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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合同為旅客出境游做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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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消息:今年國慶期間,出境游的人數將比往年有所增加, 廣東省近日對旅行社在出境游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做出新的規定,將從10月1號起開始實行的這個規定,可以使出境游的旅客得到更多的保障。 新出臺的《廣東省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規定,如果旅行社在收齊出境游客的證件30天內還無法確定出團的日期,或者是取消行程,那麼,游客不僅能夠得到全額的退款,還可以獲得限額最高為團費20%的違約金。但在以前,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旅行社是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即便確定日期後無法成行,旅行社也只需要賠付游客團費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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