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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第22期——《走過斑馬線》


  主持人:一提到斑馬線,大家馬上就會想到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是每個人在道路行走過程中都會經過的途徑,它是對所有行人的行為約束,也是對每個行人的安全保護,就像法律一樣,對大家進行約束,也對每個人提供保護。本期節目給大家推介的,就是21集電視連續劇《走過斑馬線》。《走過斑馬線》是從一位律師曾建設的回國講起的,曾建設在國外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但是他選擇了回國發展。他在劇中一共受理了六個案件,從案件中看到依法治國、呼喚群眾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和法制過程的艱難,但他從不放棄,努力克服困難,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最終取得了成功。

  下面我們就請出這位律師曾建設的扮演者——仇曉光!

  主持人:這部電視劇拍攝用了多長的時間?

  仇曉光:拍攝用了兩年的時間,其中的情節很多我已經記不得了。

  主持人:在本劇中曾建設一共受理了六件案子,那麼你能告訴大家是哪6個案件呢?

  仇曉光:真是難為我啊!好像第1件是車禍逃逸案,第2件是民事遺産案,第3件是合資企業糾紛案,另外還有國際反傾銷、金融詐騙和知識産權案。

  主持人:導演讓你出演這個角色,你是如何準備和理解的呢?

  仇曉光:我接到劇本後只有一個星期的準備時間了,我沒有時間去律師事務所去體驗生活了,我給大學的老師和同學們打了電話,請他們説説對這個角色如何扮演的看法。導演説這個角色很難演,更不容易演出彩來。這對任何演員來説都有壓力,同時也是一次挑戰。

  主持人:我們看到的關於合資企業糾紛案時,曾建設準備得很充分,而且確實有道理,為什麼最後敗訴,就是因為中國人有理,當時卻沒有想到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曾建設認識到不能以愛國熱情代替法律,法律是公正的。這很有現實意義。你在劇中的一句臺詞很有道理。

  仇曉光:那句就是“有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有理“。我也聽説過很多這樣的事情,比如花了數百萬美元採購的外國設備不能使用,成了一堆廢鐵。可人家涉世早,善於運用國際上的法律來獲得最大利益,而中國企業對國際法方面的了解很少。

  主持人:説到這裡,劇中還有一位重要的女性角色,她就是肖楠,肖楠是宏大企業的財務主管,和曾建設是同事也是朋友。在一場國際反傾銷的案件中,肖楠為中國人的勝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們就請出肖楠的扮演者——潘曉莉。

  主持人:劇中的肖楠的確很幸運,她是宏大企業的財務主管。同時她得到了兩個男人的感情,一個是男朋友湯達,另一個是展開熱烈追求的宏大企業董事長賀家聲。這正好扭轉了一個觀點,就是女強人得不到愛情。事實證明,有能力的女人更能得到來自男人的欽佩和愛慕。那麼什麼是女強人呢?

  潘曉莉:我不知道現在大家給女強人一個什麼樣的定義。但是好像傳統女性就是三從四德,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改變,除了當好賢內助外還能自己獨立創造一番事業的女人叫女強人吧!

  主持人:無論劇中的肖楠最終和誰在一起,我們都相信這樣一位有能力有才幹又可愛的女強人會有幸福的生活,這同樣是對觀眾朋友的美好的祝願。下面我們就來看看觀眾朋友們有什麼問題?

  現場觀眾:請問仇曉光,你認為自己扮演的律師和現實生活中的律師有什麼不同?為演好這個角色,你是怎樣做的?

  仇曉光:雖然時間比較緊,但我也進行了比較充分的準備。但在找這個角色的切入點時感覺很難找到。中國觀眾最早知道律師的形像是在美國電影當中。美國電影中的律師都是西服革履,打著領帶,在法庭上陣陣有詞。但隨著人們法制觀念的增強,如今人們與律師的接觸也越來越多。但劇中這個角色曾建設他是個從國外回來的律師,是一個介於白領與中國律師之間的人物,如果表演上偏向其中哪個方面都會讓觀眾感覺不真實和不親切。我無意中看劇本發現當中有兩次提到曾建設“你怎麼看都不像個律師”。我終於找到了切入點。

  現場觀眾:請問潘曉莉,在劇中肖楠最終選擇了湯達,如果在現實生活中,你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

  潘曉莉:我想他不應該僅僅是愛人,還應該是我的良師益友。我認為不管是現在人們常説的“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但一定要建立在真誠的基礎上。

  主持人:説了這麼長時間有關法律和律師的故事,下面我們請出來的是一位真正的律師,他就是康德律師事務所的——劉中偉律師!

  主持人:首先您看了《走過斑馬線》的片段後,覺得我們劇中的演員律師像不像我們生活中真正的律師?

  劉中偉:我認為演員演得很成功很親切。這部電視劇從一個律師艱辛地創業開始,一直演到他輝煌的成功,真實再現了律師豐富多彩的生活,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當然與現實生活中的律師比起來,熒屏上的律師更瀟灑和英俊,更有傳奇色彩。我做了將近十年的律師,我的感受是:律師是一個極其富有挑戰性的工作,各種各樣的案件隨時都考驗著你的智慧和敬業精神,隨著中國立法的加強,法律越來越紛繁複雜,以及客戶的服務要求不斷提高,再加上激烈的社會競爭,壓力非常大。

  主持人: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在處理問題時選擇的方式是私了,用錢來解決問題,希望息事寧人,作為一名律師,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私了有什麼不好?

  劉中偉:私了可能不存在好壞的問題,它涉及到糾紛解決方式的選擇。現實生活中,遇到法律糾紛,老百姓選擇私了的原因恐怕是多方面的。我認為首先考慮的是訴訟成本的問題。比如,為了一個一百元的經濟糾紛,支付1000元的律師費去打官司,很多的人恐怕都不會這麼做。另一方面,悠久的歷史、長期的文化積澱形成了中國人息事寧人的品質,與西方許多國家比較起來,中華民族不是一個愛訴的民族。在北京大學上訴訟法課的時候,我們老師就説中國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不喜歡打官司,遇到事情,往往就內化掉了。什麼意思?就是通過內在的心理鬥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承受下來。這種品質有優秀的一面,不好的一個方面就是長期的忍受助長了侵權行為的變本加厲。所以,有些時候還是要有那種敢於叫板的精神,為了自己的權利站出來振臂一呼,喚醒更多人的法律意識。我們也呼籲社會尊重那些勇敢地向違法行為提出挑戰的人,對他們的一點鼓勵或者理解,不僅僅是對他個人的支持,而是形成一種普遍的法律觀念,對違法行為做出強有力的譴責,讓那些潛在的違法行為有所收斂。

  主持人:在人們的觀點中,只有産生了重大的事件才會向法律求得幫助,而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認為上法院是件丟人的事,但實際生活中有哪些常見的事確實需要法律的幫助呢?

  劉中偉:在一個完善的法治環境裏面,小到鍋碗瓢勺,大到治國安邦,法律應當是無處不在,無所不包的,法律實際上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社會上對律師有一種誤解,認為律師就是上法院打官司的。實際上,訴訟僅僅是律師業務的一部分,大量的非訴訟業務同樣需要律師的參與,比如商務談判、項目投資、股票發行上市、財産分割、遺囑繼承等等。現在已經出現專業性很強的律師事務所,專門從事非訴訟業務。這是個趨勢,律師業雖然産生於訴訟,但世界範圍來看,它的壯大發展卻得益於非訴訟業務的擴展。我們可能都看過《秋菊打官司》這部電影,秋菊的感人之處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討個説法”的念頭支撐著她,排除諸多的困難,走進法院,為自己“討到一個想要的説法”。這個經典故事還有被人們忽略的另一個層面,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權利受到侵犯,公民、法人都可以選擇利用法律武器討回公道。因此,那種認為上法院丟人的想法是錯誤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制的完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不應當是走投無路時候的無奈的抉擇,應當是主動和理智的選擇。無論是經商做生意,或者管理一個公司,都應當有一個法律成本的概念。除了購買原材料、支付員工工資外,律師費用應當是必要的開支。因為,防患于未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主持人:劉中偉律師,私了和庭外和解是一回事嗎?它們之間有什麼不同?

  劉中偉:我想這裡的庭外和解中的“庭”應當説的是法庭,就是人民法院的審判組織,如果一項法律糾紛沒有起訴到法院,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糾紛得到了解決,這時間我們就可以説他們私了了。但是,私了有個界限,必須是當事人自己能夠處分的權利,主要是民事權利。如果涉及犯罪就不行了,因為犯罪不僅僅侵害了個人的權利,而且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國家就要干預,這就是刑事案件了。我們國家還沒有辯訴交易,我們看好萊塢的片子的時候,經常會發現,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就被告人的犯罪問題達成和解,如果被告認罪,那麼檢察官可能撤銷起訴或者請求法官從輕發落,一般法官都會同意。他們認為,這樣可以節約社會資源,從訴訟成本角度考慮是合理的。

  主持人:那麼在你曾經辦過的案例中,有沒有因為缺乏法律意識,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而蒙受了巨大的損失的?

  劉中偉: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記得,2000年的時候,中國的一家公司與一家外國公司簽署了一份電信項目開發的合同,合同資金來源於中國政府提供的優惠貸款,中國公司是項目開發方。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了爭執。外方提出異議,要求中國就合同履行問題做出嚴格的承諾,否則他們將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接到外方的通知,中國公司沒有從法律方面論證外方要求的合理性,而是急急忙忙與外方簽署了《補充協議》,進一步接受了外方更為苛刻的條件。接著,雙方再次發生糾紛的時候,只有對簿公堂,中方敗訴。其實,根據我們後來的分析,在外方首次提出異議的時候,中國公司並沒有實質的違約,而是外方提出的條件明顯高於合同要求。中方屬於投資方,電信項目的運作有賴於外方首先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中國公司才有可能進一步追加投資。由於中國公司沒有積極地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是選擇了退讓,導致後來的補充合同對中方更加不利,導致無法挽回的敗局,遭受了嚴重的損失。

  主持人:律師最重要的是取得委託人的信任,你作為一名律師,你是怎樣取得委託人對你的信任?

  劉中偉:我認為律師是個服務行業,他向客戶提供的産品是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服務的好壞取決於兩個因素:第一,要有很強的敬業精神,從接受委託的那一刻起,就應當時刻以客戶的利益為上。第二,要專業知識過硬。如果面對一個客戶,你的法律知識還沒有客戶多,知識面過於狹窄,無法跟客戶在同一個層次上對話,無法想象客戶能夠對你産生信賴。現在很多人對律師有著誤解,造成這種局面不是當事人的錯誤,律師業本身也存在服務上的問題,現在主管部門正在強化對執業律師的管理和規範,隨著律師自身素質的提高,我相信律師最終會為社會接納。我們也呼籲社會調整心態,認可律師勞動的價值,信任律師,相信法律的力量,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主持人:劉律師,在劇中曾建設在街上受到群眾的圍攻,在現實生活中,有沒有真地出現過這樣的事情?你是如何對待的?

  劉中偉:大概是8年前,我曾經去一個外地法院,替一個故意殺人犯罪的被告人辯護。這個被告人與村裏的一位有夫之婦姘居,後來女方終止了這種關係,男方一直糾纏,要求與女方保持來往。在女方拒絕後,這個被告人就收集了劇毒的農藥,趁女方正在做飯之際,把農藥倒進了飯鍋,造成女方和她的兩個孩子,還有鄰居的一個小孩被毒死,結局相當慘。開庭的當天,大約有數百人前去旁聽。我發表辯護意見的時候,就有人在下面喊:住嘴,完全是胡説。經過法官的制止,審判總算順利進行完了。我就收拾卷宗準備離開法庭,剛一走出法庭,就被旁聽的群眾團團圍著。此時,法官退庭了,檢察官乘著警車走了,我旁邊只站著被告人年邁的老父親。接著,就有群眾罵罵咧咧地説:律師替這種人辯護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有的人甚至動起手來,開始推推搡搡。再發展下去,我自身的安全就沒有保證了。情急之下,我拿出自己的律師執照,對著人群大聲的説道: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律師,我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當時聲音很大,人群一下子靜下來,不知道如何是好。就趁這個空,我趕緊離開現場,午飯都沒吃,趕到公共汽車站,見車就上,不管到哪的,上去再説。當時唯一的想法就是趕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後來,我經常想起這件事情,我沒有絲毫的後怕或者責備圍攻我的那些人,而是對他們非常理解。大家經常説:要想公道,來個顛倒,任何一個被害人的家屬或者富有同情心的人都可能有這種情緒化的反應。問題並不在這裡,關鍵在於人們沒有充分理解律師作為一個辯護人的意義所在。很多人可能知道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案件,當時民意調查表明將近80%的白人認為辛普森是有罪的。但在辛普森辯護律師的卓有成效的辯護下,辛普森無罪開釋。後來,有記者問辛普森的辯護律師:為這樣一位當事人辯護作何感想。這位律師説了一句非常耐人尋味的話:律師好比醫生,醫生治病的時候是不看病人的臉色的。怎麼理解?醫生的天職是治病救人,他不會因為病人是殺人犯、強姦犯而拒絕給他治病療傷。同樣,律師的職責在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任何人沒有被最終判決有罪之前,應當推定他是無辜的,憲法和法律賦予他的一切權利均應當得到保護(這就是刑法上講的無罪推定原則)。美國有一個著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Cardozo講過這樣的話:一個不公正的判決可能是對一個人的不公,污染的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卻是對水源的污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不公正審判的犧牲品。所以,我們必須堅持這樣的法律理念:寧肯漏網一個罪犯,也不能破壞制度。因為,制度是對社會所有人的保障。

  主持人:在我們的國家一步步與世界接軌的時代,更應該加強法律意識,在劇中説到一起國際反傾銷案件,在現實生活中是否就有這樣的案例?

  劉中偉:在國際經濟面臨整體下滑趨勢的情況下,中國經濟一支獨秀,中國的企業走向國際舞臺,與其他國家的競爭將日趨激烈,而真正的貿易自由化尚有待時日,各種貿易保護壁壘層出不窮,其他國家對中國産品的反傾銷的立案調查數量逐年增加。像電視劇中的反傾銷案件目前在國內已經不斷發生,包括了鋼材、塑料、紡織品和打火機等産品。通過這個片子,也可以啟發我們國內的企業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敢於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同時也要用於利用各種法律手段向變相的貿易保護壁壘挑戰。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更應當研究國際貿易規則,使用包括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等法律手段,保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利。

  例如,最近中國的汽車玻璃生産商在針對美國商務部做出的中國汽車擋風玻璃構成傾銷的裁決不服,向美國的貿易法院提起訴訟,已經把官司打到了美國本土。在這樣的案件中,律師的作用是絕對重要的。但是,中國的律師需要跟中國的企業一塊成長,去共同面對不斷出現的新問題。

  主持人:現場的觀眾有什麼問題?

  現場觀眾:曾建設剛剛回國,一切白手起家,以這樣一種方式接手案件,你認為他的救人是見義勇為還是找案子的一種手段?

  劉中偉:我想,這時候,他的角色是雙重的,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見義勇為是他具備一個公民起碼修養的表現;同時,從一個執業律師的角度,考慮到自己能夠為被害人提供的法律服務是他接受法學教育必然的結果。

  現場觀眾:請問劉中偉,群眾相信法律,但法律有時候也受到制約,比如説最簡單的離婚,總是費時費力,需要很多程序和手續,這是否也是法律的局限?

  劉中偉: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律肯定有它自身的局限性。法院審判案件的時候,有兩個價值追求:一是公正,二是效率。有時為了保證公正,難免不影響效率。

  現場觀眾:請問劉中偉,電視劇中的律師都説國內的環境更適合發展事業,你的親身體會是什麼?認為什麼樣的環境適合律師事業的發展?

  劉中偉:改革開發的總設計師鄧小平生前曾經説過,中國要在短時間內培養30萬名執業律師。現在中國執業律師的數量僅僅是這個數字的三分之一,因此律師業在中國肯定是個朝陽行業,國內的發展空間是巨大的。

  律師業的長足發展,有賴於三個條件:社會經濟的發展産生對法律服務的更多要求;人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充分認識律師的價值所在;一批受過良好法學教育的人才充實到律師隊伍當中來,提升律師的整體素質。

  主持人:在電視劇中有一句臺詞,從海外回來的湯達告訴曾建設:“中國人的法律意識起碼再培養二十年”,就是説民眾的法律意識淡薄,再培養二十年才能夠得上標準,但曾建設不同意他的觀點。你作為一名真正的律師,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劉中偉:法律意識實際上是運用法律(手段)保護權利的一種觀念。它包涵兩層意思:一是知法懂法;二是運用法律。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我們並不要求普通老百姓如律師那樣精通法律,但你必須具備起碼的法律常識,而且遇到問題時能夠有意識的利用法律加以解決。中國人的法律意識雖然有待提高,但與20年前比,已經是今非昔比。時間長短不是關鍵,關鍵的是我們在進步。

  主持人:平時在我們的節目中向大家介紹的都是導演、編劇、製片等等,今天我們為大家請上的是這部電視連續劇的策劃,讓我們來聽聽他對這部戲的獨特看法。下面就請出《走過斑馬線》〉的策劃人——李功達!

  主持人:你怎樣想到要策劃這樣一部電視劇的?想表達的觀點是什麼?

  李功達:是為了呼喚民眾法律意識,一個國家法制的完善程度體現了國家發展的程度。國家要發展,經濟要騰飛,需要一個良好的運行機制,需要一個法律保障機制,這是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吸引外來投資的需要。

  主持人:為什麼電視劇的名字要叫《走過斑馬線》,斑馬線在人們的意識中是人行橫道的説法,這和法律有什麼關係?

  李功達:最早這部電視劇叫《龍太頭》,但感覺框架太大了,顯得比較空泛。導演就把名字改成了《走過斑馬線》。大家都知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就像在社會中就要遵守社會的遊戲規則,這樣才能保證你自己和大家的利益。

  主持人:一個沒有法制觀念的民族無法創建法制社會,而一個沒有法制的國家便是沒有前途的國家,首先要從自身做起,依法辦事,以法治國,才能在國際社會中同樣以法律爭取到合理的利益。這也許就是《走過斑馬線》的主旨所在。

  中國已經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要想有一個良好的國際貿易環境,必須自身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這是一條與國際接軌的遊戲規則。法律是一架天平,公平、公正、公開。以法律為準繩,以誠信為規範。以誠待人,言而有信,在法律的保護下,每個人都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發展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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