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歌中唱到:“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由於種種原因,在社會福利院中的孤殘孩子們都沒有媽媽。目前在我國孤殘兒童的養育方式有好幾種:有社會福利院的集體養育、社會福利院的家庭式養育(比方説SOS村)、還有家庭寄養、社會助養、領養等等。所謂“家庭寄養”,是社會福利院利用政府出資或其他社會捐贈,將由其監護撫養的孤殘兒童採取有償的方式送到願意提供寄養服務的家庭撫育。孩子的監護權仍為社會福利院。
孤殘兒童家庭寄養最早起源於19世紀中期的美國。我國從2000開始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推廣,江西南昌則在1995年就開始試行。在來到寄養家庭前,孤兒院的孩子沒有接觸過社會,甚至連打醬油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家庭寄養”使得他們有了家的概念,學會了與社會中的人打交道,並且和普通孩子一樣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在本期節目中,我們介紹了江西南昌“家庭寄養”的運行情況。
(2002年第168期 首播時間:10月24日上午11:20 中央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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