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切實的維護百姓的利益,近幾年,出臺地方或部門法規,都要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象車票調價,要舉行聽證會等等,這些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近《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向全國公開徵集修改意見,一石激起千層浪,人們紛紛參考到這個討論中來,他們中,有業主,有學生,也有律師……
2002年10月22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面向全國公開徵集 《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修改意見。國務院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司副司長王振江告訴我們:這是我國民主立法進程不斷加快地情況下,所做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嘗試。該條例涉及到廣大百姓的切身利益,無論是誰,住房是個最根本的問題。
據了解,《物業管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公開向社會徵集意見的行政法規,正因為它涉及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徵集意見的消息一發出就在全國引起了廣泛而又熱烈的反響,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裏,就有眾多來自各個行業的消費者積極針對條例的不同方面,認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意見。政府一共收到了三百八十六封群眾來信,以及十九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匯總的意見,政府將對其中一些對進一步完善條例、和對條例可操作性有幫助的意見予以採納,並將其它的一些做成檔案。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隨着買房成為消費熱點,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和糾紛也呈現明顯上升趨勢;而這次《物業管理條例》的制定,正是廣大業主所熱切盼望的。
舒可心,北京某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此次為《物業管理條例》(草案)踴躍建言的業主代表之一,她已經當了三年多的業主委員會主任。她從當年為爭取個人權利奔走,到今天為整個小區的公眾利益義務服務,感到之所以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糾紛頻繁,是因為兩者對“物業管理”的認識有着根本不同。
舒可心説:現在很多社區糾紛中,業主把自己當成了主人,把物業公司的職員當成了僕人,而物業公司卻覺得業主要聽物業公司的,一定要在物業公司的管理之下。這就産生了糾紛,實質上物業公司和全體産權人是平等的主體。
舒可心強調業主維權一定要依法,而在這次給國務院法制辦遞交的、關於《物業管理條例》的徵求意見稿中,他更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建議,那就是能否不聘請物業公司,而由業主們自己來管理小區的物業。政府可以制訂一個物業管理標準,業主沒搞好,政府可以檢控你,臟、治安環境差,政府可以罰款。
如果説舒可心是以一個業主的實踐者身份,提出了自己對物業管理的看法,那麼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2MPA F(1)班的同學,則以一群未來公共管理人的責任和熱情,積極參與了這次草案的修改。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2MPA F(1)班一群即將從事公共管理的專門人才以集體名義對《條例》草案進行了逐條討論。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2MPA F(1)班,是目前全國唯一一批脫産學習的MPA;MPA即公共管理碩士,這個班的同學入學前大都在政府各部門任職,或多或少有過參與公共政策執行的經歷。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彭宗超認為:MPA的同學出去以後還要做公共決策方面的事情,他們在學習當中就積極地參與到國家有關的政策制訂當中去,會培養一種參與的精神。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2級公共管理碩士林振中説:我們來學習,更想從公共管理事務來培養自己的能力,通過參與立法過程,對法律意識的增強和公共事務管理過程的了解都會有很大幫助。另一位2002級公共管理碩士葉勝舟也説:我們覺得現在的法規中考慮開發商和物業的權利可能多一些,但前期物業會存在很多問題,業主的正當權益如何進行保護,可能有些問題還值得進行討論。
事後,林振中、葉勝舟等幾位同學,把大家的討論意見認真歸納、總結之後,重新整理成文,鄭重地遞交到國務院法制辦。與此同時,和清華學子一樣懷有強烈社會責任的秦兵律師,也積極對《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秦兵,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制訂《204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深知《物業管理條例》的早日出臺對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意義。作為一位房地産業的專門律師,秦兵近幾年代理過多起與物業管理相關的糾紛,對於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所處的弱勢地位,他感受最深。
秦兵,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他認為:消費者總是在重復地上當,同一個樓盤、甚至同一個樓盤的同一個單元,一個消費者談判失敗了,其他人仍然加入進來,仍然失敗;一個受損失,其他人仍然重復受損失,這很不正常。
秦兵覺得消費者屢屢失敗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由於消費者對自身合法權益保護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缺乏能夠規範物業管理行為的相關法律法規,因此,《物業管理條例》的早日出臺就顯得尤為重要。他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知道物業管理的主體是什麼,管理的對像是誰,主體應當是業主,而不應當是物業管理公司,而物業管理公司也應該改成物業服務公司。
此次《物業管理條例》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大大增加了政府部門的立法透明度,也增強了法規制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是我國加快民主法制進程的一大體現。正是由於這些人的積極參與,才讓這個條例更加完善,使老百姓們的權益得到了維護。立法公開徵集意見,可以從源頭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大大增加政府部門立法透明度,也增強了法規制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這也是我國加快民主法制進程的一個重要體現。《生活》
|
|