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人得了病,總要到醫院去看病,而看病也就自然要和醫生打交道,於是醫生和患者自然也就構成了一種關係,但是這種關係並不是所有時候都是那麼順暢,也會有一些矛盾和糾紛,而我們今天要講的是這種關係當中一個極端的案例,這是發生在醫生和患者之間是一起驚人的血案。
解説:2001年7月10日,湖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醫生王萬林匆匆忙忙往醫院家屬住宅區走去。時值中午,在這炎熱的夏天,小路上寂靜無人,這時一個人影從後面跟上,雙手各持一把水果刀,朝王萬林後背刺去。但其轉身後,又朝其先胸和腹部猛刺,王萬林在掙扎中摔倒在地上,兇手又坐在其身上亂刺,這時小路上的動靜驚動了住宅樓上的居民。
目擊證人:看見兇手彭世寬拿著兩把刀,一左一右兩把刀,大概是這麼長的。看刺的時候,王老師還是站在那裏的時候這個位置的時候。
解説:鄰居們驚呼起來,小路上也跑來了人,倒在血泊之中的醫生王萬林也沒了動靜,已行兇完畢的兇手並不逃跑,而叫聞聲趕來的眾人報警。這時有人認出兇手就是被王萬林醫生親手救治過的病人彭世寬。當時彭世寬殺完以後,就坐在那個位置,坐在那個臺階上,兩條褲子中間,幾分鐘後,公安人員趕來帶走了彭世寬。同時醫生王萬林也被送去搶救,王身中46刀,心肺等重要臟器均被刺破,搶救已毫無意義,幾分鐘後,王萬林死亡。
解説:王萬林 1934年生,山西人,1959年畢業于山西醫學院衛生係,在山西省職業病醫院取得主任醫師資格,退休後曾南下珠海、廣州行醫,對於這位醫生的醫德、醫風,其生前的同事均有著很好的評價。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醫生 黃柳向:我們接觸,有時候我們晚上淩晨,有時候搶救病人可能就把他叫來,他就二話不説就過來的。
解説:事後經法醫鑒定,兇手彭世寬作案時意識清晰、無精神病史,而彭世寬本人,也完全承認殺人的事實。8月13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彭世寬判處死刑。
法官:現在進行宣判,故意殺人犯彭世寬,依法判處彭犯世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解説:此案震驚了湖南省社會各界,尤其是兇手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的行為激怒了廣大醫務人員,為了讓醫務人員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會人人自危,鋻於王萬林醫生平時工作認真勤奮,經湖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申請,8月14日,湖南省衛生廳授予王萬林“人民的好醫生”榮譽稱號。而同在這家醫院做醫生的王萬林的兒子王躍也表示,要掌握父親獨創的手術,繼續用它造福病人。
王萬林的兒子 王躍:有很厚的筆記本,我以後再慢慢地總結吧。
解説:案件發生後,在引起強列的社會反響的同時,兇手的身份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彭世寬1964年生,湖南長沙人,1990年在中南工業大學獲得工學碩士學位。在記者採訪中,想不到是他的同事和鄰居對他的秉性和為人同樣有著很好的評價。
彭世寬的同事:他反正在我們這裡工作,平時這個人對人也挺和睦的,因為和人平時相互處理關係各方面還是挺融洽的。
彭世寬的鄰居:其實他平時是很好的人,一個很好的人,他畢竟讀了這麼多書,所以我們也沒有料到這個事情。
解説:眾人的議論紛紛及彭世寬的臨行時昂首挺胸的一幕,似乎在説明有什麼隱情,那麼這樣一個一貫與人為善的人究竟為何要去行兇呢?記者採訪時,對彭世寬的死刑已執行完畢,記者只能向他的妻子了解一些情況。
彭世寬的妻子 劉志萍:不能再害人了,王教授不能再害人了。他(彭世寬)説他這是全國最大的假骨髓移植,沒有人就是敢這麼做。
解説:劉志萍所説的假骨髓移植術,指的是王萬林醫生首創的篩選法自體骨髓移植術。看來這個手術,是這場醫患糾紛的關鍵。1998年,彭世寬在醫院檢查出患了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也就是通常所説的血癌尚在早期,按照目前的醫學水平,這種病不是不治之症。彭世寬在湘雅醫院藥物治療了兩年,控制住了病情,直到2000年9月,在長沙晚報上看到了一則題為“向血癌發起強攻”的報道,副標題是“我省首例白血病篩選法自體骨髓移植成功”文仲介紹了湖南省雙峰縣荷葉鎮白血病人朱光再手術後,肝腎功能骨髓檢查均正常,容光煥發地離開了醫院,又要去溫州做生意了。該手術為湖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客座教授王萬林醫生獨創並獲得了國家兩項專利。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類似報道又出現在其它幾個媒體上,於是彭世寬夫婦決定前去諮詢,這是事發後彭世寬在接受電視臺採訪時,對諮詢時情形的描述。
彭世寬:我把我的病情跟他介紹了,我説湘雅醫院告訴我,自體(骨髓移植手術)沒效。他就説他的方法和湘雅的不一樣,他能夠做。
解説:回來時,在醫院的走廊上又看到了宣傳,此手術將病人的五年無病生存率由目前的40%到50%,提升到了70%到80%。這次諮詢的結果,讓彭世寬夫婦陷入矛盾之中。以前彭世寬了解到,以前治療白血病普遍採用異體骨髓移植,自體移植由於療效不好,復發率高已極少被採用,而且針對彭世寬的病自體幾乎沒用。思來想去,彭世寬覺得,也許這種獲得國家專利的手術是醫學上的一個飛躍,是對現有醫療水平的一個挑戰,最後他們決定去做這個手術。作出這個決定,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彭世寬的妻子 劉志萍:可以説是三甲醫院,全省有名的醫院,反正是教授,我們還是很相信他的。
解説:2000年10月17日,彭世寬在一份名為創新骨髓移植手術簽字同意書上簽字後,住進了這家醫院的層流病房。隨著治療活動的開展,彭世寬夫婦就覺得有些不對勁。
彭世寬的妻子 劉志萍:當時在艙裏面他的白細胞本來應該是降為0 最多50,一般做骨髓移植都是這樣的,但是他降到300。
彭世寬:還沒有出無菌室,這個背上就痛,我這個背上的骨骼一痛,對我來説,就是癌細胞在猛漲,就是説我非常糟糕這個效果。
解説:按照彭世寬了解的醫學常識,化療時應把癌細胞殺滅到零,而他的化療,卻沒有達到這個效果。當時就這個問題,他曾詢問過醫生,王萬林當時是血液科的學術&&人,關於彭世寬的情況,血液科主任也很了解。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主任 江勁波:當時如果説他的藥量,要一味地去追求去把它(癌細胞)徹底摧毀的話,那麼這個病號可能就生命都難保。
解説:醫生的解釋為,考慮到病人可能會發生生命危險,所以沒有採用大劑量化療,將信將疑的彭世寬在手術結束後,擔心被完全證實。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術前和術後的癌細胞幾乎沒有任何變化,這意味著手術完全失敗。
彭世寬的妻子 劉志萍:抽骨髓24號那個結果就出來,什麼樣的進去,10%進去,10%出來,這是他們醫院做的化驗。
記者:那你覺得這個手術是不是真的失敗了?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主任 江勁波:我們還是認為,這個手術的療效不好,沒有跟他説療效好,一直我們也是這麼認為,但是我們告訴過他,你這個也是正常的。
解説:院方的解釋是手術效果確實不好,但這屬於手術不成功的20%到30%的比例之內,是一種正常情況,是彭世寬病情個體的差異造成的,與手術本身無關。這樣的解釋彭世寬根本不信,在彭的強烈要求下,院方組織院內外血液科一些知名的專家進行會診,以確定手術的效果、區分責任,這次會診結果:一建議繼續化療,二目前不宜做異體移植。對這份結果,院方解釋為這説明手術是有效的。
江勁波:看了他這個東西,沒有原則性的錯誤,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目前的療效還是比較可以的。
解説:但是彭世寬聽到的可不是那些,他設法打聽到了,專家的真實意見,記者找到了當時參加會診的陳方平教授。
記者:你能不能就是非常直白地説,那麼會診的結果説明,這個手術到底是失敗了還是……?
湖南湘雅醫院 血液科主任教授 陳方平:這個手術這麼快的就復發了,很顯然這個移植本身是不成功的,很顯然是不成功的。
解説:陳教授認為這個手術違背了最起碼的診療規範。首先,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不是自體移植的適應症,其次病人的情況還不能施行手術。
湖南湘雅醫院 血液科主任教授 陳方平:適應症的選擇方面,與在預處理的方面,我覺得還有待於進一步,可能不是太合適吧。就是在選擇方面,我覺得還是不是太合適。
解説:了解到真實情況後,彭世寬向醫院提出了兩個條件,鋻於自已已經花了手術費55000元,而病情卻沒有好轉,要麼免費為他做一次常規的異體骨髓移植,要麼根據假一罰十的原則,賠償他55萬。但對於這兩個條件,院方都沒有同意。
記者:為什麼沒有給他做呢?
王萬林的兒子 王躍:他要免費,我們為什麼要免費呢?我們沒有這個義務。
解説:院方的回絕讓彭世寬又氣憤又絕望,當天晚上就砸了血液科的病房和辦公室的窗玻璃,並打傷了王躍,院方拿出了事後拍的錄像資料,保衛人員趕來將彭世寬趕出醫院,這次治療竟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了。回家後,彭世寬夫婦還在試圖尋找其他的治療辦法,得到的回答卻一次比一次失望。這次適得其反的手術,破壞了彭世寬的骨髓組織,任何治療手段都已經無濟於事了。劉志萍告訴記者,如果當初選擇了異體移植,彭世寬至少還有50%重新成為健康人的希望,但是目前他只能等死,從這個意義上來説,是醫生王萬林殺死了彭世寬。
解説:血案之後的湖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籠罩在恐怖之中,幾乎每個醫生都在思考,王萬林醫生的手術究竟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殺了他,才是惟一解決問題的方式?如果自己萬一發生了誤診,是否同樣也會遭受血光之災?大家該如何努力以避免類似慘劇繼續上演?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院長 程醜夫:作為社會各界要認識到,作為醫院不管怎麼説,它都是想全心全意的把病人治療好,想取得好的效果,做到救死扶傷這個要充分的理解,醫院這點沒什麼話講,就是這個病人的治療效果不好,他也盡了最大的努力,應該理解到這一點,也要理解醫學科學確實現在只有這個水平,作為他們來講,也要喚起社會對醫學的理解,而且要看到醫學是高風險的這麼一門科學,有很多醫學中的意外事件,也是不可預防和不可預料的估計不到,在大批病人身上沒發生,就偏偏在這個病人身上發生這樣的情況也有的。
解説:院長強烈呼籲社會各界和患者要對醫生工作的複雜性和高風險性予以充分的理解,確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相互了解是非常關鍵的因素,那麼具體到此案彭世寬是否缺乏對手術風險性的理解,僅因為手術失敗便起了殺心嗎?
記者:他當時有沒有就是給你保證,説是100%可以把你這個病治好呢?
彭世寬:不,它這個不是100%,這個醫學上沒有100%的事情,這是最最起碼的常識,大家都知道。
解説:看來彭世寬完全理解醫生的工作,彭世寬被趕出醫院時是2001年1月,是醫生王萬林最後一次見到彭世寬的時間。那麼到7月彭世寬行兇,這6個月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呢?劉志萍告訴記者,他曾去省衛生告過狀,記者見到了他的告狀信,信中這樣寫道:骨髓移植要先進行多次化療,以殺滅體內的癌細胞,達到完全緩解後才能進行手術,而醫生王萬林在我們身上直接做手術,想一步登天,結果手術結束,還沒有達到完全緩解。這完全是一個假手術,是拿病人做人體實驗,救救我們還我們一個公道。劉志萍告訴記者,對於投訴省衛生廳不管同去告狀的還有病人王建中可以向他了解一下情況。王建中與彭世寬一樣也是患了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同樣接受了醫生王萬林的手術,記者找到了王建中的家,一聽説找王建中,他的妻子徑直把我們帶到了樓上。
記者:他就是王建中。
王建中的妻子:他已經死了。
記者:他已經死了,他什麼時候死的?
王建中的妻子:7月9日夏天。
解説:記者見到王建中死前寫給省衛生廳的告狀信,信中這樣寫道,王教授説如果做骨髓移植,70%到80%能根治,可術後血檢有癌細胞,我就知道失敗了,現在又到了加速期我快不行了,請領導決斷這是不是在作假。王建中的妻子告訴記者手術後通過多方諮詢,他們才進一步了解到,骨髓移植手術分為異體和自體兩種,這兩種方法各有利弊,目前普遍採用異體因為它有40%到50%使病人重新成為健康人的希望,缺點是病人可能會出現排異反應,而自體移植由於成功率極低,目前很少用,可這些,醫生王萬林根本沒有告訴過他們,更沒給他們選擇的機會。從這一點上講,醫生王萬林對王建中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記者了解到,根據法律規定,患者享有對病情和治療的知情同意權。
中國政法大學 卓小勤:從手術選擇來看,那麼你應當告訴病人,你這種病目前有幾種治療方法,傳統的治療方法是怎麼做,我這種創新的治療方法是怎麼做,兩種相比較,適應症有哪些,禁忌症有哪些,病人預期的這樣的治療結果治療效果會有什麼樣的區別,病人可能承擔什麼樣的風險,那麼這個也要告訴病人也就是説要告訴病人,由病人本人來選擇。
解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醫師法》第26條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因注意避免對患者産生不利後果,那麼醫生王萬林在行醫中是不是都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呢?記者又見到幾封病人的告狀信,其中一封就是曾被新聞報道為湖南首例移植成功的病人朱光再,他患了急性白血病,信中這樣寫道,王萬林説我手術成功會在99%,要我做手術,術後無任何檢查説我病好了,叫我幫助宣傳,因為我是第一位接受手術的病人,醫院免了手術費2萬多元,我非常感謝他們要我怎樣説,我就按照他們的意思説,現在我的病又復發了。另一封是患兒舒波的父親舒為臣所寫,舒波是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院方説什麼五年無病生存率由原來的40%到50%提高到70%到80%,我兒于2001年4月7日死亡,請人民政府為我作主。記者了解到,與彭世寬一批的另外五名病人朱光再 晏兵 王建中舒波 劉雲耀分別患了不同的白血病,卻完全相同地接受了醫生王萬林的手術,術後又無一例外的被證明手術失敗,那麼對於患者的投訴省衛生廳難道真如劉志萍所説的無動於衷嗎?記者前去採訪得知省衛生廳接到投訴後,進行了大量的調查。
湖南中醫管理局副局長 李國忠:我們關心的主要是這麼幾個問題,一個是醫師資格問題,是不是執業醫師,第二個問題他這個技術是不是經過一定的程序,被有關部門承認的問題。
解説:省衛生廳派人核查到,醫生王萬林的主任醫師資格屬實,那兩項專利一個是醫療器械名為紫外血療儀屬於實用新型,另一個是藥物名為快速生血劑屬於發明,醫生王萬林獨創的
篩選法自體骨髓移植術,就是將病人的骨髓抽出後放入這個儀器中進行凈化以殺滅癌細胞,再輸回病人體內,並輔以藥物治療。關於這個手術他們還找到了記載。
湖南中醫管理局副局長 李國忠:科技成果大全山西的這本書是你們衛生系統內的,我們信息中心的。
解説:在這本科技成果大全找到記載後,省衛生廳停止了調查,他們認為王萬林與他的手術完全合法,關於患者知情同權的落實也已提醒醫院下次注意,在遲遲等不到省衛生廳答覆的情況下,7月9日聽到病友王建中的死訊,7月10日彭世寬殺死了王萬林。醫生王萬林遇害前在湖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共給16名病人做過手術,目前他們大多數都已死去。
解説:在記者調查中似乎王萬林與他的手術沒有任何問題,那麼這個獲得國家兩項專利的手術,又為什麼治不好病人的病呢?記者來到醫生王萬林的治療室。
記者:這都是王教授的專利的儀器?哪一種是?
護士長:三個都是的。
記者:骨髓放在裏面怎麼治療。
護士長:這個骨髓就放在裏面加藥物加溫,還有充氧,經過一系列的處理之後。
解説:根據護士長的介紹,這三台儀器就是那獲得專利的紫外血療儀在手術中起關鍵作用,另外一個專利藥物只起輔助治療作用,傳統的自體骨髓移植是把病人的骨髓抽出後冷凍來殺滅癌細胞,然後在72小時內輸回病人體內。而醫生王萬林的方法是把骨髓放入這些儀器中用紫外線來殺滅癌細胞,那麼這個儀器怎麼殺滅癌細胞,又能殺滅多少癌細胞成了手術成敗的關鍵。那麼申請專利時,對這個環節是如何審查的呢?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鄭勝利:專利審查機關,他是按照常識來做審查,比如説什麼東西能夠殺菌,什麼東西能夠殺死病毒,是做這樣的審查。但是他具體的殺傷量有多少,他並不做任何鑒定,而這個部分,就是説這專利是一個儀器也好,是一個藥品也好批准(專利)你以後,那麼他要在衛生的主管部門當中去做鑒定。
解説:原未授予專利只是對作者知識産權的保護,而對王萬林的儀器是否具備殺滅癌細胞的功能不做實質審查,這項工作是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來完成。根據衛生部制訂的生物材料和醫療器材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新的醫療器械要經過藥品監督部門審批才能投入使用,那麼這個獲得專利的醫療器械是否獲得了審批呢?記者分別查詢了湖南和山西的藥監部門。
湖南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處工作人員:他自己搞的。
記者:這個紫外血療儀沒有經過審批。
湖南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處工作人員:沒有經過審批他自已搞的。
記者:它這個儀器的名稱叫做自體血紫外線照射充氧處理裝置,設計人就是他本人王萬林。
山西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處工作人員:沒有,山西沒有批過這種産品。
記者:他從來沒有把他的産品,就是醫療器械進行過申請批准這樣一個工作。
解説:在記者採訪中又見到了一則題為長沙銷毀,標值900多萬元假藥的報道,查處湖南中醫學院一附院與山西某醫院退休醫生王萬林未經批准自售自治藥劑再生靈案。記者核實再生靈即為手術中的另外一項專利---藥品快速生血劑,那麼醫生王萬林是否疏忽了報批工作,如果申請是否會獲得批准呢?
中國政法大學 卓小勤:他如果向有關部門提出這種申請的話,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受理的這種條件是在你進行大量的基礎研究,文件檢索和動物實驗的基礎上而且在動物實驗取得了一定的預期的,這樣的效果的情況下,然後經過醫藥主管部門批准,那麼是可以進入臨床實驗的。
記者:也就説他目前獲得專利一個是藥品一個是醫療器械他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要走 。首先是動物實驗然後是人體實驗,然後才能正式應用於臨床,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
解説:那麼這項未獲批准的手術又是否得到血液界同行的認可呢?
記者:血液界的科研,你有沒有聽説過這方面的研究。
北京大學血液病研究所 教授副主任 任漢雲:沒有,我現在沒有。
解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醫師法》第25條規定,醫師應當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醫生王萬林的兩項專利在未獲批准,未得到業界同行認可的情況下反復在病人身上使用這意味著這種情況下開展的手術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僅僅就是一種臨床實驗,那麼這是不是造成他手術失敗的全部原因呢?記者再次來到他的治療室。
記者:這是什麼 。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 護士長:這是沒用的血液凈化,這個瓶子這是原來的血,把病人抽的血抽到這裡,再用管子弄出來,再回輸給病人,這個是沒用的。
記者:就用這樣的瓶子裝病人的血,現在還有病人做這種手術嗎?
湖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 護士長:現在也沒做了,不再做了。
解説:這個用過的葡萄糖瓶底還殘留著病人的骨髓,人體最重要的組織居然裝在這樣的容器中,記者帶著錄像帶來到北京大學血液研究所。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科護士:都是類似這種袋子。
記者:反正都得是一次性的袋子,不能用過葡萄糖的瓶子裝也不能用玻璃瓶裝。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科護士:這種東西就是説你反復用的話不能保證它非常乾淨,不好保證,一般裝血現在都是一次性的,因為怕引起污染什麼的。
解説:骨髓應放在一次性血袋中,操作也應在無菌室的超凈工作臺,看來醫生王萬林的治療室也不合要求,本來就是實驗性的手術,又是在衛生條件不合格的情況下開展的,手術又沒有針對適應症,這就是醫生王萬林手術失敗的全部答案,彭世寬及所有接受過醫生王萬林手術的病人無人知道王萬林是在拿他們做臨床實驗,而更無人徵求過他們的同意。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研究員 邱仁宗:要告訴病人你新的治療方法,它可能的副作用,可能它這個前途怎麼樣,那麼由病人選擇自由的選擇我是否參加這樣的,新的治療方法實驗或者不參加。
解説:早在1946年二戰後關於新的治療方法如何應用於臨床怎樣應用的問題,通過了著名的紐倫堡法典,其中規定,凡是將來要應用到臨床的新的治療方式,必須要得到患者的真誠同意才能夠進行,關於這一點在1964年赫爾辛基世界醫學大會上,又得到了進一步的闡明在醫學面臨的治病救人和發展科學的兩大課題上,明確規定了關心病人第一發展醫學第二的原則,我國作為參加國,簽字同意了該準則。
中國政法大學 卓小勤:我們不能把病人的生命健康寄託在醫生的良心上,因此才有現代的這种醫政管理制度。
主持人:想不到事情的真相居然是這樣的,醫生王萬林使用非法的醫療器械和非法的藥品,最後導致彭世寬失去了再一次獲得健康的機會,王萬林由於自己非法的行醫行為而招致殺身之禍,而彭世寬也被處以極刑。想不到最後他們竟以這樣一種最原始的狀態和方式做了一個了斷,而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在王萬林的生前和死後都未能引起行政主管部門的足夠重視,當然他的這種手術最後因為他的被殺而停止了,但是是不是只有以這樣的方式才能停止呢?《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醫師法》規定,職業醫生可以在全國範圍內流動,這就對我們醫療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水平提出了一個嚴峻的考驗,但願這樣慘痛的事件不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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