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國首例股評作者賠償投資者近8萬元的訴訟案進入終審執行的消息也見諸傳媒。也許是一種巧合,就在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我們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是透明,看來,增加透明度按規矩辦事再也不能停留在口頭上了。責任是比泰山還重的兩個字眼,但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見到過"責任"飄飛的事例。一些股評人士或出於利益,或想出名,或屬無知,信口開河,誤導視聽的事幾乎是隨處可見。為此,中國證監會於10月15日發佈了《關於規範面向公眾開展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明令股評人士不得信口開河。拿今天這一規則來説,雖然是歷經周折,但法律還是舉起了"手術刀",毫不留情的較正歪嘴,由些我們想到那些公佈虛假信息的歪公司、歪機構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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