索回音
王連洲:原全國人大財經委研究室負責人
“如果對信息披露有遺漏的不進行譴責,不進行處分,那麼對其它的遵守規則的上市公司就是一個不公正的待遇。因此今後應該加大對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加大這個力度,提高違規成本。應該建立一個誠信的檔案制度。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發生,今天進行了譴責,如果明天再有,再進行譴責,如果在違規呢,再進行信息的一些虛假披露,那麼就應該進行適當的處分,不能僅僅限於譴責。”
王松奇: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 副主任
“從中國資本市場建設這個長遠發展來説,今後除了公開譴責以外,應該強調退市機制。就是有些公司不斷造假,有可能造成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必須實行堅決退市。這樣才能夠凈化市場,使我們這個市場比較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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