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外商投資企業可在境內上市的政策的出臺,給爭論多時的外企上市問題劃上了句號。同時也標誌著我國的資本市場走向國際化邁出了第一步。它改變了外商的格局,賦予了外企在華融資的資格,這既是一種公平也是一種心胸。而最重要的是,經週密審核上市的外企,會將國際公認的現代企業制度帶到中國股票市場,從而改變我們 "中國特色上市公司"的結構構成,對於夯實中國證券市場的基石有百利而無一害。無獨有偶,今天"華夏成長"開放式基金獲准設立的消息,使我們確信管理層的監管已在系統化方面下了功夫。允許外企上市意在完善市場投資客體結構,而"華夏成長"則無疑是在市場投資主體方面更進一步。"華夏成長"不設預期目標規模,從而成為形式上較為標準的開放式基金,這説明我國證券市場的基金結構也正在發生變局。但是,外企上市的限制性條款仍多於國內企業,而"華夏成長"則更是形勝於實,即發起設立主體仍舊未變。因而,外企獲准上市與"華夏成長"設立,只是中國證券融資主體結構性變革邁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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