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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黃碟事件”的3個“假如”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9日 17:51

  當事件有了結果後,華商報對整個報道進行了回顧與總結,記者在這次總結性的報道中列舉了3個“假如”,試圖説明此事的意義所在。

  *假如一切未曾發生

  當一直為此事奔波的小張妻姐欣喜地打來電話時,記者聽出了她如釋重負的喜悅,也聽出了她難掩的苦澀。這樣的事情自始至終沒有發生該多好!那麼,事發後被診斷為精神障礙小張就還是那個健康的小張,仍在和新婚的妻子過著甜蜜的生活,他們的生活也許並不富裕,但卻安寧快樂。

  然而,“看黃碟事件”確確實實地發生了,一個普通的小家和他們身後的親人無不因此陷入痛苦。因為警察權力使用的不當,一個安寧的家庭變得不再安寧,人民警察維護社會安寧的行為,變成了侵犯公民隱私的違法之舉。此事經本報報道後,來自全國的反饋幾乎打爆本報電話,在采寫案件時,記者還接到不少公安人員的電話。有一位基層派出所的同志就意味深長地説:“其實問題出在基層派出所有任務,不罰款行嗎?”但善良的人們寧願相信這些執法者是因為法律知識欠缺,而不是有意要濫用手中權力將這個普通的家庭推向崩潰的邊緣。無奈之下我們只能説:“如果這樣的事情沒有發生該多好!”

  *假如輿論缺席

  正如有的報紙所説,很少有“看黃碟事件”這樣的新聞幾乎調動了全國所有媒體的參與。不管是對事實的評論,還是對其間意義的探究,媒體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現都非常突出。華商報還因最早報道、並在全國範圍內連續半年持續關注此事而得到同行和讀者好評。華商報記者江雪和張小斌因此報道獲得《南方週末》“2002年傳媒公眾服務傑出表現獎”。 《南方週末》點評中指出:“《華商報》長達半年地報道‘夫妻家中看黃碟’事件,由其提供的第一手資料引發了中國媒體對公民私權與國家公權邊界問題的討論,眾多媒體攜手堅定捍衛了公民的權利。”更有報道指出,“黃碟事件”也會留在中國的新聞和司法史上,給人啟迪。如果可能,甚至建議不妨把這個事件寫入中國公民讀本。

  很難想象,這樣的事件如果沒有媒體的廣泛參與和關注,會産生什麼樣的後果。

  在所有的報道中,我們不知道牽涉到的公安人員是否真正想到了自己的行為確實有很大的“瑕疵”才被媒體“揪住了尾巴”。在採訪後期,一位公安人員曾對張某的妻子説:“《華商報》的報道在這(指張某被釋放)上面起了很大作用,這對我們雙方都有好處,對你們是一個公正的結果,對我們也是一次法制教育,可以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我們相信他是真誠的,也希望牽涉到的有關人員能這樣認同。因為,無論是新聞媒體還是執法機關,我們的目的都是希望我們的社會更加文明進步。

  當然,輿論監督不能包打天下,也不應該包打天下,但沒有監督的權力是可怕的。這個事件給我們的另外一個啟迪是,在這樣的事件中,最好是權力自身的制約能力真正幫助事件得到解決,而不是因為媒體的介入才推動事件的發展。

  *假如批捕張林

  從張某被公安機關予以刑事拘留起,就説明警方要以追究刑事責任來解決問題。因為採取刑拘是針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最嚴厲的強制措施。根據《刑訴法》規定,接下來的就是提請批准逮捕。如果一旦批捕,那麼,就意味著張某要被提起公訴,然後面臨的就是法律的審判,由法院做出判決。如果張某被認定有罪,很可能面臨的就是坐牢;如果他被認定無罪,那就是釋放,但張某必然要經過更痛苦的煎熬。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公檢法機關應該是互相監督的關係,這也是一種權力的制約。看黃碟一案中,檢察院依法履行了自己的監督職能,沒有批准逮捕。這説明最終濫用的權力還得到了制約,這也是此事件中我們最為欣慰的。

  正如事情結束後有媒體評論説:“每一個人的命運都和我們相關。每一個人的命運都是我們命運的寫照。每一個小人物的命運都能折射我們的命運。也許,延安這對夫妻的命運,沒有我們的呼喊不會改變。而延安這起事件的最結果,也許從此就給我們每個人私人生活的安寧加上了一道保險。”作為媒體,我們的義務就是這樣關注那些受傷害的人,關注那些需要我們關注的事件。因為,關注弱者,關注我們的社會,也就是關注我們每個人自己。

(編輯:趙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