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告訴你這麼一件事情:垃圾成了“兇手”,你會不會感到意外?但這樣的事情確實就發生在我們的身邊,而且成了一些青少年安全的嚴重隱患。《北京晚報》有一篇文章——《廢棄化學品燃爆將兩少年重度燒傷》。這篇文章旁邊還刊登了一張照片,照片就是其中的一個小男孩,他叫雪峰,今年才11歲。在11月初的時候,他和另外三個小朋友在一個垃圾場玩。當時他們想模倣大人燃燒垃圾,結果在燃燒過程當中沒想到,一個裝有黑色粉末狀物品的黑色塑料袋被燃爆了。當時這四個孩子的衣服和頭髮都被點燃了,而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燒傷。最後兩個孩子是嚴重燒傷。些孩子的家長和親人介紹,這些被燃爆的廢棄化學物就是被周圍的一些非法印製商標的個人給扔出來的。
其實關於這個垃圾傷人的事件還真的不止這一次。早在10月份的時候,《北京晚報》也刊登過類似垃圾“傷人”的報道。這篇報道説,也是幾個小孩在垃圾場玩,當時他們玩的是燃酒精,但是沒想到他們玩的酒精竟然是一家制藥廠扔出的醫療垃圾,也就是被廢棄的硝酸甘油,所以當時這個“酒精”被點燃以後一下竄起了火焰,把這個小孩的臉部嚴重燒傷,結果造成了七級傷殘。
説到這兒有人可能也會説,其實造成這樣的事故跟這些孩子本人還是有關係的,你説什麼地方不能去玩偏要在垃圾場玩;什麼東西不能玩偏要玩這些很危險的物品。關鍵是這些孩子他們怎麼會知道他們玩的是危險的遊戲呢?
前面我們説的只是燒傷致殘的事故,其實還有更嚴重的。《新民晚報》就報道過這麼一個消息——《一堆垃圾“殺”死少年閘北法院受理孩子父母訴訟》。這篇文章報道一個8歲的小男孩和其他小朋友在小區附近玩球時不慎摔倒了,剛好倒在一堆垃圾堆上,結果被垃圾堆裏的玻璃魚缸的破碎片割斷了股動脈導致死亡。據説這個垃圾堆在那兒堆了很長時間物業公司也不去處理,其他人也沒有提起過這方面的異議,最終導致這場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一方面是危險的垃圾,另外一方面是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孩子。面對這種情況,確實應該引起我們大家的關注,特別是要給那些不負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敲響警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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