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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法規的出臺,往往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和阻力,《上海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的出臺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但它從制訂到實施,卻只用了半年的時間,制訂法規的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是怎麼做的呢?
2002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消費者協會接到一位龔女士的電話投訴商品房質量問題,這已經是上海市消協近年來接到的第283其有關商品房問題的投訴。上海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趙皎黎告訴我們:由於我們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中沒有商品房的處理解決辦法,導致了商品房的房産商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規定,於是便不要消費者協會來處理。
與此同時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工作人員正在為一步更加完善的新條例的出臺忙碌着。他們説,這是一個全民工程,是一個民心工程,消費者通過這個條例可以在很多方面得到比過去更好的保護。如果要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而且又能解決實際問題,這對他們來講是一個挑戰。
修改新條例的消息很快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無疑是對法制委整體工作水平的一次檢閱,主任沈國明和工作人員都感到了巨大的壓力。沈國明説,這個條例的修改既要保持適用性,使它能夠在社會現實生活當中能夠用,同時又要有一些先進的理念,還要不違背法律的基本精神。
2002年6月法制委用了近一個月時間公開了條例草案廣泛徵求各界意見。短短一個月時間沈國明的辦公室裏堆了滿滿一桌子來信。當時各種意見完全對立,而且大家的態度也都非常激烈,難度非常大。經過一番激烈爭論,矛盾焦點有了集中。沈國明和工作人員經過反復論證修改後於8月20日向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由於新條例中一些條款直接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利益,沈國明和工作人員感到了巨大的壓力。
200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室裏出現了一場正面交鋒論戰,雙方就是否將商品房列入新條例針鋒相對各持一詞。爭執從上午九點持續到下午3點仍然沒有結果,工作人員也産生過了一種煩燥情緒,認為動了那麼多腦筋,想了那麼多理由,還是説服不了。而此時沈國明沉着的坐在會議桌旁一邊認真的做著會議記錄,一邊思索着下一步該怎麼辦。在法制委工作人員的一致努力下,事情很快有了轉機。工作人員全力以赴地去做一項工作,就是去找會上有不同意見的每一個委員進行溝通,然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力圖説服他們。
終於,200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一致表決通過了新修改的《上海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最後的表決稿修改完了,當決定晚上就送到印刷廠去的時候,辦公室一片歡呼,大家都産生了一種如釋重負的那種感覺,高興到在內部小報上面刊登了題為“凱旋在子夜”的文章。而此時的龔女士也接到了上海市消協的電話被告知她的投訴可以得到圓滿解決。
《上海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就目前國家法律、法規中沒有涉及到的新的消費現象進行了明確和細化,使消費者的權利得到了更充分的體現。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的主任沈國明説,他們最感到欣慰的事,就是看到新出臺的條例能給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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